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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策略COLUMN

2026整棟出租大樓投資入門|殖利率・自備款・費用實算

整棟出租大樓(一棟マンション)投資2026年版:日本市場預期殖利率3.6~5.0%,對上長期放款利率1.944%,利差已經很薄。以1億日圓(約新台幣2,150萬元,匯率僅供概算)的物件為例,實算初期費用649萬日圓(約新台幣139.5萬元),並用DSCR(償債覆蓋率)反推所需自備款,而不是套用「兩成頭期款」的經驗法則。

最後更新: 約34分鐘閱讀

2026年的整棟出租大樓(日文原稱「一棟マンション」,指整棟取得、非個別產權的RC鋼筋混凝土集合住宅,是日本不動產市場中一種獨特的持有型態,與台灣常見的「一棟收租」概念相近但制度基礎完全不同)投資,是在預期殖利率3.6~5.0%對上1.9%的貸款利率這種薄利差環境下進行的競賽。決定勝負的不再是物件表面上寫的利回り(殖利率)數字,而是由自備款與融資年限所決定的還款負擔比,以及每年能為修繕基金存下多少錢。這篇文章,是寫給正在考慮以法人或個人名義取得一棟1億日圓等級整棟大樓的企業經營者與資產持有人,用官方統計與稅率實數回答三個問題:「自備款究竟要準備多少」「初期費用佔物件價格的幾%」「殖利率實際上能跑到幾%」。

本文重點

  • 整棟出租住宅的預期殖利率,截至2026年4月,東京城南區單身套房型3.6%、大阪4.2%、仙台與廣島5.0%(日本不動産研究所「第54回不動産投資家調査」)。這與市面上常見「表面殖利率7~8%」的說法,指標定義完全不同。
  • 借貸成本方面,日本國內銀行新承作放款平均利率(長期)已從2025年8月的1.378%,一路升至2026年6月的1.944%。日本央行(日銀)的政策利率(無擔保隔夜拆款利率誘導目標)也來到1.0%左右。
  • 以物件價格1億日圓(約新台幣2,150萬元)的示範物件試算,初期費用約649萬日圓(約新台幣139.5萬元),為物件價格的6.5%。若再加上建物部分的消費稅400萬日圓(約新台幣86萬元),總計約1,049萬日圓(約新台幣225.5萬元),達物件價格的10.5%。
  • 自備款不是「該準備幾成」的問題,而是要用DSCR(Debt Service Coverage Ratio,債務清償覆蓋率)反推。以表面殖利率7.0%、還款年限20年為例,要達到DSCR 1.3需要約39%的自備款;但若拉長到30年,約16%即可。比起自備款比例,融資年限的影響力更大。
  • 若依國土交通省(日本国土交通省,簡稱MLIT)指引標準的水準提列修繕基金,以延樓地板面積400㎡計算,每年約需161萬日圓(約新台幣34.6萬元)。把這筆錢先算進去,NOI(淨營業收益)殖利率會從4.8%降到3.2%。是否事先看清這個落差,將決定十年後的成敗。

整棟出租大樓投資是什麼:與區分產權大樓、木造整棟公寓的數字比較

整棟出租大樓投資,是指連同土地一起取得整棟RC鋼筋混凝土造(Reinforced Concrete)等結構的集合住宅,向多戶房客收取租金的不動產投資型態。這種「整棟持有」的模式,在台灣、香港的不動產市場中並不常見——當地投資人更熟悉的多半是購買區分產權的單一戶(相當於台灣的公寓大廈單一住宅單位),而非取得整棟建築物的所有權。整棟出租大樓與區分產權大樓最大的差異,在於單一戶空置對整體收入的影響,以及大規模修繕的資金究竟由誰提列——區分產權大樓由管理委員會(管理組合)向全體住戶收取修繕公積金,但整棟大樓則必須由所有權人自己提列。

