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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買賣契約基礎手冊:從契約審查重點到解除方式

本指南整理不動產買賣契約的基礎知識,包括契約審查重點、定金常見水準以及契約解除的類型,協助您掌握預防糾紛所需的核心內容。

最後更新: 約7分鐘閱讀

房地產買賣需要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也就是賣方與買方就契約內容達成一致後成立的契約。契約一旦簽署,通常無法輕易解除,因此在進行交易前先具備正確知識非常重要。本文將為您清楚說明房地產買賣契約的基礎知識、契約書的檢查重點,以及契約解除的類型

什麼是房地產買賣契約?基本特點解析

房地產買賣契約,是指在房地產買賣中,賣方與買方雙方就契約內容達成一致後成立的契約。其主要有以下三項基本特點。

契約內容可由當事人自由決定

房地產買賣契約的內容,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即可自由約定。因此,理解契約應由當事人自行負責簽訂這一點十分重要。若重要條款存在不明確的條件,簽約後就可能引發糾紛。

賣方為房地產公司時,契約內容會受到限制

若賣方為宅地建物交易業者,依據《宅地建物交易業法》,契約內容中的部分條款會受到限制。這是為了避免買方簽下對自己不利的契約而設的保護規定。

在某些情況下會適用《消費者契約法》

在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交易中,會適用《消費者契約法》。若消費者對契約內容產生誤認,或契約中存在不利條款,則可撤銷契約或使其無效。但即使是個人,只要是以事業目的簽約,也不屬於保護對象。

房地產買賣中的「契約不符責任」是什麼?

所謂契約不符責任,是指買賣成立後,實際交易情況與契約內容不一致時,賣方需承擔的責任。買方可提出以下請求。

  • 修補請求:要求進行修繕,使其符合契約內容
  • 價金減額:在對方不配合修補時提出
  • 損害賠償:僅限賣方有責任的情況
  • 解除契約:但輕微不符合的情況除外

契約不符責任的期間

依《民法》,自發現不符合事實起,必須於1年內提出主張。但在實務上,個人之間的交易通常約定為自交付起2至3個月內;若賣方為房地產公司,則通常要求自交付起至少2年以上,這是《宅地建物交易業法》的規定。

透過特約限制責任範圍

在一般房地產買賣中,可以透過特約限制責任範圍與期間。也可以約定賣方完全不負責,但由於這會對買方不利,因此簽約前務必仔細確認內容

房地產買賣契約書中應檢查的10個重點是什麼?

請仔細檢查契約內容,並在釐清所有疑問後再簽約。

1. 買賣房地產的標示內容

請確認是否已正確記載依據不動產登記簿的內容。

2. 買賣價金、定金金額與支付日期

請確認定金的性質(訂約定金、解約定金、違約定金)以及金額是否合理。

3. 土地實測與價金結算

若登記簿面積與實測面積有差異,請確認是否會進行價金結算。

4. 所有權移轉與交付時間

請結合搬遷計畫,確認時間安排是否合理。

5. 附屬設備的交接內容

要明確哪些設備會交接、哪些會拆除,同時確認設備是否有故障。附屬設備的交接很容易產生糾紛,因此需要特別留意。

6. 負擔消除

抵押權以及租賃權等權利,應確認在交付時已完全消除。

7. 公稅公課的結算

請確認固定資產稅、都市計畫稅、管理費等項目的結算內容與計算方式。

8. 定金解除的條件

請確認可透過定金解除的期間與條件。雙方也可以約定不允許以定金解除。

9. 風險負擔的約定

請確認因天災導致建物受損時的處理約定。通常由賣方修復後交付,但若難以修復,買方可無條件解除契約

10. 契約不符責任與因違約而解除

請確認責任範圍、期間以及違約金金額(市場行情通常為買賣價金的20%)。也別忘了檢查排除反社會勢力的條款。

房地產買賣契約需要支付多少定金?

定金是買方為了擔保契約履行而支付給賣方的款項。

定金的三種類型

  • 訂約定金:作為契約成立的證明而交付
  • 解約定金:作為解除契約代價而支付的定金(因買方原因解除則放棄,因賣方原因解除則加倍返還)
  • 違約定金:在債務不履行時作為違約金被沒收

定金的市場區間

一般市場區間為買賣價金的5%至20%。若賣方為房地產公司,法律規定定金不得超過買賣價金的20%。金額過低會更容易被解約,金額過高則會增加成交難度,因此可將市場區間作為參考。

房地產買賣契約需要哪些文件?

