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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停車場投資報酬率真相:官方統計全解析

日本停車場出租的報酬率真的有傳言中那麼高嗎?月租型停車格行情中位數為每月1萬日圓(約新台幣2,010元),東京都心27個都區則達27,549日圓(約新台幣5,538元);若把地價算進分母,實質報酬率僅5.6%,固定資產稅每年還會多繳25萬至41萬日圓(約新台幣5萬至8.2萬元)。

最後更新: 約32分鐘閱讀

「繼承來的土地一直空著。蓋公寓的資金不夠,但聽說做停車場很簡單」——這是我們最常從屋主那裡聽到的諮詢之一。而接下來的問題也永遠一樣:「說到底,每個月到底能收多少、要付多少?」這篇文章,就是為了用日本官方統計的實際金額回答這一點而寫的。

停車場經營(駐車場経営)是日本土地活用中極具代表性的一種模式,其核心「月極」制度——按月出租固定車位、不計時計費——在台灣、香港並不存在對應的主流做法。台灣的停車位交易多半是連同建物產權買賣,或以月租方式委由社區代管,鮮少有屋主直接以「素地出租」的方式自行經營整片停車場土地;日本則因租賃契約制度成熟、土地活用觀念普及,讓「素地+鋪面+出租」成為屋主自行操作也可行的獨立事業。本文將完整攤開月租與計時停車場的行情、鋪面工程的官方單價、固定資產稅會增加多少,以及坊間常聽到的「報酬率15~30%」這個數字為什麼不能直接相信,並附上每一步的計算式。只要代入您自己土地的坪數與車位數,就能直接拿來試算。

※文中日圓金額之新台幣參考換算,採1日圓≈新台幣0.201元(2026年8月14日台灣銀行即期匯率中間價)計算,僅供讀者概略掌握金額規模,實際匯率請以交易當下之銀行牌告匯率為準。表格內之官方統計數字維持日圓原始金額,未逐一換算。

本文重點

  • 全日本月租型停車場(月極)行情約在每月1萬日圓(約新台幣2,010元)左右。調查對象81個城市的中位數為10,000日圓(約新台幣2,010元),最高的東京都區部達27,549日圓(約新台幣5,538元),最低的今治市僅4,500日圓(約新台幣905元)(日本總務省統計局《零售物價統計調查(動向篇)》,2026年6月)。
  • 計時停車場(コインパーキング,投幣式時租停車場)每小時單價,47個城市的中位數為300日圓(約新台幣60元),東京都區部為728日圓(約新台幣146元)。即使是同一塊地,選擇月租或計時,收入的性質也截然不同。
  • 坊間常見的「報酬率15~30%」,其實分母並沒有把地價算進去。一旦把地價納入分母,即使以東京都區部為假設情境,表面報酬率也會降到約9%左右。
  • 停車場用地無法適用日本「住宅用地特例」(類似台灣的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但制度不同),固定資產稅、都市計畫稅會是蓋有住宅時的數倍。以評估額3,000萬日圓(約新台幣603萬元)、200平方公尺為例,一年會多繳25萬至41萬日圓(約新台幣5萬至8.2萬元)。
  • 全日本平均每1萬輛汽車已供給723.5個停車位;針對計時停車場,47.3%的地方政府回答「轄區內全域性地供過於求」。選址判斷已經進入必須從供需數據出發、而非憑感覺決定的階段。

停車場經營的行情是多少?2026年6月的官方實際金額

停車場經營的收入,由「單價 × 車位數 × 稼動率(入住率)」決定。這三項之中,只有單價可以在官方統計中查到確切金額。日本總務省統計局的《零售物價統計調查(動向篇)》,每月調查全國主要城市的月租型與計時型停車費,並公布各城市的實際金額。以此為起點,屋主就能自行判斷業者提案書上寫的預估租金是否合理——這也是台灣、香港投資人在缺乏在地經驗時,最容易被過度樂觀的估算誤導的環節。

月租型(月極)停車場行情|81個城市中位數為每月10,000日圓

下表是該調查中品項7342「車庫租金」2026年6月的實際金額。調查對象定義為:月租型停車費、無頂棚停車場、柏油鋪面、小型汽車一個月份,可視為平面式月租停車場的參考數字。順帶一提,「月極(つきぎめ)」是日本特有的用語,指承租人固定使用同一個車位、按月付費的長期契約模式,與計時付費的コインパーキング(計時停車場)明確區分——這種二分法在台灣的停車場市場並不常見,台灣多以「月租位」與「臨停」概略區分,契約規範也較不制度化。

城市月租停車費(1個月)城市月租停車費(1個月)
東京都區部27,549日圓京都市14,167日圓
高松市20,833日圓仙台市13,500日圓
川崎市19,000日圓札幌市12,433日圓
那霸市17,733日圓埼玉市12,283日圓
橫濱市16,633日圓廣島市12,100日圓
神戶市16,220日圓新潟市10,200日圓
千葉市16,157日圓熊本市7,633日圓
大阪市15,000日圓名古屋市6,833日圓
福岡市14,337日圓今治市(最低)4,500日圓