區分產權大樓/木造整棟公寓/中古整棟RC大樓/新建整棟RC大樓的數字比較

光靠「殖利率比較高」「管理比較輕鬆」這類定性描述,無法做出判斷。必須並列法定耐用年限、折舊年限、修繕資金負擔者等具體數字與制度差異來比較。

項目區分產權大樓木造整棟公寓中古整棟RC大樓(屋齡15年)新建整棟RC大樓
法定耐用年限(住宅用)47年(RC造的情況)22年47年47年
中古取得時的折舊年限(簡便法)依屋齡縮短屋齡15年則為10年35年47年(不適用簡便法)
建物營造成本水準(新建時)不適用(中古取得)不適用(中古取得)不適用(中古取得)RC造 每㎡314.3千日圓(令和5年,2023年)
整棟出租住宅的預期殖利率非調查對象非調查對象單身套房型3.6~5.0%(依城市而異)同左(新建物件較容易落在下限)
單一戶空置對收入的影響100%(租金收入歸零)1÷總戶數1÷總戶數1÷總戶數
大規模修繕的資金來源由管理委員會作為修繕公積金徵收由所有權人全額自行負擔由所有權人全額自行負擔由所有權人全額自行負擔(初期發生機率較低)
建物部分的消費稅賣方為課稅事業者時須課稅同左同左須課稅
耐用年限依據國稅庁(日本國稅局)「主要折舊資產耐用年限表(建物)」、簡便法依據國稅庁 No.5404「中古資產的耐用年限」、營造成本水準依據國稅庁「建物標準營造價額表」、預期殖利率依據日本不動産研究所(Japan Real Estate Institute)「第54回 不動産投資家調査(截至2026年4月)」編製(完整出處請見文末參考資料)。

特別值得留意的是折舊年限。屋齡15年的木造建物以簡便法計算僅剩10年,雖然能在短期間內認列費用,但折舊結束後應稅所得會一口氣增加。相對地,中古整棟RC大樓的35年折舊期,稅務效果雖然分散得較淡、較久,但與長期融資的年限搭配度較高——這是兩者性格上的根本差異。

表面殖利率・實質殖利率・預期殖利率(NOI殖利率)的差異

這三種殖利率的計算公式各不相同,直接拿來比較沒有意義。把三者混為一談去評估物件,是整棟投資中最容易出現的錯誤。

  • 表面殖利率:假設滿租狀態下的年租金收入 ÷ 物件價格。不扣除營運費用,也不扣除空置損失。銷售資料上列出的數字,幾乎都是這個指標。
  • 實質殖利率:(年租金收入 − 營運費用)÷(物件價格+初期費用)。比較接近實拿金額,但納入計算的費用範圍,每個賣方認定不同。
  • 預期殖利率(NOI殖利率):投資人在取得物件時所要求的、以NOI(Net Operating Income,淨營業收益)為基礎的殖利率。日本不動産研究所調查公布的,正是這個指標。

即使是同一個物件,表面殖利率7.0%換算成NOI殖利率變成4.8%,這種落差再常見不過。各指標的定義與使用場合,在表面殖利率與實質殖利率的差異及選房注意事項一文中有更詳細的整理。

2026年整棟出租大樓的殖利率行情:各城市第一手數據

截至2026年4月,整棟出租住宅(單身套房型)的預期殖利率,以東京城南區的3.6%最低,仙台與廣島的5.0%最高。如果在首都圈看到殖利率超過5%的整棟RC大樓,第一直覺應該是:地段、屋齡或入住率必定有其原因。

各城市整棟出租住宅預期殖利率(截至2026年4月)

城市・地區單身套房型家庭房型
東京・城南3.6%(較前次調查−0.1個百分點)3.7%
橫濱4.2%4.3%
大阪4.2%4.3%
名古屋4.5%4.5%
福岡4.5%4.5%
京都4.6%4.6%
神戶4.7%4.7%
札幌4.9%5.0%
仙台5.0%5.0%
廣島5.0%5.1%
引用自日本不動産研究所「第54回 不動産投資家調査(截至2026年4月)」(2026年5月27日公布)中出租住宅整棟物件的預期殖利率數據(出處:日本不動産研究所)。同一份調查中,回答「未來一年將積極投入新投資」的比例達93%。

以上數字全部是以NOI為基礎的預期殖利率,並非表面殖利率。即使是同一座城市,車站距離、屋齡、每戶坪數不同,實際成交殖利率也會有所變動。這張表格,請當作「該城市投資人最低要求水準」的參考基準來使用。

市況三項指標:地價・價格指數・出租住宅開工量

預期殖利率之所以下滑,背後原因是取得價格上升與供給量減少。以下用三項官方統計數據來確認。

指標最新數值解讀
令和8年(2026年)地價公示(截至令和8年1月1日)全國平均全用途+2.8%/住宅用地+2.1%/商業用地+4.3%(皆為連續5年上升)土地取得單價持續上升,租金若不變,殖利率就會下降
不動産価格指数(令和7年12月分・季節調整值,2010年平均=100)住宅總合148.0/區分產權大樓225.1/商用不動産中的大樓・公寓(整棟)於令和7年第4季為176.1區分產權大樓價格漲幅大幅超過住宅整體,也連帶推升了整棟物件的取得單價
建築開工統計(令和7年全年)新建住宅開工740,667戶(較前年減6.5%),其中出租住宅324,991戶(減5.0%,連續3年下滑)出租住宅的新增供給正在縮減,對既有物件的入住率可能形成利多
出處:國土交通省「令和8年地價公示」國土交通省「不動産価格指数(令和7年12月・令和7年第4季分)」(令和8年3月31日)國土交通省「建築開工統計調查報告(令和7年全年)」。另需說明,不動産価格指數因計算程式出現瑕疵,自令和8年7月29日起延後公布,目前最新公布數據仍為令和7年12月・第4季分。

