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寓经营中,需要就取得的收入扣除必要经费后的利润缴纳税款。正确理解经费并妥善入账,是节税和实现稳定不动产经营的第一步。本文将说明公寓经营中可以计入经费的费用种类,以及有助于节税的4个要点。
公寓经营中的“经费”是什么?
所谓经费,是指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可以作为费用计入账目的支出。在公寓经营中,判断是否属于经费的标准是“是否为与公寓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可以计入的主要经费如下。
- 修缮费:设备维护费用、租客退租时更换墙纸等。原则上,单项低于20万日元可一次性计入。
- 水电燃气费:共用区域的电费(如监控摄像头)及水费。
- 交通费:与管理公司开会或确认物业情况所产生的往返交通费用。
- 折旧费:建筑物和设备的折旧费用。属于不伴随实际支出的会计费用。
像交通费这类费用,也容易与私人支出混淆。能够计入经费的,仅限于与公寓经营有关的支出。
哪些项目不能被认定为经费?
如果误将不能计入经费的支出入账,在税务调查中会产生问题。下面先确认主要的非经费项目。
借款本金
公寓贷款还款中的本金部分不能计入经费。因为资金的借入与归还在会计上不被视为损益。只有利息部分可以计入经费。
白色申报中的亲属工资
在白色申报中,支付给配偶或亲属的报酬,原则上不能作为“专职者工资”计入经费。如果重视节税,建议考虑改为青色申报。即使是白色申报,根据条件不同,也可能适用“白色事业专职者扣除”。
资本性支出(提升公寓价值的费用)
所谓“资本性支出”,是指以提升物业价值或增强耐久性为目的的支出。例如,为改变用途进行的装修费、设置逃生楼梯的费用等都属于此类。如果单项修缮费超过20万日元,则会被视为资本性支出,不能作为普通经费一次性计入。
个人税款
所得税、法人税、居民税、赠与税及罚款等,均不能作为必要经费被认可。不过,不动产取得税和固定资产税作为“与不动产相关的税金”可以计入经费。
为节税应当了解的4个要点
为了最大化公寓经营的节税效果,请活用以下4个要点。
1. 进行家事按分
所谓家事按分,是指将同时用于经营和私人用途的支出,按照使用比例分别计算的方法。例如,如果您开车去确认物业情况,那么只有用于公寓经营的行驶比例部分的汽油费,才能计入经费。只要按分方法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合理,就可以被接受。
2. 通过损益通算压缩课税所得
所谓损益通算,是指将发生亏损的所得与其他所得合并,从而降低课税所得的方法。适用对象包括事业所得、不动产所得、转让所得和山林所得。例如,在公寓经营出现亏损的年份,将其与事业所得合并后,可以减少整体课税所得。
3. 妥善保管收据
计入经费必须保存证据资料。青色申报需保存7年(若前前年度所得不超过300万日元则为5年),白色申报需保存5年。按月用信封或会计软件进行管理会更高效。
4. 考虑法人化
当所得超过900万日元时,通过法人化有可能降低税率。法人可认定为经费的范围也会扩大,节税效果会更明显。当公寓经营规模逐步扩大时,建议考虑咨询专业人士。
常见问题(FAQ)
Q. 公寓经营的经费可以被认可到什么程度?
A. 以与公寓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为对象。修缮费、管理费、折旧费、利息和广告费等都是代表性的经费。如果同时存在私人用途,则需要通过家事按分进行分摊计算。
Q. 修缮费和资本性支出的区别是什么?
A. 修缮费是为了维持现状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单项低于20万日元),资本性支出则是为了提升价值或增强耐久性所发生的费用(20万日元以上可作为参考)。后者不能一次性计入经费,需要进行折旧处理。
Q. 白色申报和青色申报,哪一种更有利于节税?
A. 青色申报更有利。可以将专职者工资计入经费,并使用最高65万日元的青色申报特别扣除。
Q. 损益通算可以与哪些所得合并?
A. 不动产所得的亏损可以与事业所得、工资所得、一次所得等进行损益通算。但用于购买土地的贷款利息部分不属于通算对象。
Q. 什么时候适合进行法人化?
A. 一般来说,当课税所得超过900万日元左右时,法人化带来的节税优势就会逐步显现。建议与税务师沟通并进行试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