資料來源:日本總務省統計局《零售物價統計調查(動向篇)》2026年6月第1表〈主要品項都市別零售價格〉(品項7342車庫租金)編製。調查對象81個城市的中位數為10,000日圓(約新台幣2,010元)。

值得注意的是,名古屋市僅6,833日圓(約新台幣1,373元),只有東京都區部的四分之一。這並不是「三大都市圈就貴、地方城市就便宜」這麼單純的邏輯。停車場的單價,取決的不是城市規模,而是「這座城市的人習慣把車停在哪裡」這個結構性因素。獨棟住宅本身附設車位比例高的城市,月租停車位的需求本來就會偏低。

計時停車場(コインパーキング)每小時單價|47個城市中位數為300日圓

計時停車的單價,可在同一調查的品項7343「停車費」中查到。調查對象定義為:計時停車費、平日、白天、小型汽車一小時份。

城市計時停車費(1小時)城市計時停車費(1小時)
東京都區部728日圓埼玉市400日圓
橫濱市553日圓那霸市367日圓
仙台市500日圓新潟市333日圓
名古屋市493日圓廣島市320日圓
札幌市467日圓熊本市300日圓
京都市450日圓神戶市233日圓
大阪市433日圓福岡市200日圓
千葉市400日圓山口市(最低)100日圓

資料來源:同一調查(品項7343停車費)編製。調查對象47個城市的中位數為300日圓(約新台幣60元)。

月租行情僅6,833日圓的名古屋市,在計時停車卻以493日圓(約新台幣99元)排進全國第4名。同一塊地,「月租偏弱、計時偏強」的城市並不罕見。在斷定「我這一區停車場行情低、不划算」之前,值得把兩種計費方式的單價都比較一遍。

把行情套用到自己土地上的步驟

統計數字是全市的平均值,不能直接當作自己土地的租金。我們在試算時,會依照以下順序進行修正:

  1. 以目標城市的統計值作為基準線(例如大阪市:月租15,000日圓/約新台幣3,015元,計時433日圓/約新台幣87元)。
  2. 調查半徑300公尺內至少3處既有停車場實際公告的收費,觀察與基準線的落差。
  3. 依臨路寬度與進出便利性上下調整。臨路寬度未滿4公尺、需要多次倒車才能停入的車位,行情通常會比周邊低1~2成。
  4. 確認車位的排列方式。位置偏內側,或被柱子、牆面夾住的車位,即使在同一塊基地內,往往也是最晚被承租的。
  5. 計時停車場的實際收入,會因「單日上限收費」的設定而大幅變動,不能只看每小時單價就下判斷。

停車場經營的初期成本|鋪面工程官方單價為每車位15萬~52萬日圓

初期成本中占比最大的是鋪面工程。這部分同樣有官方單價可查。同一份零售物價統計調查的品項3179「停車場工程費」,是在以下條件下調查每次工程的費用:土間混凝土工程、停車場面積33平方公尺(可停2輛車)、路基開挖20~27公分、路盤碎石10~15公分、表層混凝土10~12公分(含鋼絲網)、刷毛拉紋收邊。由於規格明確標示,可以直接拿來與廠商報價比對。

城市停車場工程費(2車位・33㎡)每平方公尺換算每車位換算
橫濱市1,031,569日圓約31,260日圓約515,785日圓
福岡市811,250日圓約24,583日圓約405,625日圓
廣島市810,085日圓約24,548日圓約405,043日圓
名古屋市700,000日圓約21,212日圓350,000日圓
仙台市663,000日圓約20,091日圓331,500日圓
札幌市622,250日圓約18,856日圓311,125日圓
大阪市517,658日圓約15,687日圓約258,829日圓
東京都區部498,756日圓約15,114日圓約249,378日圓
那霸市(最低)292,413日圓約8,861日圓約146,207日圓

資料來源:日本總務省統計局《零售物價統計調查(動向篇)》2026年6月第1表(品項3179停車場工程費)編製。每平方公尺、每車位金額為編輯部以33平方公尺、2車位換算所得。調查對象47個城市的中位數為621,500日圓(約新台幣12.5萬元),每車位約310,750日圓(約新台幣6.2萬元)。

這裡要請您留意的是,橫濱市與那霸市的工程費相差高達3.5倍——鋪面費用並非全國統一價。而東京都區部的498,756日圓(約新台幣10萬元)反而低於中位數,這一點也不可忽略。鋪面費用的高低,取決的不是地價,而是施工條件與當地承包商的競爭環境,因此「市中心所以工程也貴」的直覺假設並不成立。不同鋪面材質的選擇方式,我們在停車場鋪面方式與費用判斷基準一文中有詳細整理。

也有屋主不必負擔設備費的選項

若改做計時停車場,還需加上收費機、鎖車器、招牌、照明、電力工程等設備。不過,也有一種契約形式讓屋主不必負擔這些費用。根據Times24股份有限公司(タイムズ24株式会社)的官方說明,採用「一括借上げ(整批租賃/代管式二房東模式)」時,從停車場開設所需的機器、招牌材料與安裝費、電力工程費等初期成本,到定期維護保養、水電費等營運維持費用,原則上都由該公司負擔。契約性質為「停車場(用地)暫時使用租賃契約」,並明訂不會產生地上權、租地權、營業權等權利關係——這與台灣常見的「包租代管」在權利義務上有相近之處,但日本此類契約特別強調不產生土地相關的物權,以避免屋主日後收回土地時遭遇法律糾紛,這正是日本土地活用契約設計上的謹慎之處。