為什麼與「殖利率7~8%」的資訊對不上

落差的原因有三個。第一,多數銷售資料或不動產入口網站上的數字都是表面殖利率,既沒扣營運費用,也沒扣空置損失。第二,預期殖利率是投資人所要求的水準,而在屋齡老舊、遠離車站、地方城市等實際成交案例中,表面殖利率達7~9%的物件確實存在。第三,即使同樣稱作「整棟出租大樓」,市中心的低屋齡RC大樓與地方城市屋齡30年的RC大樓,作為投資標的的性質完全不同。

實務上,表面殖利率只用來做初步篩選,真正的投資判斷要靠NOI與DSCR。接下來,本文會設定一個示範物件,實際追蹤表面7.0%的殖利率究竟會被削減到什麼程度。

整棟出租大樓經營所需費用:初期費用實額拆解

先講結論。以物件價格1億日圓(約新台幣2,150萬元)的整棟RC大樓為例,初期費用約649萬日圓(約新台幣139.5萬元),佔物件價格的6.5%。若再加上建物部分的消費稅400萬日圓(約新台幣86萬元),從簽約到交割之間需要動用的現金總額約達1,049萬日圓(約新台幣225.5萬元),佔物件價格的10.5%。

示範物件的前提條件

以下全文將使用同一個示範物件,先揭露數字的前提條件。

  • 結構・屋齡:RC造,屋齡15年。延樓地板面積400㎡,總戶數10戶(單身房型)
  • 買賣價金:1億日圓(土地6,000萬日圓/建物4,000萬日圓)+建物部分消費稅400萬日圓=支付總額1億400萬日圓(約新台幣2,236萬元)
  • 滿租假設年收入:月租5.8萬日圓×10戶×12個月=696萬日圓(約700萬日圓)。表面殖利率7.0%(以未稅價格1億日圓為基礎)
  • 固定資產稅評定價值假設:土地4,200萬日圓/建物2,000萬日圓
  • 融資:借款8,320萬日圓(自備款20%),利率1.944%,還款期限20年,本息均等攤還

固定資產稅評定價值因物件而異。實際評估時,請向賣方索取固定資產稅課稅明細書或評定證明書,把這一欄換成真實數字。

初期費用明細與合計

項目計算方式金額
登錄免許稅(土地・所有權移轉)4,200萬日圓 × 1.5%63.0萬日圓
登錄免許稅(建物・所有權移轉)2,000萬日圓 × 2.0%40.0萬日圓
登錄免許稅(抵押權設定)8,320萬日圓 × 0.4%33.3萬日圓
不動產取得稅(土地・住宅用地)4,200萬日圓 × 1/2 × 3%63.0萬日圓
不動產取得稅(建物・住宅)2,000萬日圓 × 3%60.0萬日圓
印花稅(買賣契約書)記載金額1億日圓(5,000萬日圓超過1億日圓以下)3.0萬日圓
仲介手續費(1億日圓 × 3% + 6萬日圓)× 1.1336.6萬日圓
代書(司法書士)報酬・火災保險費等(暫估)依報價而定50.0萬日圓
初期費用 合計物件價格1億日圓的6.5%648.9萬日圓(約新台幣139.5萬元)
(參考)建物部分消費稅4,000萬日圓 × 10%400.0萬日圓
初期費用+建物消費稅物件價格1億日圓的10.5%1,048.9萬日圓(約新台幣225.5萬元)
稅率依據:國稅庁 No.7191「登錄免許稅稅額表」東京都主稅局(東京都稅務局)「不動產取得稅」國稅庁 No.7108「不動産讓渡相關契約書印花稅減輕措施」國土交通省「不動産交易相關公告」(仲介報酬上限)。代書報酬・火災保險費因事務所或保險公司而異,本表暫以合計50萬日圓估算。

有三個實務上容易被忽略的重點需要補充。

第一,印花稅的記載金額,會因消費稅的標示方式而不同。若契約書上將消費稅額分開記載,則以未稅的1億日圓判定,稅額為3萬日圓;但若未分開記載,則以1億400萬日圓判定,落入「超過1億日圓、5億日圓以下」的級距,稅額變成6萬日圓(國稅庁 No.7124)。這是在契約書草擬階段就該確認清楚的地方。

第二,仲介手續費的計算基礎是未稅本體價格。買賣價金超過400萬日圓時,「價格×3%+6萬日圓+消費稅」是上限金額,這是依公告訂定的上限,並非固定價格。

第三,建物部分的消費稅400萬日圓,若屬於居住用出租建物的取得,原則上無法適用進項稅額扣抵(國稅庁 No.6491)。若在資金規劃時預設「之後會退稅」,交割當天很可能會周轉不靈。建議搭配不動產取得稅減輕措施與退稅申請流程一文,事先與稅理士(日本稅務師)確認清楚。

