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順利進行不動產的繼承,預先準備遺囑非常重要。本文解說主要遺囑的種類和寫法。
遺囑的種類
自筆證書遺囑(手寫遺囑)
- 特徵:由本人親筆書寫全文、日期、署名,並加蓋印章
- 優點:費用低、可簡單製作、保密性高
- 缺點:格式有誤可能無效、遺失・偽造的風險
公正證書遺囑
- 特徵:由公証人製作,在公証役場保管
- 優點:有法律效力、安全保管、不需要家庭裁判所的相認手續
- 缺點:費用較高(財產金額的0.1〜0.4%等)
秘密證書遺囑
- 特徵:由本人製作後密封,在公証役場登記存在
- 優點:可保密內容
- 缺點:格式有誤可能無效
不動產繼承遺囑的重點
明確記載不動產
記載土地・建物的地號・家屋番號・地目・地積等登記簿記載事項,以免引起糾紛。
遺留份的考量
遺囑即使明示,法定繼承人的遺留份不可侵犯。應預先確認遺留份金額,制定合理的遺囑。
指定執行人
在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可使繼承手續更順利。
不動產繼承的注意事項
- 繼承登記義務化(2024年4月起)
- 繼承稅的申告期限(繼承開始後10個月以內)
- 多名繼承人時需要遺產分割協議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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