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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使用借貸契約?與租賃契約的差異、糾紛案例與寫法解析

說明使用借貸契約的機制、與租賃契約的差異,以及常見糾紛案例。也介紹契約撰寫重點與避免法律風險的方法。

最後更新: 約3分鐘閱讀

在與不動產相關的契約形式中,使用借貸契約是親屬或朋友之間常見的無償借用形式。由於其法律上的處理方式與租賃契約有很大差異,因此作為不動產專業人士,準確掌握相關知識非常重要。

什麼是使用借貸契約?

使用借貸契約是指無償借用物品的契約。與支付租金後使用的租賃不同,像向朋友借傘、使用父母的汽車這類日常行為,也屬於使用借貸。

比較項目使用借貸租賃
是否有償無償有償(有租金)
《借地借家法》不適用適用
對抗要件
借用人死亡時契約終止契約持續
契約書並非必須通常需要

使用借貸與租賃在法律上的差異是什麼?

最大的差異在於是否適用《借地借家法》。使用借貸沒有對抗要件,若不動產轉讓給第三人,借用人不能拒絕返還房屋。

遷出請求的差異

在租賃中,若無正當事由,出借人不得解除契約;但在使用借貸中,若未約定期間或目的,出借人可隨時解除契約

借用人死亡時的處理

原則上,使用借貸會因借用人死亡而終止(《民法》第597條第3項)。不過,若有同住家屬,也可能出現不完全依照《民法》處理的情況

使用借貸契約主要在什麼情況下締結?

在實務上,以下情況相當常見。

子女在父母土地上建屋的情況

如果土地仍登記在父母名下,且在不支付權利金或地租的情況下借用,即屬於使用借貸。其優點是不會產生遺產稅或贈與稅,但若子女支付地租,則可能成為贈與稅的課稅對象,因此需要留意。

經營者與法人之間的情況

若在經營者名義的土地上興建法人的建築物,在同族公司中通常不會產生權利金,因此可能構成使用借貸。此時可能發生借地權認定課稅

使用借貸契約有哪些糾紛案例?

由於許多情況只是沒有契約書的口頭約定,因此這種契約形式容易演變為糾紛。

對免費出借20年以上土地提出返還請求

有些借用人會主張「時效已經成立」。但是,如果當事人明確知道自己是在借用,取得時效便無法成立,因此仍可請求返還。

出售建在免費借用土地上的建築物

由於土地使用權與建築物使用權是成套存在的,未經土地所有人許可,不得將建築物出售給第三人

為什麼應該製作契約書?應記載哪些事項?

使用借貸契約書並非強制要求,但為了避免糾紛,強烈建議製作。應記載的主要項目如下。

  • 使用借貸標的建築物資訊(所在地、結構、樓地板面積)
  • 使用目的
  • 使用期間
  • 讓與、轉借限制
  • 稅金、公共費用的負擔人
  • 契約解除條件
  • 回復原狀的範圍
  • 關於損害賠償的約定

隨著2020年4月施行的《民法》修正,使用借貸中的回復原狀義務已被明文化。因此,在契約書中明確界定其範圍變得更加重要。

常見問題(FAQ)

使用借貸契約需要課徵印花稅嗎?

由於使用借貸契約書不屬於《印花稅法》上的課稅文書,因此不需課徵印花稅。

出售處於使用借貸狀態的不動產時,應如何處理?

出售前,應先與借住人就遷出事宜進行協商,並視情況談判改為租賃等方案。也存在新屋主以契約不適合為由要求解除的風險。

親屬之間的使用借貸尤其需要注意什麼?

重要的是,也要將使用借貸的事實告知其他親屬,並事先取得其同意。為避免繼承發生時出現糾紛,建議製作並共享契約書。

Daisuke Inazawa, President & CEO of INA&Associates Inc.

作者

代表董事社長 / 執行長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

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代表董事社長。統籌以首都圈、近畿圈為中心的不動產買賣、租賃仲介及物業管理業務。專注於收益型不動產投資策略及超高淨值人士的不動產諮詢服務。

稻澤大輔是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的代表董事社長(CEO)。公司總部設於大阪,並於東京設有營業所,以首都圈與近畿圈為核心區域,統籌不動產買賣仲介、租賃仲介及物業管理三大業務。

其專業領域涵蓋收益型不動產的投資策略制定、租賃經營的收支最佳化、面向超高淨值人士(UHNWI)及機構投資者的不動產諮詢,以及跨境不動產投資。他為日本及海外投資者提供基於資料與長期視角的專業顧問服務。

在「企業最重要的資產是人財」這一經營理念下,他將INA&Associates定位為「人財投資公司」,致力於透過人才培育實現永續的企業價值創造。作為經營者,他亦持續就變革時代的領導力與組織文化對外發聲。

取得11項日本國家資格:宅地建物交易士、認證不動產諮詢大師、公寓管理士、管理業務主任者、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行政書士、個人資料保護士、甲種防火管理者、拍賣不動產處理主任者、公寓維護修繕技術人員、貸金業務主任者。

  • 宅地建物交易士
  • 認證不動產諮詢大師
  • 公寓管理士
  • 管理業務主任者
  • 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
  • 行政書士
  • 個人資料保護士
  • 甲種防火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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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寓維護修繕技術人員
  • 貸金業務主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