2026年可適用的減輕措施與適用期限

上表中的稅率,皆以有期限的減輕措施為前提。一旦期限過了就會恢復本則稅率,即使是同一個物件,初期費用也會增加。

制度減輕後本則(一般稅率)適用期限
登錄免許稅(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1.5%2.0%令和11年(2029年)3月31日為止(延長3年)
不動產取得稅(土地・住宅稅率)3%4%令和9年(2027年)3月31日為止
不動產取得稅(宅地等課稅標準)價格的1/2價格全額令和9年3月31日前取得
印花稅(不動産讓渡契約書)超過5,000萬日圓至1億日圓以下=3萬日圓/超過1億日圓至5億日圓以下=6萬日圓分別為6萬日圓/10萬日圓令和9年3月31日前簽訂
出處:國土交通省「令和8年度稅制改正概要」(令和7年12月)東京都主稅局「不動產取得稅」國稅庁 No.7108。不動產取得稅須於取得日起30日內申報。

營運成本與NOI:表面殖利率7.0%會被削減到多少

把示範物件的年度收支,由上往下逐項扣除。這正是整棟投資的核心所在。

項目年額備註
滿租假設年收入700.0萬日圓表面殖利率7.0%
空置・欠租損失(5%)−35.0萬日圓假設空置率依後述統計數據設定
有效總收入665.0萬日圓
物業委託管理費(有效總收入的5%)−33.3萬日圓簽約前務必確認費率與服務範圍
公共部分水電費・清潔・法定檢查−40.0萬日圓受水槽・消防設備等
固定資產稅・都市計劃稅−48.0萬日圓假設適用住宅用地特例
產物保險費−15.0萬日圓火災・地震・設施賠償責任
房屋復原・小修繕−30.0萬日圓
NOI(淨營業收益)498.7萬日圓NOI殖利率 4.8%(以取得價格1億400萬日圓為基礎)
(另計)大規模修繕提存金−160.8萬日圓依國交省指引標準,每㎡・月335日圓 × 400㎡ × 12個月
提存修繕金後的餘額337.9萬日圓相對取得價格為3.2%
固定資產稅・都市計劃稅、保險費、管理費率均因物件而異,本表僅為示範物件的試算。修繕提存單價,是將國土交通省「大樓修繕公積金相關指引」(令和6年6月修訂)的參考標準套用至整棟出租物件後的參考值。

表面殖利率7.0%,換算成NOI變成4.8%,再提列修繕基金後變成3.2%。這個數字之所以與日本不動産研究所公布的預期殖利率3.6~5.0%相近,並非巧合。專業投資人真正看的,就是這個層層扣減之後的數字。

自備款要準備多少:利率1.9%時代的模擬試算

自備款的答案不是「兩成」。因為所需金額會隨還款期限與利率大幅變動,實務上應該用DSCR(Debt Service Coverage Ratio,年度NOI ÷ 年度本息還款額)反推。先講結論:以示範物件為例,還款期限20年時,要達到DSCR 1.3需要約39%的自備款;但拉長到30年,約16%即可。這一點,對於習慣台灣「房貸成數看銀行鑑價、自備款約二至三成」思維的投資人來說,是一個相當不同的判斷邏輯——日本的整棟商用融資,銀行更在意的是物件本身的現金流能否覆蓋還款,而不只是借款人的個人信用。

2026年的借貸成本

指標水準時點
無擔保隔夜拆款利率誘導目標1.0%左右2026年6月16日決議・17日生效(7月31日會議維持不變)
補充性活期存款制度適用利率1.0%2026年6月16日決議
基準放款利率1.25%同上
國內銀行新承作放款平均利率(長期)1.378%2025年8月
同上1.530%2025年12月
同上1.885%2026年3月
同上1.944%2026年6月
國內銀行新承作放款平均利率(短期)1.452%2026年6月
國內銀行新承作放款平均利率(綜合)1.767%2026年6月
出處:日本銀行(日本央行)「金融市場調節方針之變更」(2026年6月16日)日本銀行「當前金融政策運作方針」(2026年7月31日)日本銀行「放款約定平均利率(月次)」國內銀行・新承作。以下模擬試算,以長期1.944%作為基準情境,以上升1.0個百分點的2.944%作為上升情境。

