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與公寓等集合住宅中,確保因應地震或火災的避難路線不可或缺。特別是高樓層建築,避難梯是保護住戶生命的重要設備,消防法對其設置基準有明確規定。
本文將全面解說避難梯的種類、設置基準、使用方法、檢查義務,以及向住戶說明的要點等管理者應掌握的資訊。
避難梯的4種類型與特徵
| 種類 | 特徵 | 設置位置 |
|---|---|---|
| 艙口式吊掛梯 | 收納於陽台地板下方。打開艙口即可伸出梯子。大廈中最常見 | 陽台地板下方 |
| 固定式梯子 | 固定安裝於建築物上。有常時可用型與伸縮型 | 建築物外牆 |
| 靠壁式梯子 | 緊急時取出靠在建築物上使用。適用於難以後裝的情況 | 另行保管 |
| 吊掛式梯子 | 從陽台扶手沿牆面吊掛使用。收納於專用箱中 | 陽台附近 |
消防法規定的避難梯設置基準
避難梯的設置基準依消防法施行令第25條規定。大廈與公寓屬於建築用途分類的「第5項(乙)集合住宅」,建築物2樓以上或地下樓層須設置。
設置義務依建築物的用途、收容人數與樓層數而異。避難梯可設置於6樓以上,但避難繩與避難橋板有樓層限制,需注意。
免除設置避難梯的3種情況
以主要結構為耐火構造為前提,符合以下任一條件時可免除設置。
情況①:避難樓梯+確保雙向避難
- 直通樓梯為避難樓梯或特別避難樓梯
- 可從陽台有效避難或可雙向避難
- 內裝為準不燃材料或已設置灑水器
- 以耐火結構的牆壁與地板分隔
情況②:經由陽台確保避難路線
- 面向外氣的陽台有效設置於避難路線上
- 從陽台到地面的避難手段已確保
情況③:直通樓梯+收容人數不足30人
- 各住戶直接連通直通樓梯,開口部為特定防火設備
- 直通樓梯為避難樓梯或特別避難樓梯
- 收容人數不足30人
艙口式吊掛梯的使用方法|4個步驟
步驟1:打開艙口
先解除兒童安全鎖(鏈條或掛鉤)再掀起艙口。未解鎖就硬開可能夾傷手指,請勿慌張冷靜操作。
步驟2:固定蓋板
將艙口開到90度後自動固定。多數類型會同時開啟上蓋與下蓋。未完全打開就無法放下梯子,請務必確認固定後再操作。
步驟3:放下梯子
按下止動器按鈕放下梯子。放下前務必確認下方樓層無人。梯子附近若有障礙物將無法放下。
步驟4:順梯而下
雙手抓住踏板逐級而下。注意事項:
- 穿運動鞋(拖鞋、涼鞋、赤腳很危險)
- 行李先丟下去(背著下去可能卡住)
- 雙手抓梯(嚴禁單手攀降)
使用避難梯的5項注意事項
①注意行李尺寸
開口有效寬度僅容一人。攜帶大型行李不僅可能卡住,還有失去平衡墜落的危險。
②務必確認下方樓層安全
放下梯子前,務必確認下方樓層無人員或障礙物。
③幼兒須以繩索或背帶固定
嬰兒或幼童須以背帶或繩索牢固固定後再下梯。絕對避免單手抱孩子下梯。
④開蓋時勿慌張
忘記兒童安全鎖的存在而硬開,可能導致手指夾傷。
⑤常備手套與運動鞋
不鏽鋼材質的梯子在夏季會變得高溫,有燙傷風險。請提醒住戶在陽台備好手套與運動鞋。
避難梯的檢查義務與費用
檢查頻率
依消防法第17條之3之3規定,包含避難梯在內的消防設備須由消防設備士或消防設備檢查資格者定期檢查。
- 機器檢查:每6個月1次
- 綜合檢查:每年1次
檢查費用參考
公寓與大廈的滅火器具、火災警報器、避難器具等設備檢查,約35,000日圓為參考金額。因業者的計算方式不同,建議向多家業者索取報價。
確認檢查是否確實執行的方法
- 確認作業人員是否持有證照
- 確認是否在所有樓層實施檢查
- 確認報告內容是否與實際檢查結果一致
應向住戶傳達的4個要點
- 梯子周圍勿放置物品 — 緊急時將無法放下梯子
- 事先確認開口寬度 — 掌握多大的行李可以通過
- 夏季注意高溫 — 建議常備手套與運動鞋
- 勿讓兒童在蓋板上玩耍 — 強度與一般混凝土不同,振動會傳至樓下
避難梯以外的避難器具
| 器具 | 特徵 | 可設置樓層 |
|---|---|---|
| 緩降機 | 將繩索固定於身上,利用自身重量以固定速度下降 | 2樓以上 |
| 救助袋 | 在布製袋中滑降(垂直式與斜降式) | 2至10樓 |
| 滑梯 | 可在短時間內疏散大量人員 | 2樓以上 |
| 避難橋板 | 階梯狀附扶手。可以穩定姿勢避難 | 地下與2至3樓 |
| 避難橋 | 通往鄰棟建築的橋。需事先取得相互許可 | 鄰接建築之間 |
| 避難繩 | 以打結繩索攀降。需要臂力 | 僅2樓 |
| 滑竿 | 沿垂直竿滑降。速度控制困難 | 僅2樓 |
總結
避難梯是保護大廈住戶安全的重要防災設備。正確理解消防法的設置基準,確實執行定期檢查,並徹底向住戶宣導使用方法,是房東與管理委員會的責任。
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提供包含防災設備管理在內的全方位租賃管理服務。避難器具的設置與檢查相關諮詢,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