整批租賃(一括借上げ)模式示意圖:土地屋主提供用地,業者負責設備投資與管理,並支付固定租金
整批租賃模式關係圖。屋主提供用地,業者負責設備投資與營運管理,無論稼動率高低,屋主都能收到固定租金(資料來源:Times24股份有限公司(タイムズ24株式会社)「土地活用」

換句話說,屋主確實有辦法在不背負設備投資的情況下經營計時停車場。但相對地,營業收入歸業者所有,屋主拿到的是固定租金。至於鋪面費用的負擔歸屬,以及解約時原狀回復費用由誰承擔,從公開資訊中無法確認,建議務必逐案在契約書中確認清楚。這部分的利弊得失,我們會在後段〈如何選擇經營方式〉整理成表格比較。

收支模擬|月租5個車位、83平方公尺,實際能留下多少錢

接下來實際計算。前提情境是:在東京都區部一塊83平方公尺(約25坪,坪為日本與台灣共通的土地面積單位,換算方式幾乎相同)的土地上,規劃5個月租車位。只要把您自己土地的面積與車位數代入,就能直接完成試算。

計算範例①:年收入、支出到實際留存金額

項目計算式金額
滿租時的年收入27,549日圓 × 5個車位 × 12個月1,652,940日圓
稼動率80%時的年收入1,652,940日圓 × 80%1,322,352日圓
管理委託費(收入的10%)1,322,352日圓 × 10%△132,235日圓
固定資產稅・都市計畫稅評価額1,160萬日圓 ×(1.4%+0.3%)△197,200日圓
實際留存金額(稅前)1,322,352 − 132,235 − 197,200992,917日圓/年
初期鋪面工程費15,114日圓/㎡ × 83㎡約1,254,000日圓

土地的固定資產稅評估額,是以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20萬日圓×83平方公尺=1,660萬日圓(約新台幣333.7萬元),乘上「宅地評估額大致以公告地價等的七成為目標」(日本總務省「固定資產稅」說明)後得出的約1,162萬日圓,本文取整數以1,160萬日圓(約新台幣233.2萬元)計算。稅賦部分是以未套用「負擔調整措施」的本則稅率計算,實際負擔水準可能因此更低。此計算不包含清潔費、保險費、照明電費、所得稅與住民稅(日本的地方居民稅)。

從這張表可以讀出三件事。第一,鋪面費用大約1年3個月的留存金額就能回收,這種回本速度在公寓經營中很難想像。第二,支出項目中金額最大的並非管理委託費,而是稅賦(固定資產稅+都市計畫稅)。第三,即便如此,一年實際留存金額也只有約99萬日圓(約新台幣19.9萬元),以動用了價值1,660萬日圓(約新台幣333.7萬元)土地的事業來說,報酬絕對稱不上豐厚。這就是停車場經營的真實樣貌。更細項的試算,我們整理在停車場經營收支模擬一文。

計算範例②:改成計時制之後的敏感度分析

同一個車位若改為計時出租,收入的樣貌會完全不同。以東京都區部每小時728日圓(約新台幣146元)計算。

假設情境計算式每車位月收入
理論上限(24小時、30天滿租)728日圓 × 24時間 × 30日524,160日圓
稼動率30%524,160日圓 × 30%157,248日圓
稼動率15%524,160日圓 × 15%78,624日圓
月租(對照組)27,549日圓27,549日圓
與月租打平的損益兩平稼動率27,549 ÷ 524,160約5.3%

從數字上看,一天只要有大約1小時15分鐘有車停放,收入就能追平月租。單看這個數字,計時停車場似乎壓倒性地有利。但實際的計時停車場都設有「單日封頂金額」,長時間停車時,換算下來的每小時單價會低於原本的費率;深夜的稼動率也不如白天。理論上限的524,160日圓(約新台幣10.5萬元)幾乎不可能真正實現,這張表的用途,是作為一份敏感度分析工具,幫助您判斷「稼動率偏離到什麼程度,收入就會低於月租」。計時停車場特有的設計要點,我們整理在計時停車場投資實務指南一文。

「報酬率15~30%」的陷阱|分母沒有把地價算進去

停車場經營相關文章常見的「月租5~15%、計時停車場15~30%」報酬率,分母其實並未把地價計算進去。這與其說是錯誤,不如說只是省略了定義說明。但若在省略說明的情況下被拿來比較,很容易導致判斷嚴重失準——這一點,對習慣以「總投資額(含土地)」計算報酬率的台灣、香港投資人來說,尤其容易造成誤解,因為兩地房地產投資評估時通常會把土地成本視為理所當然的一部分。

計算範例③:把地價算進分母後驗證

分母的計算方式分母金額滿租時表面報酬率稼動80%扣除費用後
僅鋪面工程費1,254,000日圓約131.8%約105.4%約79.2%
鋪面工程費+地價17,854,000日圓約9.3%約7.4%約5.6%