長期利率在10個月內上升超過0.5個百分點。在這個階段,判斷依據不該只看「買進當下的利率」,而要看「利率上升後撐不撐得住」。日本這波「有利率時代」的資產策略,在「有利率世界」的資產策略與利差收窄的因應之道一文中也有討論。對長期習慣近乎零利率環境的日本銀行體系來說,這段升息走勢本身就是一個罕見的階段——過去約三十年間,日本的融資環境長期維持在遠低於歐美、也低於台灣一般房貸利率的水準,這正是整棟大樓投資長期被視為「利差生意」的原因,而這個利差如今正在收窄。

自備款0%/10%/20%/30%的比較(還款20年・利率1.944%)

自備款比例自備款借款金額自有資金合計
(自備款+初期費用649萬日圓)
年度本息還款額NOI年度手中現金流DSCR自有資金報酬率(CCR)
0%0日圓1億400萬日圓649萬日圓628.0萬日圓498.7萬日圓−129.3萬日圓0.79−19.9%
10%1,040萬日圓9,360萬日圓1,689萬日圓565.2萬日圓498.7萬日圓−66.5萬日圓0.88−3.9%
20%2,080萬日圓8,320萬日圓2,729萬日圓502.4萬日圓498.7萬日圓−3.7萬日圓0.99−0.1%
30%3,120萬日圓7,280萬日圓3,769萬日圓439.6萬日圓498.7萬日圓+59.1萬日圓1.13+1.6%
取得價格1億400萬日圓(含建物消費稅)、本息均等攤還、利率1.944%(依日本銀行「放款約定平均利率」國內銀行・新承作・長期/2026年6月)試算。NOI採用前述示範物件的數值。初期費用649萬日圓,為自備款20%情境下含抵押權設定登錄免許稅的固定金額。

還款期限20年的情況下,即使投入三成自備款,DSCR仍僅停留在1.13;若再提列161萬日圓的修繕基金,手中現金流就會轉為赤字。用20年還款、以接近全額貸款的方式買進表面殖利率7.0%的物件,在2026年的利率環境下已經行不通。

利率上升1.0個百分點時的同一模擬(還款20年・利率2.944%)

自備款比例借款金額年度本息還款額年度手中現金流DSCR自有資金報酬率(CCR)
0%1億400萬日圓688.6萬日圓−189.9萬日圓0.72−29.3%
10%9,360萬日圓619.8萬日圓−121.1萬日圓0.80−7.2%
20%8,320萬日圓550.9萬日圓−52.2萬日圓0.91−1.9%
30%7,280萬日圓482.1萬日圓+16.6萬日圓1.03+0.4%
利率以外的條件與前表相同。利率由1.944%上升至2.944%的情境。

利率只要上升1個百分點,自備款兩成的情境每年還款額就會增加約48萬日圓,手中現金流的赤字幅度會從3.7萬日圓擴大到52.2萬日圓。即使自備款投入三成,手中每年也僅剩16.6萬日圓,遠遠不足以支應161萬日圓的修繕提存。若以浮動利率借款,這張表格的右半邊,很可能就是數年後的自己——建議預留這部分的緩衝資金。

除了增加自備款以外的選項:還款年限・提前還款・利率類型

要改善DSCR,方法不只有增加自備款一途。以下用同一個示範物件,並列出所需自備款如何隨還款年限變化。

還款年限利率1.944%下,DSCR達1.3所需自備款利率2.944%下,DSCR達1.3所需自備款
20年約4,048萬日圓(39%)約4,607萬日圓(44%)
25年約2,809萬日圓(27%)約3,617萬日圓(35%)
30年約1,685萬日圓(16%)約2,763萬日圓(27%)
取得價格1億400萬日圓、NOI 498.7萬日圓、本息均等攤還之反推計算。DSCR=年度NOI÷年度本息還款額。

把還款年限從20年拉長到30年,所需自備款會從約4,048萬日圓(約新台幣870萬元)降到約1,685萬日圓(約新台幣362萬元),一口氣減輕約2,363萬日圓(約新台幣508萬元)。這張表格要傳達的重點是:比起自備款,融資年限的影響力更大。不過,屋齡15年RC大樓的剩餘耐用年限為32年,能不能貸到30年,取決於各家金融機構的鑑價方式。建議在選物件階段,就先向銀行打探「以這個屋齡能貸幾年」,可以省下不少白費的評估功夫。

還有兩個值得一併考慮的選項。其一是提前還款:縮短期限型可以減少總支付利息,減額型則能改善眼前的DSCR。兩者目的不同,在利率上升階段,減額型比較偏向防禦性選擇。其二是利率類型:固定利率的起始利率雖然較高,但能讓前述「利率+1.0%」的表格直接失效——這是用利率差這項成本,去換取收支上的確定性。

折舊與稅務效果:整棟RC大樓的折舊試算

整棟RC大樓的折舊,取決於兩件事:建物價格如何分攤、以及要花幾年攤完。示範物件(建物4,000萬日圓、屋齡15年)的年度折舊額為116萬日圓,若是同金額的新建物件則為88萬日圓。

