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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建物租賃契約是什麼?解析房東與租客雙方的優勢與活用方式

說明定期建物租賃契約的機制與成立要件,以及房東與租客各自的優勢。這也是可用於空置對策與降低欠租風險的契約方式。

最後更新: 約2分鐘閱讀

定期建物租賃契約,是指在事先約定的期間屆滿時即終止的租賃契約。對房東而言,可更靈活地運用物件;對租客而言,則有機會以較低租金入住品質良好的物件。本文將從租賃管理專業人士的角度,說明其活用方式。

定期建物租賃契約是什麼樣的契約?

這是一種約定租期的租賃契約,期滿時不經續約即告終止。期間可從數個月到數年,自由設定。

成立要件

  1. 以公證書等書面形式訂立契約
  2. 出租人須以書面交付並向承租人說明「契約不續約,於期間屆滿時終止」之意旨

房東端的優勢是什麼?

以短期出租取得租金收入

可因應週租、月租公寓的需求,比起讓房屋閒置,更能確保收益。

配合預定拆除時程出租

由於可在拆除時點前請租客退租,因此無須進行遷出協商。

降低欠租損失

可一邊觀察租金支付狀況,一邊判斷是否簽訂下一份契約。若有欠租情形,可於期滿時終止契約。

切換為可飼養寵物物件

作為空置對策,可先暫時改為可飼養寵物的物件,若無問題,再轉為一般契約,這樣的策略具有可行性。

租客端的優勢是什麼?

較優惠的租金

與一般租賃行情相比,租金、押金與禮金通常設定得較低,因此特別適合希望控制成本的人。

良好的居住環境

許多物件原本是房東為自住而興建,因此在地點與設備方面都相當具有吸引力。如人才資本經營與理念經營的實踐論所介紹,INA&Associates重視租客居住環境,並提供以長期信賴為基礎的管理服務。

常見問題(FAQ)

Q. 定期建物租賃契約可以中途解約嗎?

原則上不得中途解約。不過,若為未滿200平方公尺的居住用建物,且因調職、療養、照護親屬等不得已事由,則可提出解約通知。

Q. 定期建物租賃契約期間屆滿後,可以重新簽約嗎?

若房東與租客雙方同意,便可以重新簽約。但這並非續約,而是新的契約。

Q. 定期建物租賃契約通常會運用在哪些情境?

例如因調職而活用自住房屋、在重建前進行短期出租,以及作為空置對策而切換為可飼養寵物物件等,都是具代表性的情境。

Daisuke Inazawa, President & CEO of INA&Associates Inc.

作者

代表董事社長 / 執行長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

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代表董事社長。統籌以首都圈、近畿圈為中心的不動產買賣、租賃仲介及物業管理業務。專注於收益型不動產投資策略及超高淨值人士的不動產諮詢服務。

稻澤大輔是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的代表董事社長(CEO)。公司總部設於大阪,並於東京設有營業所,以首都圈與近畿圈為核心區域,統籌不動產買賣仲介、租賃仲介及物業管理三大業務。

其專業領域涵蓋收益型不動產的投資策略制定、租賃經營的收支最佳化、面向超高淨值人士(UHNWI)及機構投資者的不動產諮詢,以及跨境不動產投資。他為日本及海外投資者提供基於資料與長期視角的專業顧問服務。

在「企業最重要的資產是人財」這一經營理念下,他將INA&Associates定位為「人財投資公司」,致力於透過人才培育實現永續的企業價值創造。作為經營者,他亦持續就變革時代的領導力與組織文化對外發聲。

取得11項日本國家資格:宅地建物交易士、認證不動產諮詢大師、公寓管理士、管理業務主任者、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行政書士、個人資料保護士、甲種防火管理者、拍賣不動產處理主任者、公寓維護修繕技術人員、貸金業務主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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