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中國富裕階層的日本不動產投資正在急速擴大。
中國投資者關注日本不動產市場的背景,在於穩定的投資報酬率、透明的法律制度,以及日圓貶值帶來的價格優勢。
本文將詳細說明為何中國富裕階層持續大量購買日本不動產,包括背後的5大原因,以及熱門投資地區與物件類型。此外,作為不動產業界專家,也將提供關於外國人購買不動產的法律限制,以及活用經營管理簽證移居日本的最新資訊。
中國富裕階層投資日本不動產的實際狀況
從數據看投資規模的擴大
關於中國人不動產投資,雖然常聽到規模持續擴大的說法,但依國籍別彙整取得實態的公開統計並不存在,原因在於不動產登記資訊本身並不記錄買方國籍。公開資料中能夠確認的,是「境外居住者」的取得比例,相關數字整理於下一節。
關於購買價格區間與付款方式,並不存在依國籍別彙整的公開統計。可供參考的是日本國土交通省於令和7年(2025年)11月25日公布的新建大樓交易調查,該資料就都心6區指出「並未特別看到境外居住者活躍購買2億日圓以上高額物件的傾向」。市場上雖然常聽到「以3億至5億日圓規模、現金一次付清為主流」的說法,但這多半只是個別仲介經手案件留下的印象,並非有公開數據佐證的市場整體趨勢,這點需要留意。
投資者屬性與投資動機
分析中國投資者的屬性,可以發現超高淨值族群占據核心地位。這些投資者不僅以單純的資產管理為目的,更抱持著以移居為視野的長期投資策略。
透過取得經營管理簽證來移居的需求過去經常被提及,但這項在留資格的基準已因令和7年(2025年)10月16日施行的改正大幅提高。改正前,只要滿足「資本額或出資總額500萬日圓以上」或「聘僱2名以上全職員工」其中一項即可;改正後則必須同時具備3,000萬日圓以上的資本額,以及至少1名全職員工,並加上日語能力、學歷或職歷、專業人士確認事業計畫等要件(詳見後述)。
公開統計能確認的數字,以及無法確認的數字
這個領域很容易被印象帶著走。這裡只列出官方公開的數字,同時也明確指出哪些是公開統計無法確認的部分。
新建大樓的「境外人士取得比例」(國土交通省)
日本國土交通省於令和7年(2025年)11月25日,利用不動產登記資訊與民間價格資料,公布了針對2018年1月至2025年6月間完成保存登記、涵蓋三大都市圈與地方4市約55萬戶新建大樓的調查結果。境外居住者的取得比例如下:
| 地區 | 2018〜2023年最高值 | 2024年 | 2025年1〜6月 |
|---|---|---|---|
| 東京圈 | 1.2%(2018年) | 1.0% | 1.9% |
| 東京都 | 1.8%(2018年) | 1.5% | 3.0% |
| 東京23區 | 2.0%(2018年) | 1.6% | 3.5% |
| 都心6區 | 5.3%(2018年) | 3.2% | 7.5% |
| 大阪府 | 2.7%(2023年) | 3.9% | 2.6% |
| 京都府 | 1.3%(2023年) | 3.1% | 2.3% |
都心6區指的是千代田區、中央區、港區、新宿區、文京區、澀谷區。近期比例確實上升,且愈靠近都心比例愈高,這是數字如實呈現的,但東京23區整體在2025年上半年也僅為3.5%。
該調查也分析了價格區間,官方發布資料明確指出「並未特別看到境外居住者活躍購買都心6區2億日圓以上高額物件的傾向」。短期買賣(保存登記後1年內完成移轉登記)的比例,2024年1〜6月時23區為9.3%,都心6區為12.2%。
公開統計「無法確認」的部分
這項調查掌握的是「境外居住者」,而非「中國人」。該資料也註明,不動產登記資訊並未記載國籍,居住於日本國內的外國人取得狀況同樣無法掌握。因此,並不存在能顯示新建大樓有多少比例由中國人購得的公開統計。看到「中國人買走了幾成」這類數字時,需要先確認其出處究竟計算的是什麼。
森林的取得(林野廳)