土地與建物的分攤:契約書上沒有列出建物價格時

若買賣契約書上未記載建物價格,就需要有分攤的依據。實務上常用的做法,是參考國稅庁刊登在確定申報(結算申報)手冊上的「建物標準營造價額表」——這是把建築開工統計中的工程費用預估額,除以樓地板面積後,依結構別、年份別整理出的單價。

建築年鋼筋混凝土造單價(千日圓/㎡)
平成27年(2015年)240.2
平成28年(2016年)254.2
平成29年(2017年)265.5
平成30年(2018年)263.1
令和元年(2019年)285.6
令和2年(2020年)276.9
令和3年(2021年)288.2
令和4年(2022年)277.5
令和5年(2023年)314.3
出處:國稅庁「建物標準營造價額表」。基本作法是以單價×延樓地板面積求出新建時的建物價格,再依經過年數折減,得出取得時點的建物價格,剩餘部分視為土地價格。

這張表對正在考慮新建方案的讀者也是重要資訊。以令和5年(2023年)RC造單價每㎡314.3千日圓計算,新建一棟延樓地板面積400㎡的建物,光建物成本就要約1億2,572萬日圓(約新台幣2,703萬元)。若再加上土地成本,總額只會更高——換句話說,同樣是1億日圓的預算,新建物件蓋不出與示範物件同等規模的建築。「新建整棟大樓投資」與「中古整棟RC大樓」,在相同預算下根本不是同一個比較基準。

新建(47年)與屋齡15年中古(簡便法35年)的年度折舊額

耐用年限的計算方式:新建物件採法定耐用年限,中古物件則採簡便法。簡便法的規則是:「耐用年限尚未經過完的資產,以(法定耐用年限−經過年數)+經過年數×20%計算;已全部經過的資產,則以法定耐用年限×20%計算(未滿一年捨去)」。

情境耐用年限計算方式年數定額法折舊率建物4,000萬日圓的年度折舊額
新建RC造(住宅用)法定耐用年限47年0.02288.0萬日圓
屋齡15年 中古RC造(47−15)+15×0.2=3535年0.029116.0萬日圓
屋齡15年 中古 重量鋼骨造(34年)(34−15)+15×0.2=2222年0.046184.0萬日圓
屋齡15年 中古 木造(22年)(22−15)+15×0.2=1010年0.100400.0萬日圓
出處:國稅庁「主要折舊資產耐用年限表(建物)」國稅庁 No.5404「中古資產的耐用年限」。若資本性支出超過取得價額的50%,則不得使用簡便法。

示範物件(屋齡15年RC造)的年度折舊額為116萬日圓。若假設法人實質稅率為30%,相當於每年約減輕35萬日圓的稅負。與木造屋齡15年的400萬日圓相比雖然顯得較小,但木造物件10年就會折舊完畢,第11年起應稅所得會急速攀升。折舊並不是消除稅金,而是把稅負遞延到後面的機制。關於耐用年限的思考方式,另可參考大樓耐用年限與法定・物理・經濟壽命的差異一文。

法人持有與遺產稅評價:出租建地與出租建物的評價減額

企業經營者持有整棟大樓的動機之一,是壓縮遺產稅(相當於台灣的遺產稅/贈與稅)評價額。依國税庁的規定,「貸家建付地」(かしやつけち,指自有土地上蓋有出租房屋的建地,是日本遺產稅評價中一項獨特的減額機制,台灣的地價稅與遺產稅制度中並無直接對應概念)的評價額,以下列公式計算:

  • 貸家建付地評價額 = 自用地價額 − 自用地價額 × 借地權比例 × 借家權比例 × 出租比例
  • 出租比例 = 各獨立部分中已出租者的樓地板面積合計 ÷ 各獨立部分的樓地板面積合計(課稅時點若為暫時性空置,某些情況下仍可視為出租中計算)

借地權比例可從當地的路線價圖(日本國稅庁公布的土地評價基準地圖)查詢。假設借地權比例60%、借家權比例30%、出租比例100%的地區,示範物件的土地6,000萬日圓,將被扣減「6,000萬日圓 × 60% × 30% × 100% = 1,080萬日圓」,評價額降為4,920萬日圓(約新台幣1,057.8萬元)。建物部分同樣適用出租建物的評價減額。

這裡容易被忽略的是出租比例。若空置狀態持續,出租比例就會下降,評價減額也會隨之縮小。把整棟持有作為遺產規劃手段,前提是必須維持住入住率才能成立。一旦把節稅當成主要目的,經營往往會被輕忽——這種順序上的錯誤,是需要避免的。與台灣以房地合一稅、地價稅為主軸的持有稅制相比,日本這種「透過出租狀態換取評價減額」的做法,是相當日本特有的稅務規劃邏輯,值得跨境投資人特別留意。

