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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共益費是什麼?與管理費差異、行情與內容解析【2026年版】

共益費是日本租屋族每月分攤的共用部分維護實費,與台灣管委會收的管理費完全不同。日本國土交通省2025年度調查顯示月均4,837日圓、約占房租5.8%。定義、與管理費差異、內容、會計科目到議價空間,一次用官方資料釐清。

最後更新: 約18分鐘閱讀

共益費(日文讀作「きょうえきひ」,kyōekihi)是日本租賃住宅特有的費用項目,指樓梯、走廊、大廳等共用部分的維護管理所需的電費、自來水與污水使用費、清潔費等,由承租人在房租之外每月另行支付。日本國土交通省的《租賃住宅標準契約書》將它與房租分列於不同條文,招租廣告也必須標示每戶的月額。對台灣讀者而言,最重要的一點是:這筆錢是付給房東(或其委託的管理公司)的共用部分實費,而不是像台灣公寓大廈那樣由管理委員會向區分所有權人收取的管理費。

看到日本租屋物件圖面上寫著「房租6.5萬日圓+共益費5,000日圓(約1,040元台幣)」,你是否想過這5,000日圓究竟花在哪裡、和「房租含共益費」的物件相比是不是比較吃虧?本文依據日本法令、國家版契約範本與最新政府統計,把讀法、行情、內容到會計科目一次整理清楚。(本文台幣換算以1元台幣約合4.8日圓概算,僅供閱讀時參考,實際匯率浮動。)

本文重點

  • 共益費日文讀作「きょうえきひ」,日本法律沒有直接的定義條文,但國土交通省的標準契約書與《不動產表示公平競爭規約》中有兩個官方定義。
  • 在日本租賃市場,共益費與管理費實質上幾乎沒有差別,日本國稅廳也明示「不論其名稱為何」都作相同處理。
  • 月額平均為4,837日圓(約1,010元台幣),房租平均83,381日圓(約17,400元台幣),比率約5.8%(日本國土交通省 2025年度住宅市場動向調查/以三大都市圈為對象)。
  • 「含共益費」與「共益費另計」即使每月支付總額相同,仲介手續費、押金、禮金、續約金的計算基礎都會不同。
  • 共益費不像房租那樣有法定的增減額請求權。日本《借地借家法》第32條的適用對象是「建物之租金」,共益費的調整屬於協議事項。

共益費是什麼?讀法與日本官方的兩個定義

共益費讀作「きょうえきひ」。日本法律沒有直接的定義規定,但在國家層級的文件中存在兩個定義,實務就依這兩者運作。

第一個出自日本國土交通省(Ministry of Land, Infrastructure, Transport and Tourism, MLIT)的《賃貸住宅標準契約書》(租賃住宅標準契約書)。第5條第1項規定:「乙方為支應樓梯、走廊等共用部分之維護管理所需之電費、自來水與污水使用費、清潔費等(以下於本條稱『維護管理費』),應向甲方支付共益費。」官方的解說評註也說明這是「相當於實費之費用」。也就是說,它的性質不是服務的對價,而是對應實際支出的分攤。

第二個出自《不動產表示公平競爭規約》的施行細則。附表(42)將共益費定義為「承租人共同使用或利用之設備或設施之營運及維護相關費用」,並要求標示每戶的月額。日本招租廣告上一定看得到金額,正是因為有這條規定。

這裡值得台灣讀者特別留意:台灣公寓大廈的管理費由管理委員會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向區分所有權人收取,且通常內含提撥公共基金(修繕基金),由管委會統籌運用;日本租屋的共益費則是承租人依租賃契約付給房東的共用部分實費,收取主體、法律依據與涵蓋範圍都不同,而且原則上不含長期修繕的積立部分。把日本的共益費直接想成「台灣的管理費」,在估算持有成本與租金收益率時很容易算錯。

另外要注意,標準契約書只是範本,使用它並非法令上的義務。權利義務最終由你自己那份契約書的條文決定。沒有共用部分就不會產生共益費,同一份解說評註也指出,透天型的租賃住宅通常不會發生共益費。對於考慮在日本買進整棟出租的台灣投資人來說,這一點會直接影響招租條件的設計。

共益費與管理費差在哪?看的不是名稱而是契約書的記載

在日本的租賃物件上,共益費與管理費幾乎沒有實質差別。日本國稅廳(National Tax Agency)在消費稅的問答案例中明示,凡是讓住戶依比例負擔共用部分費用性質的款項,「不論其名稱為共益費、管理費等,均為免稅」。