「北海道土地被買走」這類話題常引用的依據,是日本農林水產省・林野廳每年公布的調查。令和7年(2025年)9月16日公布的結果顯示,令和6年(2024年)由外國法人等取得的森林為382公頃,僅佔全國私有林面積14,311,347公頃的0.003%。其中,居住地在境外的外國法人・外國人取得171公頃,國內外資企業取得211公頃。自平成18年(2006年)以來的累計為10,396公頃,僅佔私有林的0.07%。同資料也附帶提及,美國由外國人等取得的森林比例為5.0%。
在留外國人數(出入國在留管理廳)
令和7年(2025年)底的在留外國人數為412萬5,395人(較前一年末增加35萬6,418人、9.5%),首次突破400萬人。依國籍・地區區分,中國以93萬428人(較前一年末增加5萬7,142人)居首,換算約佔總數的22.6%,其後依序為越南68萬1,100人、韓國40萬7,341人。
不動產取得與在留資格是兩回事,但實際居住人口增加,代表投資目的與居住目的的購買需要分開看待。在實務上,買方是非居住者或居住者,也會直接影響後述的源泉徵收與申報義務。
與台灣制度的比較
台灣的情況恰好相反: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人民取得台灣不動產須先經內政部許可,取得後每年也須申報使用情形,等於針對「中國人」這個國籍別本身就設有登記與審查機制。相對地,日本並未針對特定國籍設置取得許可制度,不動產登記也不記載國籍,這正是本節反覆強調「無法用公開統計回答中國人買了多少」的根本原因——不是資料被隱藏,而是制度設計上原本就不需要記錄這項資訊。
日本不動產受青睞的5大理由
①永久所有權的魅力
中國富裕階層選擇日本不動產的最大理由之一,在於永久所有權。在中國,土地屬於國有,個人僅能擁有建築物,土地使用權則限定為70年。相對地,在日本,土地與建築物均可取得永久所有權。
這項差異從資產保全的角度來看極為重要。由於日本的不動產可永久留存,得以實現跨世代的資產傳承。對於中國投資者而言,這項永久所有權不僅是單純的投資標的,更被定位為家族世代相傳的資產基礎。
| 比較項目 | 中國 | 日本 |
|---|---|---|
| 土地所有權 | 國有(使用權70年) | 永久所有權 |
| 建築物所有權 | 可個人所有 | 永久所有權 |
| 繼承 | 使用權的繼承 | 完整所有權繼承 |
| 資產價值 | 因使用期限而折舊 | 土地價值的永續性 |
②高投資報酬率帶來的收益性
從投資報酬率的角度來看,日本不動產相較於中國不動產具有明顯優勢。中國大城市圈的不動產投資平均報酬率僅維持在約2%左右,而東京則可期待3.5至4%左右的報酬率。
這項報酬率差距為中國投資者提供了極具吸引力的投資機會。特別是考量到北京、上海等中國主要城市的報酬率約為2%以下,日本物件的預期報酬率約為3.5至4%,作為穩定收入來源極具吸引力。
以年度租金收入實現3至4%左右的報酬率導向運用,整棟收益物件尤其受到青睞。這種穩定的收益性也與中國富裕階層的長期資產管理策略相符。
③價格優勢與日圓貶值效應
在不動產價格比較上,日本的優勢同樣明確。
更為重要的是,日本的不動產價格包含土地權利。與中國僅計算建築物價格不同,日本的定價包含土地權利,因此實質上的價格優勢更加顯著。
日圓持續貶值也為中國投資者帶來有利條件。由於匯率優勢,以人民幣計算的投資成本相對降低,投資吸引力因此提升。
④透明且穩定的法律制度
日本法律制度的透明性與穩定性,成為外國投資者的重要安心保障。目前日本對於外國人購買不動產幾乎沒有法律限制,外國人可在與日本人相同的條件下購買不動產,並取得完整所有權。
自2024年4月起,居住海外的日本人、在日本無住所的外國人或外國法人成為不動產所有者時,日本國內的聯絡窗口將成為登記事項,但這是提升透明度的措施,並非限制購買。
由於交易制度透明度高,中國投資者可以安心進行投資。加上政治與經濟的穩定性,日本作為長期投資環境受到高度評價。
⑤地理與文化的親近性