各階段所需文件並不相同。

簽訂買賣契約時

賣方與買方雙方都需要身分證明文件與印章。賣方還需準備住民票、印鑑證明、固定資產稅納稅通知書、建築確認合格證、設備表、房屋狀況報告書等文件。

結算時

除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印鑑證明與住民票外,賣方還需要登記識別資訊(權利證)及抵押權塗銷文件

交付時

需要提供登記識別資訊、印鑑證明、住民票、固定資產評價證明、給司法書士的委任狀以及鑰匙交接。

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的一般流程是什麼?

建議先掌握簽約前的一般流程。

  1. 簽訂仲介契約:委託房地產公司尋找買方
  2. 提出購買申請:接受購買意向人的申請並收取定金
  3. 契約書與重要事項說明書的確認與溝通:確認內容是否有遺漏或錯誤
  4. 進行重要事項說明:可透過現場方式或IT重說進行
  5. 簽約、結算與交付:若未能於約定日期前騰空交付,即構成違約

哪些情況下可以解除房地產買賣契約?

解除契約並不容易,但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契約解除的主要類型

解除類型概要違約金
定金解除於對方開始履行前解除放棄定金/加倍返還
因風險負擔而解除因天災導致房屋受損時無(無條件解除)
基於契約不符責任的解除存在重大瑕疵時無(無條件解除)
因違約而解除未履行契約條件買賣價金的10%至20%
因貸款特約而解除住宅貸款審查未通過時無(白紙解除)
冷靜期解除在特定條件下8日內
合意解除雙方協議一致解除依約定處理

可無違約金解除的情形

  • 對方構成債務不履行時:未於期限內完成交付或支付價金
  • 出現不可避免的情況時:如天災、重病、死亡等

解除契約時的注意事項

由於房地產買賣屬於高額交易,因此應仔細檢查契約各項條款,並在確認所有疑點後再簽訂。同時,也有必要了解契約解除條件,以便在出現問題時妥善應對。

常見問題(FAQ)

房地產買賣契約書可以自己製作嗎?

從法律上來看,個人之間可以自行製作,但由於需要專業知識,委託房地產公司或律師會更穩妥。尤其是契約不符責任與特約的設定,需要專業判斷。

定金一定要用現金支付嗎?

一般會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支付。若金額較大,也可能使用銀行本票。支付方式請在簽約前確認清楚。

IT重說(線上重要事項說明)可靠嗎?

IT重說是日本國土交通省正式認可的方式,具有與面對面說明同等的法律效力。對於居住地較遠或難以協調時間安排的情況尤其方便。

簽約後若住宅貸款審查未通過,會怎麼樣?

若契約中包含貸款特約,即可在無違約金的情況下將契約恢復為白紙狀態。簽約時務必確認是否有貸款特約及其具體條件。

若附有契約不符責任的「免責特約」,是否會對買方不利?

若存在免責特約,買方將無法向賣方請求修補或損害賠償,因此對買方不利。不過,通常房價也會相對較低,因此應比較風險與利益後再作判斷。

Daisuke Inazawa, President & CEO of INA&Associates Inc.

作者

代表董事社長 / 執行長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

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代表董事社長。統籌以首都圈、近畿圈為中心的不動產買賣、租賃仲介及物業管理業務。專注於收益型不動產投資策略及超高淨值人士的不動產諮詢服務。

稻澤大輔是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的代表董事社長(CEO)。公司總部設於大阪,並於東京設有營業所,以首都圈與近畿圈為核心區域,統籌不動產買賣仲介、租賃仲介及物業管理三大業務。

其專業領域涵蓋收益型不動產的投資策略制定、租賃經營的收支最佳化、面向超高淨值人士(UHNWI)及機構投資者的不動產諮詢,以及跨境不動產投資。他為日本及海外投資者提供基於資料與長期視角的專業顧問服務。

在「企業最重要的資產是人財」這一經營理念下,他將INA&Associates定位為「人財投資公司」,致力於透過人才培育實現永續的企業價值創造。作為經營者,他亦持續就變革時代的領導力與組織文化對外發聲。

取得11項日本國家資格:宅地建物交易士、認證不動產諮詢大師、公寓管理士、管理業務主任者、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行政書士、個人資料保護士、甲種防火管理者、拍賣不動產處理主任者、公寓維護修繕技術人員、貸金業務主任者。

  • 宅地建物交易士
  • 認證不動產諮詢大師
  • 公寓管理士
  • 管理業務主任者
  • 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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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資料保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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