不過用語仍有區分。表示規約的施行細則在(42)將共益費定義為出租住宅共用設備、設施的營運維護費;(41)的管理費則指「為處理公寓大廈事務、維護及管理設備與其他共用部分所必要之費用」,對象是區分所有型的社區大樓。這組對照和台灣讀者熟悉的架構其實很接近——差別在於,日本的「管理費」是區分所有權人(屋主)對管理組合的義務,承租人不會直接被收取。

項目共益費管理費(區分所有社區大樓)
定義出處表示規約施行細則(42)/標準契約書 第5條表示規約施行細則(41)
費用內容共用部分的電費、自來水與污水使用費、清潔費等實費共用部分的維護管理費(含稅捐公課,不含修繕積立金)
支付對象房東(或管理公司)管理組合(由區分所有權人支付)
契約書上的確認點位於第幾條、調整條款是否與房租分開承租人只負擔共益費,不負擔修繕積立金

要確認的有兩點:契約書與招租圖面上的名稱是否一致;有沒有以不同名稱重複請款的費用。

如果你承租的是區分所有型的社區大樓,屋主付給管理組合的管理費、修繕積立金,與你付給房東的共益費是兩回事。這一點對打算在日本置產出租的台灣投資人尤其關鍵:你收到的共益費不會自動涵蓋你身為區分所有權人要繳的管理費與修繕積立金,兩者必須分開試算。搭配日本區分所有社區大樓的管理費與修繕積立金機制一起閱讀,界線會更清楚。

共益費含在房租裡嗎?「含共益費」與「共益費另計」的意義

日本兩種物件都有:共益費含在房租裡的,以及另外請款的。若是另計,依表示規約必須標示每戶的月額,招租廣告上一定會出現金額。若只寫「含共益費」,那個房租就是你每月的實際支付額。

即使每月支付總額相同,初期費用與續約金仍會不同。因為仲介手續費的上限依日本《宅地建物取引業法》第46條的公告,是以「租金」為基準計算,押金、禮金、續約金也慣例上以租金為基礎決定。台灣租屋通常只有押金兩個月、沒有禮金與續約金,這套以「租金」為分母的初期費用結構是日本特有的,選物件時務必把它算進去。

項目A:房租7.0萬日圓(含共益費)B:房租6.5萬日圓+共益費5,000日圓
每月支付額70,000日圓(約14,600元台幣)70,000日圓(約14,600元台幣)
仲介手續費(租金1個月份+消費稅)77,000日圓(約16,000元台幣)71,500日圓(約14,900元台幣)
押金(租金1個月份)70,000日圓(約14,600元台幣)65,000日圓(約13,500元台幣)
禮金(租金1個月份)70,000日圓(約14,600元台幣)65,000日圓(約13,500元台幣)
簽約時合計(上述3項)217,000日圓(約45,200元台幣)201,500日圓(約42,000元台幣)
續約金(租金1個月份)70,000日圓(約14,600元台幣)65,000日圓(約13,500元台幣)

每月同樣付7萬日圓,簽約時支付的金額卻差了15,500日圓(約3,230元台幣),續約金也差5,000日圓(約1,040元台幣)。不過實務上確實存在以「租金+共益費」計算押金或續約金的契約書,申請前請先確認計算基礎。

調整程序也會不同。含在房租裡的話,共用部分費用增加時是以房租調整處理;另計的話,則依共益費的條款協議。對出租方而言,這等於是在決定日後要用哪一套規則去反映成本上升,值得在設定招租條件的階段就想清楚。

共益費行情多少?官方統計的月額平均與房租比

共益費的月額平均為4,837日圓(約1,010元台幣)。這是日本國土交通省《2025年度住宅市場動向調查》(2026年7月17日公布)的數值,同一份調查的月租金平均為83,381日圓(約17,400元台幣),中位數為74,000日圓(約15,400元台幣)。此調查的民間租賃住宅以三大都市圈(首都圈、中京圈、近畿圈)為對象,並非全國平均。

區分共益費 月額平均月租金 平均共益費÷房租
三大都市圈 合計4,837日圓(約1,010元台幣)83,381日圓(約17,400元台幣)5.8%
首都圈4,764日圓(約990元台幣)94,068日圓(約19,600元台幣)5.1%
中京圈4,457日圓(約930元台幣)63,447日圓(約13,200元台幣)7.0%
近畿圈5,285日圓(約1,100元台幣)71,965日圓(約15,000元台幣)7.3%
透天住宅3,400日圓(約710元台幣)89,617日圓(約18,700元台幣)3.8%
集合住宅4,860日圓(約1,010元台幣)82,810日圓(約17,300元台幣)5.9%