地理上的鄰近性為中國富裕階層帶來實際便利。從中國前往日本的移動時間短暫,可頻繁往返。這對於作為第二住所的利用,以及作為子女教育據點的活用而言,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文化相似性也是不容忽視的因素。同屬漢字文化圈,對日本文化與習慣的理解相對容易,對生活環境的適應也較為順暢。
完善的教育環境也是中國富裕階層選擇日本的理由之一。優質的教育體系與安全的社會環境,對重視子女教育的中國富裕階層而言極具吸引力。在高級公寓的頂層戶中,將120㎡以上的寬敞住宅作為子女教育據點活用的案例日益增加。
熱門投資不動產地區與物件類型
最受中國富裕階層歡迎的投資地區
最受中國富裕階層歡迎的物件地區,是東京23區內的都心一級地段。仲介實務上常聽聞港區、澀谷區、千代田區等頂級地段以3億至5億日圓規模進行現金購買,但這項規模缺乏依國籍別彙整的官方數據佐證(詳見前一節的公開統計說明)。這些地區受到青睞的原因,在於國際化環境、優越的交通便利性,以及資產價值的穩定性。
| 地區 | 特色 | 平均購買價格區間 | 受歡迎原因 |
|---|---|---|---|
| 港區(赤坂・六本木・青山) | 國際化氛圍濃厚,交通便利 | 3億至5億日圓 | 外國人社群完善,作為商業據點的便利性 |
| 澀谷區(廣尾・惠比壽・代官山) | 高級住宅區,文化設施完備 | 2億至4億日圓 | 精緻的居住環境,鄰近教育設施 |
| 千代田區(番町・霞關周邊) | 政治・經濟中心 | 3億至6億日圓 | 最高級住宅區的地位象徵,毗鄰皇居的稀缺性 |
| 中央區(銀座・月島) | 商業・金融中心 | 2億至4億日圓 | 投資價值穩定,都心交通便利 |
港區尤其受中國投資者歡迎,赤坂、六本木、青山地區的國際化環境與優越交通備受肯定。由於外國人社群完善,作為商業據點的便利性高,對以移居為目標的投資者而言是理想的地點。
澀谷區的廣尾、惠比壽、代官山地區,以高級住宅區的格調與文化設施的完善為魅力所在。因精緻的居住環境與鄰近教育設施,將此地作為子女教育據點的中國富裕階層正在增加。
各物件類型的投資趨勢
中國投資者在物件選擇上有明確的趨勢。就投資用途而言,整棟收益物件尤其受到青睞,以年度租金收入實現3至4%左右的報酬率導向運用。
在高級公寓的頂層戶中,偏好120㎡以上的寬敞住宅。這些物件多被作為「第二住所」或子女教育據點使用,是重視居住品質的選擇。
高層塔式公寓也是中國富裕階層偏愛的物件類型。作為都心一級地段的高級物件,兼具地位象徵的價值與實用性。特別是視野開闊的高樓層物件,即使是溢價也會積極購入。
鄰近車站的辦公大樓與商業大樓也備受投資關注。這些物件可期待穩定的租金收入,與中國投資者重視收益的投資策略相符。
各地區的投資動向與特色
在大阪市內,以中央區、浪速區為中心的投資正在增加。以世博會與IR計畫為展望的投資呈上升趨勢。高額物件的整批購買增加,可見中國投資者對關西圈的關注日益升高。
灣岸地區的公寓向來深受華人圈投資者歡迎,加上與中國赴日旅行限制解禁時期相重疊,更加引人注目。這些地區兼具未來發展潛力與當前的價格優勢,從長期投資的角度來看極具吸引力。
在地方城市,也可見到針對觀光地與溫泉地高級度假物件的投資。這些主要是以第二住所或民宿經營為目的的投資,有時也被作為符合經營管理簽證取得要件的事業加以活用。
2025年10月,「經營・管理」在留資格的基準大幅調整
談到不動產投資與移居日本時,一定會提到「經營・管理」這項在留資格。這裡因令和7年(2025年)10月16日施行的上陸基準省令等改正,要件已大幅提高,改正前的說明已不再適用。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公布的改正內容如下:
| 項目 | 改正前 | 改正後(令和7年10月16日施行) |
|---|---|---|
| 資本額等 | 資本額或出資總額500萬日圓以上,或聘僱2名以上常勤職員(兩者擇一) | 資本額或出資總額3,000萬日圓以上(第2號ロ) |
