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信赖的设计图——不动产重新拷问财富的本质」简介
本连载从“如何让资产增值”的时代,转向“用资产留下什么”被追问的时代。以不动产这一最古老的资产类别为线索,横向考察信赖、传承、社会、科技与人的价值,共六篇文章。
“十年换了五个客户经理。每次都要从头解释一遍,刚开始建立信任,人又换了。现在我谁也不信了。”
我曾从一位资产家口中听到这样的话。对方金融资产量级达到十几亿日元(约合人民币5000万元至1亿元),话里却没有愤怒,而是深深的无奈。拥有资产,和拥有一个能安心托付这些资产的人,完全是两回事——那一刻,我再次意识到这一点。
上一篇第1回以“10亿、100亿、10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约4800万元、4.8亿元、48亿元)的量级,重新追问了财富的本质。资产规模越大,“何谓成功”这个问题就越深。这一回,把问题再推进一步。为了守护财富、培育财富、再把它交给下一代,不可或缺的“值得信赖的顾问”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在日本格外难找?背后潜伏的结构性问题,这一次我想正面面对。
这段不信任带着鲜明的日本制度底色,并不能用欧美或中国大陆的常识直接套用。日本大型银行、证券公司把客户经理定期轮岗(定期異動)写进人事制度,本意是防止关系和权限过度集中;结果是,资产家刚把家族结构和事业起伏讲清楚,人就换了。中国大陆高净值客户在私人银行或家族办公室里,往往还能维持相对稳定的“自己人”关系;到了日本,这一前提本身就不成立。对计划把资产配置到日本的大陆投资者来说,先认清“顾问会定期被换掉”是制度而非个案,才能避免把跨境配置建立在某个短暂的个人关系上。
日本的“信赖评分”为何会掉到全球最低一档?
海外财富管理的实务,一旦有机会接触,就会被它与日本的差异吓到。欧美高净值人群,大多默认会和同一位顾问维持十年、二十年的关系。家庭结构变化、事业起伏、代际交接的准备——人生的重要节点全部共享过的伙伴,这就是顾问在他们那里的定位。
另一方面,在日本问同样的问题,答案往往不同。“客户经理反正过几年就会换人”“说到底还是想卖产品吧”——资产家们常这样说。这不是个人偏见,而是许多人从经历里学到的现实判断。
但这里有一个重要的问题。这种不信任,是因为日本顾问的能力或诚实度偏低吗?我不这么认为。顾问当中确实有优秀而诚实的人才。问题在于,那份诚实无法被用上的“机制”。
信赖的缺失,不是人的问题,而是结构的问题。这个视角,才是这一回的核心。
结构性缺陷①:佣金制报酬的“扭曲”是什么?
“卖得出去的产品”和“对客户最优的产品”并不一致
财富管理的世界里,大致有两种报酬体系。一种是“佣金制”(手数料ベース),每卖出一件产品就产生佣金。另一种是“顾问费制”(フィーベース),报酬随客户托管资产余额浮动。
在佣金制的世界里,客户经理的收入取决于“卖了什么、卖了多少”。佣金越高的产品,就越有动力被积极推荐。即便个人很诚实,只要组织的考核体系以“销量”为轴,对客户并非最优的产品就容易被优先推销。
这不是靠责怪客户经理就能解决的。再优秀、再诚实的顾问,也逃不出所属组织报酬体系和考核体系的影响。“凭良心硬扛”这种解法,不可持续。
与顾问费制的本质差异
顾问费制下,客户资产增加,顾问自己的报酬也增加。也就是说,客户利益和顾问利益朝同一个方向。不必推销特定产品,为客户做最好的判断,本身就会变成自己的收入。
日本也有金融机构宣称转向顾问费制,但行业主流仍是佣金制。还有名义上打顾问费旗号、实际与佣金混用的情况,“真正的顾问费制”仍是少数派。
把利益冲突在“制度层面、设计层面”消解——这是重新设计信赖的第一把钥匙。
对中国大陆投资者,这并不完全陌生:银行渠道销售理财、保险、公募基金时的佣金结构,同样会把“卖得出去”推到“适合客户”前面。差别在于,日本的证券公司、银行和保险代理把这套激励嵌进了更长的产品货架,客户经理轮岗又会放大短期冲销量的压力。跨境配置日本资产时,若不先问清报酬来源,很容易在不自知的情况下买进对中介最有利、而非对自己最有利的产品。
结构性缺陷②:不动产行业的“房源封锁”为何构成利益冲突?
