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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戶原狀恢復費用指南:價格區間與避免高額收費的應對方法

本文詳細解析租戶退租時原狀恢復費用的常見區間,通常為每坪2萬至10萬日圓,以及費用升高的原因、租賃契約的確認方法、比價估算的運用和諮詢專業人士的時機。

最後更新: 約3分鐘閱讀

商用租戶(辦公室、店舖)在退租時產生的原狀回復費用,通常比一般住宅租賃更高,也很容易成為雙方糾紛的導火線。本文將說明費用區間、費用偏高的原因,以及可採取的應對方式。

商用租戶的原狀回復費用大約是多少?

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商用租戶的原狀回復費用一般以每坪計算,小中型空間約為2萬至5萬日圓,大型空間約為5萬至10萬日圓。不過,這僅供參考,實際金額會因室內裝修變更程度以及是否增設附屬設備而大幅變動。入住前確認並記錄物件狀態,與後續避免糾紛有直接關係。

商用租戶的原狀回復費用為何偏高

進行了室內裝修變更或增設附屬設備的情況

若新增了廚房設備、廁所設備等附屬設施,拆除費用會直接加計到原狀回復費用中。越是為了提升舒適性而增設的設備,退租時的成本通常越高。

因多層轉包結構產生中間利潤

即使工程由房東指定的業者承接,後續再轉包給下包、次下包業者的情況也十分普遍。在二次承接、三次承接的結構下,中間利潤會層層累積,導致工程費用上升。人手不足也進一步推高了估價水準。

包含了原本不應由承租人負擔的費用

因自然老化、通常損耗所產生的刮痕與污損修繕費,原則上不應由承租人負擔。然而,實務上也會出現將非承租人負擔的費用計入其中、把本可局部修補的部分改以全面更換計價,甚至連公共區域費用也一併列入估價的情況。

避免高額請款的對策

在退租前重新確認租賃契約內容

原狀回復的範圍、是否指定施工業者、是否有特約條款,都會記載於租賃契約中。若「原狀回復特約」中明確載明「通常損耗也由承租人負擔」,則在該範圍內的請款通常有效。退租前先掌握契約內容非常重要。

取得多家估價,並與房東協商更換業者

若指定業者的估價偏高,可以同時向其他業者取得估價,並以金額差異作為依據與房東協商,這是有效的做法。即使無法更換業者,提出其他公司的估價,也能為價格談判創造空間。

諮詢專業人士(律師或不動產適正取引推進機構)

在缺乏專業知識的情況下處理高額請款並不容易。諮詢熟悉不動產交易的律師,或一般財團法人不動產適正取引推進機構,是切實可行的做法。

常見問題(FAQ)

Q1. 商用租戶退租時的原狀回復,與住宅有什麼不同?

在住宅租賃中,日本國土交通省的指引認為,自然老化與通常損耗原則上不應由承租人負擔;但在商用租戶(辦公室、店舖)的情況下,「原狀回復特約」往往會被認定有效,因此多數情況下承租人的負擔範圍會比住宅更廣。

Q2. 可以拒絕房東指定的業者嗎?

如果契約中有指定業者的條款,通常很難拒絕。不過,若對估價金額不滿,仍可先取得多家估價後再進行協商。

Q3. 如果我認為原狀回復費用過高,應該向哪裡諮詢?

可以向一般財團法人不動產適正取引推進機構(RETIO)或消費生活中心諮詢。如果金額較大,也建議考慮委託熟悉不動產事務的律師處理。

Q4. 在退租前,有沒有我自己可以做的原狀回復工作?

輕微損傷的修補,例如填補小型螺絲孔,可以自行處理;但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與室內裝修工程需要相關資格,因此應委託專業業者。未經同意擅自施工,可能會引發糾紛。

Q5. 是否可以在退租前先與房東就原狀回復範圍達成共識?

可以。在退租前由房東到場,一同確認物件狀態,並以書面方式確認原狀回復範圍,能夠大幅降低之後被追加請款的風險。建議將其作為「退租時現場確認書」妥善保存。

Daisuke Inazawa, President & CEO of INA&Associates Inc.

作者

代表董事社長 / 執行長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

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代表董事社長。統籌以首都圈、近畿圈為中心的不動產買賣、租賃仲介及物業管理業務。專注於收益型不動產投資策略及超高淨值人士的不動產諮詢服務。

稻澤大輔是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的代表董事社長(CEO)。公司總部設於大阪,並於東京設有營業所,以首都圈與近畿圈為核心區域,統籌不動產買賣仲介、租賃仲介及物業管理三大業務。

其專業領域涵蓋收益型不動產的投資策略制定、租賃經營的收支最佳化、面向超高淨值人士(UHNWI)及機構投資者的不動產諮詢,以及跨境不動產投資。他為日本及海外投資者提供基於資料與長期視角的專業顧問服務。

在「企業最重要的資產是人財」這一經營理念下,他將INA&Associates定位為「人財投資公司」,致力於透過人才培育實現永續的企業價值創造。作為經營者,他亦持續就變革時代的領導力與組織文化對外發聲。

取得11項日本國家資格:宅地建物交易士、認證不動產諮詢大師、公寓管理士、管理業務主任者、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行政書士、個人資料保護士、甲種防火管理者、拍賣不動產處理主任者、公寓維護修繕技術人員、貸金業務主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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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寓管理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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