| 常勤職員聘僱 | 上述選項之一 | 須聘僱1名以上常勤職員(第2號イ)。對象限於日本人、特別永住者,以及永住者・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者等・定住者,不含以就勞類在留資格居留的外國人 |
| 日語能力 | 無要求 | 申請人或常勤職員其中一方須達「日語教育參照框架」B2以上程度(第3號)。可透過日本語能力測驗N2以上、BJT商務日語能力測驗400分以上、畢業於日本大學等方式確認 |
| 學歷・職歷 | 3年以上實務經驗(碩士畢業可縮短為1年) | 取得經營管理或該事業所需領域的博士・碩士・專業學位,或具備經營・管理3年以上職歷(第4號) |
| 事業計畫書 | 僅需提出 | 須經中小企業診斷士・公認會計師・稅理士其中一方確認 |
| 事業所 | 須自行確保 | 因應改正後的規模要求,原則上不再允許以自宅兼作事業所 |
此外,實務運用上也明示了以下處理方式:
- 若透過委外經營等方式,導致經營者本身的實際經營活動無法被充分認定,將不被認定為符合「經營・管理」的活動。把物件營運整個外包給第三方的居留方式已不成立。
- 更新在留期間時,會確認勞動保險・社會保險的加保狀況,以及源泉所得稅・法人稅・消費稅・法人住民稅・法人事業稅等的繳納情形。
- 在留期間內若無正當理由長期出境,將被視為缺乏實際經營活動,不予更新。
- 施行日後若不符合改正後的許可基準,將無法從「經營・管理」等資格取得永住許可。
- 已持有「經營・管理」在留資格者,若在施行日起3年內(至令和10年〔2028年〕10月16日為止)申請更新,即使尚未完全符合改正後基準,仍會依經營狀況與達標可能性等綜合判斷是否核准;此後的更新申請則須完全符合改正後基準。
這項改正在實務上的意義很明確:「買下不動產、經營民宿就能取得在留資格」的說法,在現行基準下已不成立。3,000萬日圓資本額、1名日本人等常勤職員、日語B2程度、專業人士確認的事業計畫書、獨立事業所,這5項須同時滿足,已不再是投資的附帶產物。對不動產屋主而言,若以外國籍經營者作為事業用物件的房客,其在留資格能否順利更新,直接關係到租金收入的持續性,這項改正內容有必要掌握。
與台灣制度的比較
台灣對應的外國人投資移居管道,主要是依「外國人來臺投資移民」規定向公司投資並創造本國就業機會,或透過就業金卡等專業人才簽證取得居留,審查同樣涉及事業計畫的實質性;但台灣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大陸地區人民另設更嚴格限制,並無對應日本「經營・管理」簽證那種投資設公司即可申請的單一管道。換言之,日本這次把資本額拉高到3,000萬日圓並要求專業人士確認事業計畫,邏輯上與台灣審查投資移民時「確認資金與事業真實性」一致,只是台灣對中國籍申請人原本就設有更高門檻。
總結:中國富裕階層的不動產投資對日本市場的影響
中國富裕階層的日本不動產投資,以穩定的投資報酬率、永久所有權以及日圓貶值帶來的價格優勢為背景,正在急速擴大。尤其東京不動產中港區、澀谷區、千代田區等頂級地段,仲介實務上常提到3億至5億日圓規模的現金購買,但這項規模同樣缺乏依國籍別彙整的官方數據佐證。
這項投資趨勢對日本不動產市場產生多面向的影響。對市場活絡化的貢獻方面,包括高額物件流動性的提升與交易量的增加。
另一方面,對價格上漲的影響也不容忽視。東京23區的新建公寓平均價格突破1億1,000萬日圓,連續2年「超過1億日圓」,市場有過熱傾向,而支撐此波價格飆漲的原因之一,正是外國投資者的購買行為。
透過經營管理簽證的移居需求也日益增加,同時實現不動產投資與移居日本的投資者正持續增加。透過民宿經營開展事業,符合「經營管理簽證」取得要件的案例也時有所見,投資與移居的複合性需求日趨明顯。
展望未來,目前由於不動產購買限制尚未實施,投資可自由進行,但基於安全保障的考量,有可能加強管制。2024年12月向眾議院提出的「外國人土地取得規制法案」,以及國土交通省啟動的首次實態調查,預示著政策面的變化亦在所難免。
