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載「信任的設計圖──不動產重新追問財富本質」說明
本連載探討的是,從「如何讓資產增值」的時代,轉向「資產要留下什麼」被重新追問的時代。透過不動產這一最古老的資產類別,橫向考察信任、傳承、社會、科技與人的價值,全系列共六回。
「十年換了五位承辦人。每次都要從頭說明,才剛開始建立信任,人又換了。現在我誰都不信。」
一位資產家曾對我說過這番話。對方持有十數億日圓的金融資產,語氣裡卻沒有怒氣,而是深沉的放棄。擁有資產,與能否把資產安心託付給人,其實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那一刻我再次意識到這一點。
上一回(第1回)以「10億、100億、1000億」的尺度,重新追問財富的本質。資產規模愈大,「成功是什麼」這個問題就愈深。本次要把這個問題再往前一步:為了守護、培育財富,並橋接到下一代,不可或缺的「可信任顧問」究竟是什麼?為何在日本極難找到?本文將正面討論潛藏其後的結構問題。
這是日本特有的現象,不是全球財富管理的常態。台灣投資人熟悉獨立理財顧問(IFA)與實價登錄,香港則習慣私人銀行以管理資產餘額計費、同一位關係經理人陪跑多年。把這套常識直接套到日本,很容易誤判。日本的主流財富管理仍高度依賴商品銷售手續費,不動產仲介也允許同一家業者同時代理買賣雙方。對考慮在日本配置資產或購買物件的台灣、香港投資人來說,先理解這套「合法但利益衝突內建」的結構,比評估個別承辦人是否誠懇更重要。
日本的「信任分數」為何會掉到全球最低段?
一旦有機會接觸海外財富管理的實況,日本的差異往往令人吃驚。歐美富裕層大多預設,會與同一位顧問維持十年、二十年的關係。家庭組成的變化、事業的起伏、世代交替的準備——人生重要轉折都與對方共享,顧問被放在人生夥伴的位置上。
在日本問同一件事,答案往往不同。「承辦人反正過幾年就換人」「說到底只是想賣商品吧」——資產家們常把這類話掛在嘴邊。這不是個人偏見,而是許多人從經驗裡學到的現實判斷。
這裡有一個重要問題:這種不信任,是因為日本人顧問的能力或誠信比較低嗎?我並不這麼認為。個別顧問當中,確實有優秀且誠懇的人才。問題在於,那份誠懇發揮不了作用的「機制」。
信任的缺失,不是人的問題,而是結構的問題。這個視角,才是本次的核心。
結構缺陷①:手續費報酬的「扭曲」是什麼?
「賣得出去的商品」與「對客戶最適的商品」並不一致
財富管理的世界裡,大致有兩種報酬體系。一種是「手續費制」,也就是每賣出一件商品就產生佣金、靠佣金獲利。另一種是「費用制(fee-based)」,報酬與客戶託管資產餘額連動。
在手續費制的世界,承辦人的收益取決於「賣了什麼、賣了多少」。佣金愈高的商品,愈有積極提案的誘因。即便承辦人個人很誠懇,只要組織的考核以「銷售量」為軸,就很容易優先推薦對客戶並非最適的商品。
這不是靠責備承辦人就能解決的問題。再優秀、再誠懇的顧問,也無法脫離所屬組織的報酬與考核體系。「靠良心克服」這種解法,並不持久。
與費用制的本質差異
費用制顧問的報酬,會隨客戶資產增加而增加。也就是說,客戶利益與承辦人利益朝同一方向。不必為了賣特定商品,為客戶做出最好判斷,本身就會變成自己的收益。
日本也有愈來愈多金融機構標榜轉向費用制,但業界整體主流仍是手續費。還有名義上喊費用制、實務卻與手續費併用的案例,「真正的費用制」仍是少數。
在「制度層、設計層」消除利益衝突——這才是重新設計信任的第一把鑰匙。
對台灣、香港投資人,這裡有具體風險。台灣的獨立理財顧問制度相對清楚,香港私人銀行也多以管理資產餘額計費,客戶與顧問的利益方向較接近。日本則仍以銷售佣金為業界主流;即便名片上寫著「費用制」,實務上常與商品佣金並存。若以本國經驗假設「顧問費已經含在服務裡、不會為了佣金推商品」,在日本很容易買到對銷售端有利、對你未必最適的商品。跨境委託前,請直接問清報酬明細,而不是只看職稱。
結構缺陷②:不動產業「囲い込み」(物件圍籬)的利益衝突為何成問題?