把「房租的5〜10%」這個日本坊間通說用實數驗證,三大都市圈的比率是5.8%,接近下限。首都圈5.1%偏低,近畿圈7.3%偏高。若以「房租的一成」為抓數的基準,在首都圈會高估。要注意的是,這個比率是以平均值除以平均值得出,並非各家戶比率的平均值。透天住宅只有3,400日圓(約710元台幣),是因為共用部分本來就少。

對台灣投資人來說,這個5%上下的水準與台北常見的每坪管理費感受差距很大,原因不在日本的管理便宜,而在於日本租屋的共益費本來就不含長期修繕的積立部分——長期修繕的成本是由屋主端另行承擔的。比較兩地時,請以「共益費+屋主端的管理費與修繕積立金」為同一基準。

推移方面,從2021年度的5,362日圓(約1,120元台幣)到2022年度4,836日圓(約1,010元台幣)、2023年度4,614日圓(約960元台幣)、2024年度4,441日圓(約930元台幣),連續3年下降,2025年度則回升約400日圓到4,837日圓。物價與電費上漲正在逐步反映到共用部分成本上,這個轉折點值得持有日本出租物件的投資人記在心上。

共益費的內容有哪些?錢實際花在什麼地方

共益費支應的是共用部分的維護管理費,包含下列費目。

  • 共用部分電費(走廊、樓梯、大廳照明,自動門,電梯動力)
  • 共用部分水費,日常清潔與定期清潔的費用及人事費,垃圾集中處的管理
  • 電梯、機械式停車設備、消防設備、蓄水池等的檢查與保養
  • 共用部分的小修繕(燈具更換、門鎖與門窗五金修補)與植栽管理
  • 免費網路設備或機械保全的月費

金額的算法,是把整棟建物的費用除以戶數。共用部分年度費用若為96萬日圓(約20萬元台幣),24戶時每戶每月3,333日圓(約690元台幣),8戶時每月則要10,000日圓(約2,080元台幣)。共益費高的物件不見得設備多豪華,也可能只是戶數少、每戶分攤重而已——這對評估日本小規模一棟樓(一棟マンション)投資的台灣買方,是很實用的判讀角度。

看屋或申請之前,請向管理公司確認以下5點。

  1. 是否含專有部分的水費。若含,是定額還是實支實付結算
  2. 共用部分清潔的頻率(每週幾次、每月幾次)與範圍
  3. 電梯、機械式停車設備的保養費是否含在共益費內
  4. 免費網路設備的費用是否含在內,或另行請款
  5. 是否有另行請款的費用(社區自治會費、垃圾處理費、有線電視使用費等)

水費的計算方式,我在共益費含水費時的行情設定與契約書寫法中做了整理。若管理公司對這5點無法即答,我認為在討論金額合不合理之前,更該先看它的管理體制。對人在海外、無法親自到現場的投資人來說,這個提問清單本身就是一道遠端盡職調查的濾網。

共益費是每月支付嗎?入住月與退租月如何按日計算

共益費每月與房租在同一天支付。日本絕大多數契約是在前月底預付次月份,年度一次總結算實費的做法,在日本租賃住宅並不常見——這一點與台灣部分社區依實際支出結算的做法不同。

最容易搞混的是入住月與退租月。《租賃住宅標準契約書》第5條第3項規定:「不滿1個月期間之共益費,以1個月為30日按日計算之金額為準。」若月額5,000日圓(約1,040元台幣)的物件從10月20日起入住,10月份為12天份,5,000日圓÷30日×12日=2,000日圓(約420元台幣)。

退租月的處理則因契約書而異。依標準契約書是按實際使用期間按日計算,但確實也存在明定「解約月以整月計算」的契約書。起算日是鑰匙交付日還是契約開始日,也會讓金額不同,請連同解約通知的期限一起確認條文。日本的解約預告期通常是1至2個月,這與台灣常見的做法差異不小,海外屋主在安排換租檔期時要特別留意。

共益費可以殺價、要求減額嗎?與房租的法律差異

共益費沒有像房租那樣的法定增減額請求權。因為日本《借地借家法》第32條所規定的增減額請求權,其對象是「建物之租金」,共益費並不當然包含在內。共益費的調整,屬於當事人依契約書條款進行協議的事項。