作為不動產業界,有必要根據這些動向,提供符合中國投資者需求的服務,並建立適切的合規體制。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秉持將人才視為最重要資產、追求所有相關人士的成長與富足的理念,作為值得中國富裕階層信賴的夥伴,將持續提供永續不動產投資的支援服務。
正在考慮中國人不動產投資的您,在法律限制、稅務注意事項、經營管理簽證取得要件等需要專業知識的領域,建議向可信賴的專家諮詢。
外國人・外國法人持有日本不動產時實際涉及的手續
「外國人購買不動產沒有法律限制」這句話沒有錯,但「能購買」與「沒有手續」是兩回事。取得、持有、出售各階段都有法定手續,這些手續有時也會落在不動產業者身上。
依「重要土地等調查法」的事前申報
依令和3年(2021年)法律第84號「關於重要設施周邊及國境離島等土地利用狀況調查及利用規制之法律」,日本內閣總理大臣會將防衛相關設施等重要設施周邊約1,000公尺區域,以及國境離島等區域指定為注視區域,其中功能特別重要者則另指定為特別注視區域。
位於特別注視區域內、面積達200平方公尺以上(建築物則以各樓層面積合計計算)的土地・建築物,若要締結以所有權或其取得為目的之權利移轉・設定契約,買賣雙方皆須事先向內閣總理大臣申報。面積要件以土地每筆、建築物每棟分別判斷。這項制度不區分國籍,但區域多設定在自衛隊基地或核能相關設施周邊,地方土地交易確實可能適用,各都道府縣的區域範圍可於內閣府網站查詢。
支付非居住者屋主租金時須辦理源泉徵收
這是管理公司・仲介公司在實務上最需要留意的一點。支付日本國內不動產租金給非居住者或外國法人者,須於支付時就租金金額徵收20.42%的所得稅及復興特別所得稅並繳納(所得稅法第161條・第212條等)。這項義務落在支付租金的一方,而非收取租金的屋主。
例外情形是,個人為自己或親屬居住而承租土地・房屋等所支付的租金,不需要辦理源泉徵收(所得稅法施行令第328條)。反過來說,法人承租作為員工宿舍,或管理公司代屋主收取・匯出租金時,原則上仍須辦理源泉徵收。若未察覺屋主已移居海外而持續全額匯出租金,事後支付方可能面臨補繳稅款的風險。
出售時也有類似機制。向非居住者等購買土地等資產時,買方須就轉讓對價徵收10.21%的源泉稅。但個人為自己或親屬居住而購買、且轉讓對價在1億日圓以下時則不需要。
| 情境 | 徵收義務人 | 稅率 | 免徵情形 |
|---|---|---|---|
| 支付非居住者等持有之國內不動產租金 | 支付租金者 | 20.42% | 個人為自己或親屬居住而承租並支付時 |
| 向非居住者等購買土地等 | 購買者 | 10.21% | 個人為自己或親屬居住購買,且對價在1億日圓以下時 |
作為登記事項的國內聯絡窗口
本文前面也曾提及,自2024年4月起,未在日本國內設有住所的所有權人,其國內聯絡窗口已成為登記事項。管理實務上的關鍵,在於這個聯絡窗口是否真的能發揮作用——受託管理階段就應確認,登記為聯絡窗口者是否具備決定修繕與處理納稅實務的能力。
與台灣制度的比較
台灣的對應機制其實更早、更嚴格:依土地法第17條至第20條,外國人取得台灣土地須先取得內政部核准(採「平等互惠原則」),大陸地區人民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更須經內政部個案許可並定期申報使用情形,等於在「能否購買」的階段就設有審查,而非僅在「持有後的手續」層次把關。至於租金的源泉徵收,台灣所得稅法對非居住者(未在台居住滿183天)的國內來源租賃所得同樣課以就源扣繳,稅率為20%,概念與日本的20.42%相近;差別在於,日本的審查重點放在特定區域的土地安全保障,台灣則從取得資格本身就開始把關,對中國籍買方尤其如此。
常見問題
Q1: 外國人在日本購買不動產時有法律限制嗎?