双边代理这一报酬结构的问题
不动产交易里,存在完全相同的结构性问题。那就是“双边代理”(両手取引,一家中介同时代理买卖双方)。
通常的不动产买卖,卖方和买方各自有中介,分别收取中介费,这种分开的“单边代理”(片手取引)才是本来的形态。但行业里,一家公司同时代理买卖双方、从两边收取佣金的“双边代理”被广泛采用。
卖方希望“卖得贵、卖得快”。买方希望“买得便宜”。这两种利益本质上相反。同一家公司同时担任双方代理人,结构上就内含“某一方利益受损的风险”。
登录REINS之后仍在持续的信息差
与此相关的是“房源封锁”(囲い込み)。中介把房源登录进レインズ/REINS(不动产信息共享系统),却在实际上限制向其他中介介绍,试图由本公司自己找到买方。这样一来,可能出更高价的买方候选人被排除,卖方利益受损。
这个问题在法律制度上也在推进应对,信息公开义务和确认措施都在加强。但根本问题单靠制度解决不了。在房源封锁问题的结构性缺陷一文中也写过:“规则禁止了,但能赚钱的机制还在,行为就不会变”——这才是本质。报酬结构这一激励设计不变,问题就很难根除。
这是日本不动产市场特有的风险。中国大陆一手商品房多由开发商售楼处直销,二手虽也有中介“两边收佣”,却并不存在与REINS对等、又被中介合法拖延共享的全国强制登录系统。中国投资者在日本看房时,很容易默认“带我看的人就是我的代理人”;在日本,对方完全可能同时拿着卖方佣金,并把更好的房源留给能做成双边交易的内部客户。选择坚持单边代理的公司,是非居民买家能够直接控制的少数结构性风险阀门之一。
利益冲突是“机制的问题”
“找个优秀的客户经理就行”——这想法乍看合理,但有局限。
首先,优秀而诚实的客户经理很稀缺。即便遇上了,组织考核体系不变,个人的诚实也持续不了。想坚持诚实,组织内评价就会下降,人会调去条件更好的岗位。客户经理一换就从头再来的循环,由此产生。
其次,依赖个人诚实,还有难以评估、难以判断的问题。超高净值人群资产之复杂、交易之规模,单靠“这人看起来很诚实”的直觉,风险过高。
所以我重视的是“选设计正确的组织”。不问个人性格,而问报酬体系、信息披露机制、排除利益冲突的结构是否设计得当。信赖寄宿在“结构”里,而不是“人”里。
如何辨别值得信赖的顾问?五个视角
超高净值人群实际在做的“结构检查”,我举五个视角。
1. 报酬体系的透明度
是顾问费制还是佣金制。若是复合型,请对方披露哪类产品有何种激励——这是起点。“不好意思问”的人不少,但连这个都无法诚实回答的顾问,根本没有建立信赖关系的地基。
2. 客户经理的连续性
能否持续服务同一客户。若组织上频繁换人,个人再诚实也建不成长期信赖。确认过去客户经理每隔几年更换一次,很有效。
3. 所售产品、物业的独立性
是否存在优先推销特定产品或物业的结构。以“我们自己的产品”“集团物业”为中心提案的顾问,利益冲突风险更高。能否为客户广泛比较、提出最优选项,需要确认。
4. 信息披露的姿态
是否连缺点和风险一并披露。只强调好处、不利信息事后才说的顾问,会成为长期信赖的障碍。在面向超高净值人群的不动产业务最前线中也提到,资产越高,对信息不对称越敏感。包含缺点的透明提案,才会产生长期信赖。
5. 单边代理的贯彻(不动产领域)
不动产交易里,“是否只做卖方或买方一方的代理人”是最直观的利益冲突排除指标。是否以单边代理为原则,直接体现该组织的设计哲学。
