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拥有房产的业主而言,继承规划无法回避。没有遗嘱,重要财产未必能如愿传给想托付的人。本文说明房产继承中遗嘱的必要性、种类、书写规则与注意事项,并结合大陆《民法典》继承编相关制度作对比。
为什么房产继承需要遗嘱?
需要遗嘱的最大理由,是避免继承人之间产生纠纷。没有遗嘱时,日本的法定继承人须召开遗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纠纷案件近年逐年增加。大陆《民法典》继承编同样规定有效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原则与日本相同。
尤其需要遗嘱的人群
- 房产所有者:房产不同于现金,难以物理分割,是引发继承纠纷的常见原因
- 希望自主决定遗产分配的人:遗嘱指定的分配方式优先于法定继承份额
- 没有法定继承人的人:若无遗嘱,遗产将收归国家所有
- 有不希望其继承的人:可通过遗嘱废除继承权或指定继承份额为零
遗嘱有哪些种类?
日本法律规定的遗嘱共有3种,各自适用不同规则。
自书遗嘱
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记载日期、姓名后加盖印章的遗嘱。
- 优点:无需费用,随时可书写
- 缺点:格式不完备则无效,存在遗失、被篡改的风险
自2020年7月起,日本设立法务局保管制度,降低了遗失风险。
公证遗嘱
由公证人根据立遗嘱人真实意愿制作的遗嘱。
- 优点:无格式不完备的风险,原件保存于公证处
- 缺点:需支付公证人手续费,且需2名以上见证人
房产继承中,确定性较高的公证遗嘱较为推荐。大陆公证遗嘱曾于2021年前享有效力优先权,现改为以最晚订立者为准。
秘密证书遗嘱
将内容保密,仅由公证人证明其存在的方式,日本实务中极少采用。
房产继承的遗嘱应当如何书写?
在遗嘱中记载房产时,准确填写信息至关重要。
房产的记载方法
遗嘱应按登记簿誊本(大陆对应不动产权证书)记载,准确写明以下信息。
- 土地:所在地、地号、地目、地积
- 建筑物:所在地、房屋编号、种类、结构、建筑面积
- 公寓(区分所有建筑):除整栋建筑物表示外,还需注明专有部分
住址与登记所在地有时不一致,务必核对登记簿誊本后再记载。
遗嘱的基本书写方法
- 标题写明"遗嘱"
- 明确记载继承人及分配的财产
- 指定遗嘱执行人(便于手续推进)
- 准确记载日期("吉日"等模糊表述无效)
- 签名并加盖实印
房产继承的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产特有的注意事项需提前掌握。
关于遗留分的考虑
即使遗嘱将全部财产交由一位继承人,其他法定继承人仍可主张"遗留分"(原则为法定继承份额的二分之一,若继承人仅为直系尊亲属,则为被继承人财产的三分之一),侵害遗留分可能成为纠纷导火索。需要说明:日本的"遗留分"与《民法典》第1141条的"必留份额"不同——遗留分是配偶、子女、父母依身份关系享有的最低保障份额,不问经济状况即可主张;必留份额仅保障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范围更窄。
避免形成共有产权
房产由多人共有时,出售或使用需全体同意,管理困难。应尽量单独继承,或采用代偿分割(继承者向他人支付折价款)。
相续税方面的考虑
应事先掌握房产的相续税评估额,结合资产战略制定对策。大陆未开征遗产税,与日本"相续税"本质不同,但出售房产仍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契税。
定期重新审视
房产买卖、新增取得或家庭构成变化时,需重新审视遗嘱。
遗嘱制作的基本流程
- 财产清点:列出名下房产、金融资产清单
- 确认继承人:通过户籍誊本确认法定继承人
- 确定分配方针:决定财产分配对象
- 制作遗嘱:以自书或公证形式完成
- 妥善保管:利用法务局保管制度或公证役场保管
常见问题(FAQ)
Q. 遗嘱应当从几岁开始准备?
只要拥有房产即应考虑准备遗嘱,与年龄无关,提前应对不可预知的情况才是关键。
Q. 遗嘱可以反复重新书写吗?
可以。日期较新的遗嘱效力优先,可随情况变化随时更新,次数不限。
Q. 制作公证遗嘱大约需要多少费用?
公证人手续费根据财产价值确定。以房产评估额5,000万日元为例,手续费约2万9,000日元。
Q. 没有遗嘱是否也能完成房产继承?
可以,但需全体法定继承人参与遗产分割协议,若无法一致,需经家庭裁判所解决(大陆通常经基层人民法院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