以年收入1,652,940日圓(約新台幣33.2萬元,滿租)、1,322,352日圓(約新台幣26.6萬元,稼動80%)、扣除費用後992,917日圓(約新台幣19.9萬元)計算。地價假設為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20萬日圓×83平方公尺=1,660萬日圓(約新台幣333.7萬元)。

只用鋪面費用當分母,報酬率會超過100%。會算出這種現實中不可能出現的數字,正說明這種分母設定方式並沒有反映事業的實際面貌。把地價算進去後,報酬率會降到約9.3%,扣除費用後更只剩約5.6%。這才是把這塊土地拿來做停車場的真實收益率。

若想用自己的土地驗證,可透過日本國土交通省的「不動產資訊圖書館(不動産情報ライブラリ)」查詢該地周邊的公告地價、都道府縣地價調查價格。透過繼承取得的土地,因為屋主對「取得成本」沒有實際感受,這個步驟很容易被跳過。但土地永遠存在出售或轉作其他用途的選項,經營停車場,等於是在消耗這個機會成本。

地價上漲階段,該不該繼續經營停車場

這個論點,在2026年的市況下格外重要。根據日本國土交通省《令和8年(2026年)地價公告概要》(令和8年3月,即2026年3月):全國住宅用地較去年上漲2.1%,東京圈住宅用地上漲4.5%,三大都市圈住宅用地上漲3.5%,全用途平均已連續5年上漲。

若東京圈住宅用地持續以每年4.5%的速度上漲,光是持有土地,就等於每年產生4.5%左右的未實現增值。這個數字,與前面試算出的扣除費用後報酬率5.6%幾乎在同一個水準。正因如此,我認為把停車場定位為「維持土地持有狀態的裝置」,才更貼近事業實態——它負擔了稅賦,同時保留轉用的自由度,讓屋主能夠邊等待邊觀望。停車場是否確實發揮了這個功能,正是判斷該繼續經營、還是該出脫土地的關鍵軸線。

停車場經營與公寓出租,哪個比較划算

先講結論:就收益絕對金額而言,公寓出租佔優勢;就決策的可逆性、可重來的彈性而言,停車場經營佔優勢。兩者並非互相競爭的選項,而是時間軸不同的選項。以下依制度依據,整理兩者的主要差異。

項目月租型停車場計時停車場公寓出租
初期成本鋪面+車位標線+輪擋。以東京都區部官方單價計算,約每平方公尺15,114日圓上述項目+收費機・鎖車器・招牌・電力工程。若採整批租賃模式,則由業者負擔需要建物本體的建築費用,金額規模差了一個位數
開業所需時間僅需整地施工,數週即可與業者簽約後約1個月(Times24官方資訊)設計、申請確認、施工,約需數個月至1年
收入的波動性以契約為單位,收入穩定,但單一車位解約的影響較大逐日波動,受天候、活動、周邊施工影響契約期間長,波動小
消費稅應稅銷售額(日本國稅廳No.6213規定)住宅租金免稅
固定資產稅的住宅用地特例不適用(對外出租停車場屬非住宅用地)小規模住宅用地200平方公尺以內,評估額×1/6
小規模宅地等特例(遺產稅)若維持露天無鋪面狀態則不適用;若有構築物(如鋪面),則可能作為「貸付事業用宅地等」,享200平方公尺內減稅50%的空間因設有機器、鋪面等構築物,較可能適用作為「貸付事業用宅地等」,200平方公尺內減稅50%
折舊年限柏油鋪面10年/混凝土鋪面等15年木造住宅用22年/鋼筋混凝土造住宅用47年
轉用的容易度高。不會產生地上權、租賃權等物權,解約也相對容易低。依日本《借地借家法》規定,須與房客協商退租,保障承租人的力度遠高於一般想像

依據:日本國稅廳No.6213/No.4124、日本總務省「固定資產稅」、東京都主稅局「固定資產稅・都市計畫稅(土地・房屋)」、《折舊資產耐用年數等相關省令》附表第一、Times24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網站。

這張表中,對決策影響最大的是最後一列「轉用的容易度」。公寓一旦蓋成,這塊土地就成了房客的生活場所,屋主無法單憑自己的意願恢復原狀——這一點與台灣近年房客保障日益提升的趨勢方向一致,但日本《借地借家法》對房客的保護程度更為徹底,實務上想收回自用或改建,往往需要支付高額的「立退料(搬遷補償金)」並經過長期協商。10年後可能出售、可能被劃入道路計畫、家庭結構可能改變——只要這些可能性還存在,停車場「隨時可以重來」的特性,本身就具有價值。

用具體數字掌握停車場經營的稅負

停車場經營中會發生「意料之外」的,幾乎都是稅金問題。這部分請不要只看定性說明,務必用具體金額掌握。

計算範例④:固定資產稅・都市計畫稅是住宅用地的幾倍

住宅用地享有課稅標準的特別減免。根據日本總務省的說明,200平方公尺以下的住宅用地,課稅標準額減為地價的六分之一;超過200平方公尺的部分,減為三分之一。都市計畫稅方面,小規模住宅用地減為三分之一,一般住宅用地減為三分之二。而東京都主稅局明確將「對外出租停車場(月租型停車場、計時停車場、共享汽車或共享單車用地等)」列為非住宅用地的示例——也就是說,停車場不適用這項特例。這與台灣自用住宅用地享有較低地價稅率、但出租營業用地適用一般稅率的邏輯有相似之處,只是日本的減免幅度(六分之一)比台灣的自用稅率折扣更為顯著,落差因此也更大。