目前日本對外國人購買不動產沒有法律限制。外國人可在與日本人相同的條件下購買不動產,並取得完整所有權。無論國籍、簽證種類或是否持有永久居留權,均可購買。
但自2024年4月起,居住海外的日本人、在日本無住所的外國人或外國法人成為不動產所有者時,日本國內的聯絡窗口將成為登記事項。此外,基於安全保障的考量,未來是否引入管制措施仍在討論之中。
Q2: 從中國匯款的限制為何?
中國對個人的國際匯款每年限制在相當於5萬美元的金額內。購買高額不動產時,需要採取跨多年度匯款或活用多種匯款管道等方式。此外,由於人民幣無法直接匯款,需先換匯成外幣後才能匯出。
由於此項限制,進行3億至5億日圓規模物件購買的中國富裕階層,需要活用多種匯款管道,或跨越數年分批轉移資金。關於適切的匯款手續,建議向專家諮詢。
Q3: 經營管理簽證的取得要件為何?
依令和7年(2025年)10月16日施行的改正,申請條件已變更為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所有項目(改正前只需符合「資本額500萬日圓以上」或「常勤職員2名以上」其中一項)。
1. 資本額或出資總額達3,000萬日圓以上
2. 聘僱1名以上常勤職員(對象限於日本人、特別永住者,以及永住者・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者等・定住者)
3. 申請人或常勤職員其中一方須具備「日語教育參照框架」B2以上程度的日語能力(可透過日本語能力測驗N2以上、BJT商務日語能力測驗400分以上、畢業於日本大學等方式確認)
4. 具備經營管理或該事業所需領域的博士・碩士・專業學位,或具備3年以上經營管理相關職歷
5. 事業計畫書須經中小企業診斷士、公認會計師或稅理士其中一方確認
此外,配合改正後對應規模的事業所要求,原則上不再允許以自宅兼作事業所;若透過業務委託等方式導致經營者實際經營活動不足,也不符合本資格。已持有「經營・管理」在留資格者,若在改正施行日起3年內(至令和10年〔2028年〕10月16日為止)申請更新,則設有過渡性處理措施。
Q4: 日本不動產投資的預期報酬率為何?
東京等大城市圈可期待平均3.5至4%左右的報酬率。這相較於中國主要城市的約2%而言是較高的水準。在地方城市,有時可預期更高的報酬率。
整棟收益物件以年度租金收入實現3至4%左右的報酬率導向運用,穩定的收益性受到中國投資者的高度評價。但報酬率會因地點、物件類型、管理狀況等因素而有所變動,需就個別物件進行詳細評估。
Q5: 中國投資者熱門的地區與物件類型為何?
中國富裕階層偏好港區(六本木、赤坂)、澀谷區(廣尾、惠比壽)、千代田區(番町)等地區。就物件類型而言,偏好120㎡以上的頂層戶及整棟收益物件;仲介實務上常提到預算多落在3億至5億日圓規模,但這一數字並無依國籍別彙整的官方統計佐證。
這些地區兼具國際化環境、優越的交通便利性與高級住宅區的格調,多被作為第二住所或子女教育據點加以活用。塔式公寓的高樓層物件因兼具地位象徵的價值與實用性,同樣廣受歡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