雙手仲介這種報酬結構的問題
不動產交易裡,存在完全相同的結構問題。那就是「雙手仲介(両手取引)」。
一般買賣本來應是賣方、買方各有仲介,分別向兩邊收取仲介費,也就是分開的「單邊仲介(片手取引)」。但業界裡,同一家公司同時代理賣方與買方、向兩邊收取仲介費的「雙手仲介」相當普遍。
賣方希望「賣高、賣快」。買方希望「買便宜」。這兩種利益本質上相反。同一家公司擔任雙方代理人,結構上就內建「其中一方利益受損」的風險。
登錄REINS之後仍持續的資訊落差
與此相關的,是「囲い込み」(物件圍籬)。仲介業者把物件資訊登錄到REINS(レインズ,不動產流通標準資訊系統),實務上卻限制介紹給其他業者,試圖自己找到買方。結果,可能出更高價的買方被排除,賣方利益受損。
法制面上已有因應,資訊公開義務與查核措施都在加強。但根本問題單靠制度無法解決。囲い込み問題的結構缺陷一文也提到,本質是「規則禁止了,可是能賺錢的機制還在,行為就不會變」。報酬結構這套誘因設計不變,問題就很難根除。
台灣有實價登錄,成交價對市場相對透明;香港也可查土地註冊處與公開成交紀錄。日本的REINS是業者之間的物件資訊共享系統,並非對買方完全公開,即使已登錄,仍可能發生圍籬:仲介限制其他業者帶看,以便自家吃下買方、拿雙手佣金。來日本買物件的台灣、香港投資人,若只把資訊丟給單一仲介、不要求確認是否對市場公開,賣方可能少賣、買方可能少看到真正的選擇。這不是「遇上壞人」的機率問題,而是日本仲介報酬被允許這樣設計的結果。
利益衝突是「機制的問題」
「去找優秀的承辦人就好」——這想法乍看合理,其實有極限。
首先,優秀且誠懇的承辦人很稀少。即便遇上這樣的人,組織考核不變,個人誠懇也難以持久。若堅持誠懇,組織內評價下降,人就會轉到條件更好的職位。承辦人一換就從頭來過,這個循環正是這樣產生的。
其次,依賴個人誠懇,還有難以評估、難以判斷的問題。超高資產族群的資產複雜度與交易規模,若只靠「這人看起來很誠懇」的直覺,風險過高。
因此我重視的視角是「選設計正確的組織」。不是看個人性格,而是問報酬體系、資訊揭露機制、排除利益衝突的結構是否設計得當。信任棲息在「結構」裡,而不是「人」身上。
如何辨識可信任的顧問:五個檢視點
超高資產族群實際在做的「結構檢查」,我舉五個面向。
1. 報酬體系的透明度
是費用制還是手續費制。若是複合型,請對方揭露哪些商品有什麼誘因,這是起點。有人覺得「不好意思問」,但連這點都無法誠實回答的顧問,根本沒有建立信任關係的地基。
2. 承辦人的持續性
是否有體制能讓同一客戶由同一人持續承辦。若組織上頻繁換人,個人再誠懇也建不起長期關係。確認過去承辦人大約幾年換一次,相當有效。
3. 經手商品、物件的獨立性
是否存在優先推薦特定商品或物件的結構。以「自家商品」「集團公司物件」為中心提案的顧問,利益衝突風險較高。要確認是否有環境能廣泛比較、提出對客戶最好的選項。
4. 資訊揭露的態度
是否連缺點與風險一併揭露。只強調好處、不利資訊事後才拿出來的顧問,會成為長期關係的障礙。超高資產族群不動產事業的最前線也提到,資產愈高,對資訊不對稱愈敏感。包含缺點在內的透明提案,才會產生長期信任。
5. 貫徹單邊仲介(不動產領域)
在不動產交易裡,「是否徹底只當賣方或買方其中一方的代理人」,是最容易看懂的利益衝突排除指標。是否以單邊仲介為原則,直接反映該組織的設計哲學。