類別固定資產稅(稅率1.4%)都市計畫稅(稅率上限0.3%)年度合計
蓋有住宅時(小規模住宅用地)3,000萬日圓 × 1/6 × 1.4% = 70,000日圓3,000萬日圓 × 1/3 × 0.3% = 30,000日圓100,000日圓
作為停車場時(依本則稅率)3,000萬日圓 × 1.4% = 420,000日圓3,000萬日圓 × 0.3% = 90,000日圓510,000日圓
作為停車場時(適用負擔調整法定上限70%)2,100萬日圓 × 1.4% = 294,000日圓2,100萬日圓 × 0.3% = 63,000日圓357,000日圓

假設土地評估額3,000萬日圓(約新台幣603萬元)、200平方公尺。商業用地等(非住宅用地)若負擔水準超過70%,課稅標準額會被下修至地價的70%(東京都主稅局規定)。東京23區內另有條例減免,負擔水準超過65%時,稅負會被減輕至相當於課稅標準額為地價65%的水準。實際金額會因地方政府與負擔水準不同而有所增減。

稅額差距一年是25萬至41萬日圓(約新台幣5萬至8.2萬元)。前面計算範例①中,一年的實際留存金額約99萬日圓,也就是說,把原本蓋有住宅的土地改成停車場,等於留存金額的三到四成會被稅金拿走。若一開始沒有把這筆負擔算進去,很可能會在第二年收到稅單時大吃一驚。關於素地、雜種地的課稅思路,我們在素地固定資產稅與土地活用判斷中補充說明;停車場特有的課稅議題,則整理在停車場固定資產稅指南

停車場收入屬於消費稅的應稅銷售額

這是很容易被忽略的論點。公寓的住宅租金免徵消費稅,但停車場的使用費屬於課稅對象。日本國稅廳的稅務問答No.6213說明,只要有對停放車輛進行管理,或是「整地、設置圍籬、劃設車位、興建建物等方式作為停車場提供使用」,就會被課徵消費稅。換句話說,只要鋪好路面、畫上車位線,原則上就會被視為應稅交易——這一點與台灣出租停車位是否課徵營業稅的判斷邏輯方向類似,但日本以「是否對地面做出整備行為」作為明確的課稅門檻,判斷標準更清楚。

不過,若基準期間(個人事業者為前前年)的應稅銷售額在1,000萬日圓(約新台幣201萬元)以下,原則上可免除納稅義務(日本國稅廳No.6501)。以下兩點需要特別留意:

  • 若已登記為「適格請求書發行事業者」(俗稱インボイス制度,類似統一發票的登錄開票制度,但適用規則不同於台灣),即使應稅銷售額在1,000萬日圓以下,也不能免稅。若屋主因其他事業已完成該項登記,停車場收入同樣會成為課稅對象。
  • 特定期間(個人事業者為前一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應稅銷售額若超過1,000萬日圓,同樣不能免稅。

若以法人名義持有公寓、且已完成登記的屋主打算增設停車場,實際留存金額會因消費稅而縮水,請務必將這一項納入試算前提。

折舊:柏油鋪面10年・混凝土鋪面等15年

鋪面費用不能一次性列為費用。《折舊資產耐用年數等相關省令》附表第一規定,構築物中的「鋪裝道路及鋪裝路面」,混凝土鋪面、地磚鋪面、磚造鋪面、石材鋪面為15年,柏油鋪面、木磚鋪面為10年,瀝青乳劑鋪面為3年。日本國稅廳的問答案例中也說明,柏油混凝土鋪面應歸類為柏油鋪面(10年)。

計算範例①中的鋪面費用1,254,000日圓(約新台幣25.2萬元),若以混凝土鋪面15年折舊,每年折舊費用為83,600日圓(約新台幣1.7萬元);若以柏油鋪面10年折舊,則為125,400日圓(約新台幣2.5萬元)。同樣的工程費用,光是鋪面材質不同,每年可列報的費用金額就差了1.5倍。想要平準化每年的所得稅負擔,還是想儘早費用化,會影響材質的選擇。

停車場能否用作遺產稅規劃?露天空地與已鋪面之間的決定性差異

面對「停車場能不能用來做遺產稅規劃」這個問題,我們的回答通常是:「有沒有鋪面或設備,結論會完全不同。」分水嶺就在小規模宅地等特例的適用要件上。

日本國稅廳No.4124將適用此特例的「特定宅地等」定義為「供建物或構築物使用之基地」。因此,什麼都不鋪、只拉條繩子圈起來的「青空駐車場」(露天無鋪面停車場,字面意思是「藍天停車場」)因為沒有構築物,不符合適用資格。相對地,鋪了柏油或混凝土的停車場,則有可能被認定為構築物的用地,作為「貸付事業用宅地等」,享有200平方公尺以內減稅50%的空間。不過,這屬於個案認定,執行前請務必諮詢稅理士(日本的稅務士)。