修繕計劃:整棟大樓的所有權人要自己提列修繕公積金

區分產權大樓與整棟大樓最大的差異,在於大規模修繕的資金由誰提列。整棟大樓沒有管理委員會這種組織存在,所有權人必須自己存錢。以延樓地板面積400㎡的示範物件為例,依國交省指引的參考標準,每年約需161萬日圓(約新台幣34.6萬元)。

國交省指引的修繕週期

坊間常聽到「外牆塗裝10年一次」的說法,但依國土交通省「長期修繕計劃編製指引」(令和6年6月修訂)所列的週期,實際上是這樣的:

部位・工程修繕週期範例
共用臨時設施12~15年
屋頂防水(保護層)修補12~15年/拆除重建24~30年
外牆塗裝(淋雨部分)重新塗裝12~15年/剝除重塗24~30年
填縫(Sealing)重打12~15年
鐵件塗裝5~7年
給水管更生19~23年/更換30~40年
排水管更生19~23年/更換30~40年
加壓給水泵浦修補5~8年/更換14~18年
電梯修補12~15年/更換26~30年
外部空間(外構)24~28年
出處:國土交通省「長期修繕計劃編製指引」(令和6年6月修訂)中的修繕週期範例。實際週期會因地段・環境・規格而有所增減。

屋齡15年取得的示範物件,外牆塗裝、屋頂防水修補、填縫重打、電梯修補這幾項,取得後幾年內幾乎會全部撞在一起。取得前能不能透過圖面與工程紀錄確認「最近做過什麼、還沒做什麼」,將實質決定這筆投資的成敗。拿不出工程履歷的賣方,這件事本身就是一項風險訊號。

修繕公積金的參考標準與年度所需提列金額

建物樓層數・延樓地板面積平均額參考標準(日圓/㎡・月)涵蓋三分之二案例的區間
未滿20層/延樓面積未滿5,000㎡335235~430
未滿20層/5,000~未滿10,000㎡252170~320
未滿20層/10,000~未滿20,000㎡271200~330
未滿20層/20,000㎡以上255190~325
20層以上338240~410
出處:國土交通省「大樓修繕公積金相關指引」(令和6年6月修訂)。整個計劃期間內修繕公積金平均額的參考標準(不含機械式停車場),依366個案例分析而得。若有機械式停車場,須另行加計。

把這個參考標準套用到整棟出租物件,所需金額如下:

  • 延樓地板面積400㎡(示範物件):400㎡ × 335日圓 × 12個月 = 年間160.8萬日圓(約新台幣34.6萬元)
  • 延樓地板面積4,000㎡:4,000㎡ × 335日圓 × 12個月 = 年間1,608萬日圓(約新台幣345.7萬元)

相對於示範物件的NOI 498.7萬日圓,161萬日圓佔了32%。若把這筆錢當成「利潤」花掉,12~15年後外牆與防水工程的資金就會生不出來。反過來說,若收支結構能每年穩定確保這161萬日圓,即使利率上升1個百分點,也具備撐得住的體質。修繕提存不是費用,而是為了保住建物這項資產所做的投資。這種「所有權人必須自行為整棟建物提存修繕金」的制度設計,與台灣公寓大廈由管理委員會統一收取公共基金的模式在責任歸屬上有相當程度的不同,跨境投資人在評估現金流時應特別將這筆固定支出納入考量。

整棟出租大樓投資入門:購買前的流程與各階段動用的金額

把前面談到的數字,套進實際購買流程。每個步驟都掌握「要決定什麼」與「會動用多少錢」,可以加快評估速度。

步驟1~3:從決定方針到驗證物件

  1. 決定投資方針(動用金額:0日圓)。以個人名義還是法人名義持有?目的是現金流,還是壓縮遺產稅評價額?這一步若不清楚,開始看物件之後將無法判斷條件的好壞。若以法人持有,應先整理財報與可貸款餘力。
  2. 將篩選標準數字化(動用金額:0日圓)。像「NOI殖利率4.5%以上」「DSCR 1.3以上」「屋齡25年以內」「步行車站10分鐘以內」這樣,把篩選門檻用數字定下來。沒有標準,判斷就會被業務員的說詞牽著走。
  3. 驗證租賃明細(Rent Roll)與周邊行情(動用金額:調查實支費用)。取得每戶的合約租金、簽約日期、押金、續約時間一覽表,並與周邊招租行情比對。若物件中合約租金明顯高於行情的房間偏多,每次退租都會導致收入下降。請把實際的租賃明細數字,重新代入前述的NOI試算表中。