這五項不是在評顧問的能力或誠懇。而是在問組織與機制的設計是否正確——一套「結構檢查」。
我的想法
我在這個行業累積職涯的過程中,利益衝突從來不是事不關己。不動產現場裡,雙手仲介成為收益支柱的結構並不罕見;承辦人再為客戶著想,組織方針與個人誠懇之間仍會出現拉扯,這種場面我見過太多次。
正因如此,INA&Associates以單邊仲介為原則。這不是為了差異化而掛上的方針。而是為了讓我們的核心價值——「信任與正直」「讓所有相關者幸福」——不只停在桌上的文字,而能以機制體現的選擇。
要作為賣方代理人做到最好,就無法同時追求買方利益。「兩邊的朋友」等同「兩邊都不是真正的朋友」。要在「設計層」守住客戶信任,除了從報酬體系與交易結構排除利益衝突,別無他法。這是我的確信。
有人會問:「費用制報酬會不會讓短期收益下降?」或許會。但我們要的不是短期交易件數最大化,而是站在與客戶的長期信任關係上、可持續的成長。這個信念,與核心價值「長期視野」直接相連。
信任不會從服務品質裡自然湧出。只有在結構上排除了利益衝突的設計之上,真正的信任才能成立。這就是我所謂「信任的設計圖」的核心。
超高資產族群擁有辨識這張設計圖精度的眼力。INA&Associates也會持續追求能回應這雙眼力的設計。
我想留下一個問題。你現在信任的顧問,是因為「那個人誠懇」才信任,還是因為「那個組織的設計正確」才信任?
下一回將思考不動產傳承的困難,以及家族辦公室面對的「第一次世代交替」。
總結
- 日本富裕層不信任顧問的根本原因,不是個人誠懇不足,而是報酬體系與交易結構的設計缺陷
- 在手續費報酬的世界,承辦人利益與客戶利益在結構上並不一致
- 不動產業的雙手仲介與囲い込み,即使合法,仍內建本質上的利益衝突
- 與其玩「承辦人扭蛋」去找優秀個人,超高資產族群更有效的是選設計正確的組織
- 信任棲息在「結構」而非「人」。要問的是報酬體系、承辦持續性、資訊揭露態度,以及是否貫徹單邊仲介
常見問題
Q1. 雙手仲介違法嗎?
A. 依日本法律,雙手仲介並不違法。但同時代理賣方與買方的結構,本質上內建利益衝突,其中一方利益受損的風險存在。「合法,但有利益衝突」才是問題核心。法律允許的事,與客戶利益是否被守住,是完全不同的問題。
Q2. 費用制顧問要去哪裡找?
A. 獨立系理財顧問(IFA)以及部分信託銀行、私人銀行有提供費用制服務。不過在日本仍在普及階段,也存在名義上喊費用制、實務結合手續費收入的案例。選擇顧問時,直接確認「請具體說明報酬體系的明細」非常重要。
Q3. 承辦人為什麼常常換?
A. 許多金融機構把承辦人輪調(定期異動)寫進制度。目的是防止特定承辦人與客戶關係過深而衍生舞弊風險。但從資產家的立場看,長期信任關係變得難以建立,這是嚴重問題。對超高資產族群而言,選擇重視承辦持續性的顧問與組織特別重要。
Q4. 選擇可信任的不動產公司,最先該確認什麼?
A. 最先該確認的是「是否以單邊仲介為原則」。就排除利益衝突而言,這是最清楚的指標。接著建議確認承辦持續性、報酬體系透明度,以及是否連缺點一併揭露資訊。覺得「不好意思問」的問題,往往才是辨識可否成為信任夥伴的試金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