同時還有兩項限制必須掌握:

  • 繼承開始前3年內才新開始出租事業的土地,原則上不適用此特例。也就是說,等到繼承已經迫在眉睫才慌忙開始經營停車場,通常來不及。不過,若在繼承開始日之前已持續經營特定貸付事業超過3年,則不在排除範圍內。
  • 必須在申報期限之前完成貸付事業的承接,並持續持有該筆土地(事業承繼要件、持有繼續要件)。

另外,關於遺產稅評估本身,還有一個常被誤解的論點。根據日本國稅廳No.4627,屋主自行經營月租等出租停車場的土地,會被評估為「自用地」,不能扣除租賃權的價值。這與公寓用地能以「貸家建付地」身分獲得評估減額形成鮮明對比。建議將「停車場很難成為降低遺產評估額的手段」這個認知,當作安全的預設立場。

選址判斷不能憑感覺,要用供需數據

「離車站近所以沒問題」這種判斷,已經越來越站不住腳。日本國土交通省都市局《停車場政策的近期動向》(令和5年〈2023年〉12月20日)中明確指出:「由於汽車持有台數成長趨緩等因素,許多地區的停車場供給已超過需求,部分地區甚至被指出供給過剩。」同一份資料所引用的計時停車場供需平衡調查(2021年)顯示,回答「轄區內全域性地供過於求」的地方政府比例高達47.3%。

各地區的飽和程度,可以透過日本國土交通省《汽車停車場年報 令和7年度版》(令和7年〈2025年〉3月底為準)中「每1萬輛汽車的停車位數」來確認。全國停車場總供用車位數為5,687,740個,汽車持有台數(不含機車)為78,619,088輛,全國平均每1萬輛汽車配有723.5個停車位。

都道府縣每1萬輛汽車的停車位數與全國平均(723.5個)的倍數
東京都2,673.0台3.69倍
神奈川縣1,607.0台2.22倍
大阪府1,567.4台2.17倍
福岡縣991.3台1.37倍
北海道946.5台1.31倍
全國723.5台1.00倍
茨城縣238.6台0.33倍
山梨縣87.2台0.12倍

資料來源:日本國土交通省都市局《汽車停車場年報 令和7年度版》(令和7年〈2025年〉3月底為準)調查結果編製。

這張表的解讀需要謹慎。並不能單純地說「數字多=供給過剩、數字少=機會」。山梨縣87.2個這個數字,反映的是絕大多數車輛都停在自有用地上,「付費停車場」這個市場本身就很小;相反地,東京都2,673.0個,正說明了使用付費停車場已經是根深蒂固的生活文化。真正該用的,不是與全國平均值比較,而是在同一都道府縣內,判斷自己土地周邊的密度是高於還是低於當地平均——這是一種相對判斷,而非絕對數字的解讀。

如何選擇經營方式|自營・委託管理・整批租賃

經營方式的差異,說到底可以歸結為一點:「停車場的營業收入歸誰所有」。只要這一點確定,初期投資由誰負擔、空車風險由誰承擔,也就自動確立了。

整批租賃(サブリース)模式 停車場商業模式圖:土地屋主收取固定租金,營業收入歸屬業者
整批租賃(サブリース/一括借上げ)模式的運作機制。停車場的營業收入歸業者所有,屋主每月則收取固定租金(資料來源:Park24股份有限公司(パーク24株式会社)「停車場的商業模式」
委託管理模式 停車場商業模式圖:營業收入歸屬屋主,屋主支付管理委託費給業者
委託管理模式的運作機制。停車場的經營主體是屋主,營業收入歸屋主所有,但機器、招牌等準備工作也由屋主負擔(資料來源:Park24股份有限公司(パーク24株式会社)「停車場的商業模式」

這兩張圖的差異,只在於箭頭的方向。但正是這個箭頭方向,決定了屋主的實拿收入與所有風險歸屬。主要條件整理如下:

比較項目自營委託管理整批租賃(サブリース)
營收歸屬屋主屋主業者
初期投資負擔者屋主(鋪面、設備全部)屋主(設備、招牌也須準備)設備、招牌、電力工程費由業者負擔(以Times24為例)。鋪面費用的歸屬則依契約而異
每月收入形式實際收入直接入袋實際收入-管理委託費無論稼動狀況如何皆為固定租金
空車風險負擔屋主屋主業者
收益超出預期時全數收取全數收取無法多拿(租金為固定額)
契約期間不適用依業者而定基本2年,之後每年自動續約(以Times24為例)
解約手續不適用依契約而定契約期間屆滿後,提前3個月通知即可解約(同上)
解約時原狀回復費屋主屋主依契約而異,須以契約書確認
權利關係不適用不適用停車場(用地)暫時使用租賃契約,不產生地上權、租地權、營業權(同上)

資料來源:依Park24股份有限公司(パーク24株式会社)「停車場的商業模式」、Times24股份有限公司(タイムズ24株式会社)「土地活用」的公開條件編製。實際條件會因業者、個案而異。