這個差異也反映在標準契約書的結構上。房租的調整規定於第4條第3項,列舉了稅捐等負擔的增減、土地建物價格的上漲或下跌等經濟情勢變動、與鄰近同類建物租金的比較這3項事由。而第5條第4項則規定「因維護管理費增減致共益費顯失相當時,得經協議調整共益費」——條文與事由都是分開的。

常見的誤解是把它說成「變更共益費需要走《借地借家法》的程序」,這並不正確。第32條是關於租金的規定。有調整條款就依條款,沒有就依當事人合意。這一點請務必記住:如果有人以「法律規定」為由要求你接受共益費調漲,那個法律依據並不存在。

站在承租方,比較務實的認知是:沒有辦法單獨以法律依據要求調降共益費。真正有效的做法,是針對沒有清掃、共用照明長期未更換之類的實際狀態,要求說明費用明細並改善。這與台灣住戶可以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上表決管理費的架構不同——日本租屋的共益費談判,靠的是契約條款與實際履行狀況,不是投票。

共益費的會計科目、分錄與消費稅|承租方與出租方

共益費的會計科目在日本法令上沒有規定,一般與房租合併以「地代家賃」(土地房屋租金)處理。重點在於正確區分消費稅的課稅類別。

住宅的出租是免稅交易。日本國稅廳的問答案例指出,凡屬讓住戶依比例負擔共同使用部分費用性質者,「不論其名稱為共益費、管理費等,均為免稅」。營業用建物的出租則是課稅交易,共益費同樣是課稅對象。

處理上會分歧的是另行請款的費用。同一則案例把另行請款項目中不屬於共益費者列為課稅對象。另計的停車位使用費、專有部分的電、瓦斯、自來水使用費即使是住宅也課稅;但已配線到各戶的有線電視使用費、共用部分的管理費則屬免稅。結論會隨費目而變,請把名目分開記帳。

區分住宅(自用住宅、公司宿舍)營業用(辦公室、店舖)
承租方的會計科目地代家賃(公司宿舍也有以福利厚生費處理的例子)地代家賃
承租方的消費稅類別免稅進項課稅進項
出租方的收益認列計入不動產所得的總收入金額計入不動產所得的總收入金額
出租方的消費稅類別免稅銷項課稅銷項
另行請款部分停車位使用費等課稅,有線電視使用費等免稅課稅對象

出租方要把共益費計入不動產所得的總收入金額。日本國稅廳的Tax Answer No.1370明確寫出包含「以共益費等名目收取的電費、水費、清潔費等」,它不是代收代付的暫收款。對持有日本物件的台灣屋主而言,這代表共益費會全額進入日本的申報所得,不能因為「這只是實費」就從收入面剔除。

課稅與免稅的判定以及發票(インボイス,日本的合格請求書等保存制度)的處理,我在不動產收入的課稅、免稅與發票制度基礎中做了整理。個別處理會因契約內容與用途而異,請向你的顧問稅理士確認;非居住者屋主另有源泉徵收等額外規定,建議一併諮詢。

辦公室、店舖的共益費以每坪單價另計|與住宅的3項差異

營業用的共益費與住宅有3點不同。第一是消費稅。辦公室、店舖的出租屬課稅交易,共益費也要課稅。與住宅相反,編預算時若漏看就會產生落差。

第二是標示單位。日本的辦公大樓,租金與共益費都以每坪單價表示,而且慣例上是分開提示。假設租金每坪18,000日圓(約3,750元台幣)、共益費每坪3,000日圓(約625元台幣),實質每坪單價就是21,000日圓(約4,375元台幣),50坪則為月額1,050,000日圓(約218,800元台幣),含稅1,155,000日圓(約240,600元台幣)。這裡的「坪」與台灣的坪同為3.3平方公尺左右,換算感受相通,但日本辦公室行情多以「坪單價/月」報價,與台灣常見的整層總價報法不同。

第三是「租金」的定義並不統一。招租條件或市場資料有時呈現含共益費的總額,有時只呈現租金。提示的租金是否含共益費、所含服務(清潔、保全、空調)的範圍、是否有時間外空調費等另行實支請款的費目——請確認這3點。跨境比較日本與台灣辦公室成本時,若不先對齊這個定義,收益率會算出完全不同的結果。