这五项评的不是顾问的能力或诚实,而是组织、机制的设计是否正确——一套“结构检查”。
我的想法
我在这个行业一路走来,利益冲突从来不是别人的事。不动产一线,双边代理成为收入支柱的结构并不少见;客户经理再为客户着想,组织方针和个人诚实之间的拉扯,我见过太多次。
所以,INA&Associates以单边代理为原则。这不是为了差异化的口号。这是把我们的核心价值观——“信赖与正直”“让所有相关的人幸福”——从纸面落到机制上的选择。
作为卖方代理人要做到最好,就无法同时追求买方利益。“两边都站”等于“哪边都不是真正的盟友”。要在“设计层面”守住客户的信赖,除了从报酬体系、交易结构中排除利益冲突,没有别的办法。我对此确信。
有人会问:“顾问费制会不会让短期收入下降?”也许会。但我们追求的不是短期成交件数最大化,而是建立在与客户长期信赖之上的可持续增长。这份信念,直接连着核心价值观里的“长期视野”。
信赖不会从服务质量里自然涌出来。只有在结构上排除了利益冲突的设计之上,真正的信赖才能成立。这就是我所理解的“信赖的设计图”的核心。
超高净值人群拥有辨别这张设计图精度的眼光。INA&Associates会持续追求配得上这副眼光的设计。
我想留下一个问题。你现在信赖的顾问,是因为“那个人诚实”才信赖,还是因为“那个组织的设计正确”才信赖?
下一回,我们将思考不动产传承的难度,以及家族办公室面对的“第一次代际交接”。
总结
- 日本富裕层不信任顾问的根本原因,不是个人不够诚实,而是报酬体系、交易结构这一设计上的缺陷
- 在佣金制的世界里,客户经理的利益和客户的利益,结构上并不一致
- 不动产行业的双边代理与房源封锁,即便合法,也内含本质性的利益冲突
- 与其把希望寄托在“客户经理抽卡”上,超高净值人群更有效的做法是选择设计正确的组织
- 信赖寄宿在“结构”里,而不是“人”里。报酬体系、客户经理连续性、信息披露姿态、单边代理的贯彻,都要被追问
常见问题
Q1. 双边代理违法吗?
A. 在日本法律上,双边代理并不违法。但同时代理卖方和买方这一结构,本质上内含利益冲突,存在某一方利益受损的风险。“合法,但有利益冲突”——这一点才是问题的核心。法律上被允许,和客户利益被守住,完全是两个问题。
Q2. 顾问费制的顾问去哪里找?
A. 独立理财顾问(IFA)以及部分信托银行、私人银行提供顾问费制服务。不过在日本仍处于普及过程中,也存在名义上打顾问费旗号、实际与佣金收入混用的情况。选择顾问时,直接确认“请具体说明报酬体系的构成”非常重要。
Q3. 客户经理为什么经常换?
A. 许多金融机构把客户经理轮岗(定期異動)写进了制度。目的是防止特定客户经理与客户关系过深所带来的舞弊风险。但从资产家的立场看,长期信赖关系变得难以建立,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对超高净值人群而言,选择重视客户经理连续性的顾问和组织,尤为重要。
Q4. 选择值得信赖的不动产公司,最先该确认什么?
A. 最先该确认的是“是否以单边代理为原则”。从排除利益冲突的角度看,这是最直观的指标。接下来,建议确认客户经理连续性、报酬体系透明度、以及是否连缺点一并披露的姿态。“不好意思问”的问题,恰恰是辨别对方能否成为可信赖伙伴的试金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