提供一個選擇的判斷基準:若是計時停車場、且屋主是第一次接觸土地活用,整批租賃是較務實的選項——因為不需要負擔設備投資,稼動率預測失準的損失也由業者承擔。相對地,若屋主對周邊行情與稼動狀況有把握,委託管理的實拿金額會更高。判斷依據就在於:您能不能自行預測這塊土地的稼動率。

簽約前應確認的項目清單

以下把前面談到的內容,整理成正式著手前的確認事項清單。

  1. 是否已透過統計數據確認目標城市的月租單價與計時單價,並與半徑300公尺內實際公告的收費比對過?
  2. 是否已將鋪面工程的報價,與目標城市停車場工程費的官方單價(每平方公尺)比較過?
  3. 是否已決定鋪面材質(柏油鋪面耐用年限10年,混凝土鋪面等為15年)?
  4. 是否已向地方政府確認評估額,並計算出固定資產稅・都市計畫稅相較住宅用地時會增加多少?
  5. 是否已確認自己是否因其他事業已登記為適格請求書發行事業者?若已登記,停車場收入將成為消費稅課稅對象。
  6. 若考慮遺產規劃,是否已確認構築物的有無,以及從開始出租到繼承開始的期間(3年內開始出租者會被排除適用)?
  7. 若採整批租賃,是否已在契約書中確認契約期間、自動續約條件、解約通知期限、拆除費用的負擔方?
  8. 未來的轉用計畫(出售、建築、道路計畫)與契約可解約的時間點,是否互相矛盾?

停車場經營常見的糾紛與失敗型態

即使數字算得再精準,實際營運上仍可能出狀況。我們實際受理的諮詢案例,失敗型態大致可以歸納為以下幾種。

  • 收費設定與行情不符。這是直接套用統計的城市平均值、沒有觀察周邊實際行情的案例。每個車位差1,000日圓(約新台幣201元),若有5個車位,一年就差了6萬日圓(約新台幣1.2萬元)。
  • 不好停的車位始終租不出去。這是為了塞進更多車位,導致實質稼動率低於預期的案例。即使犧牲一個車位的空間,讓進出更順暢,全年稼動率反而會提高。
  • 租金未繳與催收成本。將自動扣款設為標準做法,並在契約書中明確記載延遲繳費的處理方式,多數情況可以事先防範。
  • 違規停車、鄰居投訴。是否設有照明、監視器,以及24小時聯絡窗口,會大幅影響應對的負擔。選擇管理公司時,建議實地走訪該公司目前管理的其他停車場,觀察清潔維護狀況。
  • 忽略稅負。這是最常見的失敗類型。固定資產稅的增加幅度、消費稅課稅事業者的判定,都是著手前就應該具體算成數字的項目。

總結

停車場經營,是一種初期成本小、短期間就能開始、隨時可以喊停的土地活用方式。正如本文所示,以東京都區部月租5個車位、83平方公尺為例,鋪面費用約125萬日圓(約新台幣25.1萬元),稅前實際留存金額試算約為年99萬日圓(約新台幣19.9萬元),鋪面費用大約1年3個月就能回收。

但另一方面,「報酬率15~30%」這個數字,是排除了地價的計算結果,一旦把地價算進分母,扣除費用後的報酬率會降到約5.6%。固定資產稅會是住宅用地的數倍,停車場收入屬於消費稅的應稅銷售額,若維持露天無鋪面狀態,也無法適用遺產稅的小規模宅地等特例。

即便如此,停車場之所以仍有價值,是因為它能在不關閉土地其他選項的前提下,負擔稅賦,同時為屋主爭取時間。在地價上漲的階段,這種「創造出可以等待的狀態」的功能,本身就足以與收益相提並論。親手把數字算一遍,是與土地長期打交道的第一步。若想橫向比較閒置土地的各種活用方式,也歡迎參考閒置土地活用10種方法一文。

常見問題(FAQ)

停車場經營的初期成本是多少?

主要成本是鋪面工程。以東京都區部的官方單價計算,每平方公尺約15,114日圓(約新台幣3,038元),每車位約249,378日圓(約新台幣5.0萬元)(依日本總務省《零售物價統計調查》2026年6月/土間混凝土工程・2車位33平方公尺)。城市之間差異很大,橫濱市每車位約515,785日圓(約新台幣10.4萬元),那霸市則約146,207日圓(約新台幣2.9萬元)。計時停車場的機器、招牌、電力工程,若採整批租賃模式,也有由業者負擔的契約類型。

月租型和計時型,哪個比較賺?

單看單價,計時停車場較有利。以東京都區部每小時728日圓(約新台幣146元)計算,稼動率一旦超過5.3%,收入就會超過月租的27,549日圓(約新台幣5,538元)。不過由於單日封頂金額的設定,實際收入會遠低於理論值。基本的區分原則是:住宅密集區適合月租,商業區、觀光區、醫院周邊則適合計時。

改成停車場之後,固定資產稅會漲多少?

以評估額3,000萬日圓(約新台幣603萬元)、200平方公尺的土地為例,住宅用地的固定資產稅加都市計畫稅合計約年10萬日圓(約新台幣2.0萬元);停車場因無法適用住宅用地特例,會變成約年51萬日圓(約新台幣10.3萬元)。若考慮負擔調整的法定上限(地價的70%),則約36萬日圓(約新台幣7.2萬元)。差額為年25萬至41萬日圓(約新台幣5萬至8.2萬元),實際金額依地方政府與負擔水準而異。

停車場的收入需要繳消費稅嗎?