屋主、管理公司設定與調整共益費時的實務

共益費不是從行情反推,而是從共用部分的年度實費反推決定。行情是用來驗證你所定金額的量尺,不是出發點。與實費脫鉤的金額,被問到明細時是說明不了的。

  1. 依費目累加共用部分的年度費用(電費與水費、清潔、檢查與保養、小修繕、保險)
  2. 把年度合計除以戶數,再除以12,算出每戶的月額
  3. 與2025年度平均4,837日圓(約1,010元台幣)及各圈域水準對照,若有落差,確認自己能否用一句話說明理由
  4. 在招租圖面與廣告上標示每戶月額(依《不動產表示公平競爭規約》為必要事項)
  5. 調整時,以數字說明維護管理費增減的理由,並將協議經過與通知留下書面紀錄

分攤方式有面積比例分攤、按戶數均分、齊一定額3種。日本租賃住宅一般採按戶數均分或齊一定額,坪數大的房間不一定就付得多。若採面積比例分攤,必須明載於契約書。這與台灣公寓大廈普遍依專有部分面積計收管理費的慣例明顯不同,海外屋主接手日本物件時常誤以為可以逕自改成面積比例,實際上要變更就必須回到契約條款。

我們不把共益費放在利潤來源的位置上。與其靠調漲創造收益,不如維持共用部分的水準、縮短空置期間,長期收支反而更有利。守護設備、善盡說明責任,靠的都是現場的人才。

設定金額是否妥當、以及檢討調整的推進方式,我在出租屋主適當設定與檢討管理費的步驟中做了整理。若你尚未掌握共用部分的費用結構,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的免費諮詢會從費目盤點開始協助,海外投資人亦歡迎洽詢。

常見問題(FAQ)

Q. 沒有共益費的物件,差別在哪裡?

A. 是幾乎沒有共用部分,或把共用部分費用含進房租的物件。標準契約書的解說評註也指出,透天型租賃住宅通常不會發生共益費。即使標示0日圓,費用也不會憑空消失,請以每月支付總額來比較。

Q. 只欠繳共益費會怎麼樣?

A. 共益費同樣是契約上的債務,與房租一樣會被催繳。實務上,第一次未入帳後隨即就會聯繫,並不是等2至3個月才行動。日本的租金管理在時序上比許多海外市場更緊湊。若有無法支付的情況,請先主動聯絡管理公司。

Q. 共益費會被調漲嗎?

A. 會。《租賃住宅標準契約書》規定,因維護管理費增減致共益費顯失相當時,得經協議調整。由於它不是靠單方通知就能確定的事項,請要求說明是哪些費用、增加了多少。

Q. 共益費會列入押金、禮金、續約金的計算嗎?

A. 一般不列入。押金、禮金、續約金慣例上以「租金的幾個月份」決定。但計算基礎終究取決於契約書,請在相關條款確認寫的是「租金的1個月份」還是「租金+共益費的1個月份」。

引用、參考資料

Daisuke Inazawa, President & CEO of INA&Associates Inc.

作者

代表董事社長 / 執行長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

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代表董事社長。統籌以首都圈、近畿圈為中心的不動產買賣、租賃仲介及物業管理業務。專注於收益型不動產投資策略及超高淨值人士的不動產諮詢服務。

稻澤大輔是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的代表董事社長(CEO)。公司總部設於大阪,並於東京設有營業所,以首都圈與近畿圈為核心區域,統籌不動產買賣仲介、租賃仲介及物業管理三大業務。

其專業領域涵蓋收益型不動產的投資策略制定、租賃經營的收支最佳化、面向超高淨值人士(UHNWI)及機構投資者的不動產諮詢,以及跨境不動產投資。他為日本及海外投資者提供基於資料與長期視角的專業顧問服務。

在「企業最重要的資產是人財」這一經營理念下,他將INA&Associates定位為「人財投資公司」,致力於透過人才培育實現永續的企業價值創造。作為經營者,他亦持續就變革時代的領導力與組織文化對外發聲。

取得11項日本國家資格:宅地建物交易士、認證不動產諮詢大師、公寓管理士、管理業務主任者、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行政書士、個人資料保護士、甲種防火管理者、拍賣不動產處理主任者、公寓維護修繕技術人員、貸金業務主任者。

  • 宅地建物交易士
  • 認證不動產諮詢大師
  • 公寓管理士
  • 管理業務主任者
  • 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
  • 行政書士
  • 個人資料保護士
  • 甲種防火管理者
  • 拍賣不動產處理主任者
  • 公寓維護修繕技術人員
  • 貸金業務主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