需要。依日本國稅廳No.6213規定,只要進行地面整備、設置車位標線或圍籬並提供使用,就屬於消費稅課稅對象,這與住宅租金免稅的處理方式不同。基準期間應稅銷售額在1,000萬日圓以下者原則上免稅,但已登記為適格請求書發行事業者(インボイス制度)者則不能免稅。

停車場能作為遺產稅規劃工具嗎?

若維持露天無鋪面(青空)狀態,效果有限。小規模宅地等特例的要件是「供建物或構築物使用之基地」,因此沒有構築物的露天停車場不適用。若已鋪面,則有可能作為貸付事業用宅地等,享200平方公尺內減稅50%的空間,但繼承開始前3年內才新開始出租事業的土地,原則上會被排除。這屬於個案判斷,請洽詢稅理士(日本的稅務士)。

經營停車場需要具備什麼資格嗎?

不需要特殊資格。只要採用委託管理或整批租賃模式,即使沒有專業知識也能開始經營。不過收費設定、稅務判斷、契約條件的確認終究是屋主自己的判斷,建議在著手前,先確實掌握本文清單中的8個項目。

引用・參考資料

  • 日本總務省統計局《零售物價統計調查(動向篇)》2026年6月第1表〈主要品項都市別零售價格〉(品項7342車庫租金、品項7343停車費、品項3179停車場工程費)|e-Stat 政府統計綜合窗口
  • 日本總務省統計局《零售物價統計調查(動向篇)調查品項及基本樣本》|統計局 調查結果
  • 日本國土交通省都市局《汽車停車場年報 令和7年度版》(令和7年〈2025年〉3月底為準)|目錄調查結果(PDF)
  • 日本國土交通省都市局街路交通設施課《停車場政策的近期動向》(令和5年〈2023年〉12月20日)|資料(PDF)
  • 日本國土交通省《令和8年(2026年)地價公告概要》(令和8年3月)|概要(PDF)新聞發布
  • 日本國土交通省《不動產資訊圖書館》(不動産情報ライブラリ,地價公告・都道府縣地價調查檢索)|官方網站
  • 日本總務省《固定資產稅》(標準稅率1.4%、住宅用地課稅標準特例)|地方稅制度
  • 日本總務省《都市計畫稅》(稅率上限0.3%)|地方稅制度
  • 東京都主稅局《固定資產稅・都市計畫稅(土地・房屋)》(住宅用地特例、非住宅用地示例、負擔調整措施)|說明頁面
  • 日本國稅廳 稅務問答No.6213《停車場使用費等》|國稅廳
  • 日本國稅廳 稅務問答No.6501《納稅義務之免除》|國稅廳
  • 日本國稅廳 稅務問答No.4124《小規模宅地等特例》|國稅廳
  • 日本國稅廳 稅務問答No.4627《作為出租停車場使用之土地評估》|國稅廳
  • 《折舊資產耐用年數等相關省令》附表第一(鋪裝道路及鋪裝路面)|e-Gov法令檢索
  • 日本國稅廳 問答案例《柏油混凝土鋪面之鋪裝道路細目判定》|國稅廳
  • Park24股份有限公司(パーク24株式会社)《停車場的商業模式》|官方網站
  • Times24股份有限公司(タイムズ24株式会社)《土地活用》|官方網站
Daisuke Inazawa, President & CEO of INA&Associates Inc.

作者

代表董事社長 / 執行長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

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代表董事社長。統籌以首都圈、近畿圈為中心的不動產買賣、租賃仲介及物業管理業務。專注於收益型不動產投資策略及超高淨值人士的不動產諮詢服務。

稻澤大輔是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的代表董事社長(CEO)。公司總部設於大阪,並於東京設有營業所,以首都圈與近畿圈為核心區域,統籌不動產買賣仲介、租賃仲介及物業管理三大業務。

其專業領域涵蓋收益型不動產的投資策略制定、租賃經營的收支最佳化、面向超高淨值人士(UHNWI)及機構投資者的不動產諮詢,以及跨境不動產投資。他為日本及海外投資者提供基於資料與長期視角的專業顧問服務。

在「企業最重要的資產是人財」這一經營理念下,他將INA&Associates定位為「人財投資公司」,致力於透過人才培育實現永續的企業價值創造。作為經營者,他亦持續就變革時代的領導力與組織文化對外發聲。

取得11項日本國家資格:宅地建物交易士、認證不動產諮詢大師、公寓管理士、管理業務主任者、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行政書士、個人資料保護士、甲種防火管理者、拍賣不動產處理主任者、公寓維護修繕技術人員、貸金業務主任者。

  • 宅地建物交易士
  • 認證不動產諮詢大師
  • 公寓管理士
  • 管理業務主任者
  • 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
  • 行政書士
  • 個人資料保護士
  • 甲種防火管理者
  • 拍賣不動產處理主任者
  • 公寓維護修繕技術人員
  • 貸金業務主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