步驟4~6:從融資洽談到交屋

  1. 洽談融資(動用金額:0日圓/預估期間2~6週)。需準備近三期財報、確定申報書(結算申報書)、資產負債一覽表、物件概要書、租賃明細、收支計劃書。這一步要確認的不只是利率——如前表所示,能貸幾年這件事,會讓所需自備款差到2,363萬日圓之多。
  2. 簽訂買賣契約(動用金額:訂金+印花稅3萬日圓)。訂金一般設定為買賣價金的5~10%左右,以示範物件計算約在500萬~1,000萬日圓(約新台幣107.5萬~215萬元)規模。簽約前務必確認融資特約(貸款無法核准可解約的條款)的有無與期限寫在契約書的哪個位置。
  3. 交割・登記・交屋(動用金額:尾款+初期費用649萬日圓+建物消費稅400萬日圓)。登錄免許稅與代書報酬於交割當天結清。不動產取得稅則是之後由都道府県(相當於台灣的縣市政府)寄發納稅通知,須於取得日起30日內申報。交割後數個月會收到一筆約123萬日圓(約新台幣26.4萬元)的請款,記得先把這筆錢排進資金週轉表。

交屋之後,就會開始與物業管理公司的合約關係。若只用委託費率高低來挑選,往往會因為招租能力與修繕提案能力的差距而吃虧。挑選的觀點,整理在出租物業管理公司的挑選方式與屋主應重視的7個要點一文中。

新手容易失敗的地方,以及依法令建立的防線

整棟投資的失敗,往往不是因為判斷不夠精明,而是「只要事先確認就能避免」的疏漏所造成。這裡列出三條依法令與統計數據建立的防線。

包租代管・租金保證:以《賃貸住宅管理業法》作為判斷尺

當業務員說「有租金保證,就算空著也安心」時,可以用來衡量的尺,是日本的《賃貸住宅管理業法》(相當於台灣的包租代管業相關法規,但規範對象與內容不完全相同)。這部法律不僅規範轉租(サブリース,sublease)事業者本身,連「勸誘者」也一併納管。

  • 禁止誇大廣告(第28條/轉租事業者・勸誘者):標示「租金保證」「空租保證」時,若存在定期調整租金的機制,必須在該文字旁邊,一併標示此事實,以及依《借地借家法》第32條有可能被要求減額的可能性。文字大小的平衡、顏色、底色等,也必須讓讀者能夠一體認知這項標示。
  • 禁止不當勸誘(第29條/轉租事業者・勸誘者):故意不告知未來租金可能調降等影響判斷的重要事實,是被禁止的行為。合約期間內業者可能單方解約、或屋主要解約時須符合《借地借家法》第28條的正當事由等,若只說好處、不說這些,同樣被列為不當勸誘的例子。
  • 簽約前的重要事項說明與書面交付(第30條/轉租事業者):簽約前,業者有義務說明租金可能調降及合約期間內條件變更的可能性。當業者要行使《借地借家法》第32條第1項的減額請求權時,也必須在事前以書面交付並說明擬減額的金額與設定依據。

勸誘者(母公司、營造公司、集團旗下銷售公司等)同樣是規範與罰則的對象。只要廣告上沒寫「可能被減額」,重要事項說明時也沒提到減額的話題,光憑這一點,就足以構成不與對方交易的理由。這種契約結構,與台灣「包租代管」制度中對房東的保障邏輯有本質上的差異,跨境投資人不宜直接套用台灣經驗判斷。契約結構的細節,另可參考整棟轉租(サブリース)契約結構與風險一文。

空置的實際狀況:把假設空置率算進收支

「整棟大樓空置風險比較低」這種說法,指的只是戶數分散帶來的緩衝效果,並不代表不會空置。實際狀況可以用統計數據確認。

  • 2023年日本全國住宅總數為65,047千戶,空屋數為9,002千戶,空屋率13.8%。
  • 其中出租用空屋為4,436千戶,佔住宅總數的6.8%、佔全部空屋的49.3%。
  • 2018年出租用空屋為4,327千戶,佔住宅總數的6.9%。五年間戶數增加了約11萬戶。

這個6.8%是全國平均值,會因地區・屋齡・格局而大幅波動。示範物件中,空置・欠租損失設定為5%,但在地方城市或屋齡較老的物件,抓10%以上可能更貼近現實。建議在收支計劃階段,先算出空置率每變動1%,全年收入會變動多少金額。示範物件中,1%=7萬日圓。招租條件的設計,可另外參考從投資殖利率反推租金設定與空置對策一文。

當節稅目的優先於一切時,會發生什麼事

透過折舊壓縮應稅所得,建物的帳面價值也會隨之下降。出售時的讓渡所得,是以「售價 − (取得成本 − 累計折舊額) − 讓渡費用」計算,因此折舊提列得越多的物件,出售時的讓渡所得反而會顯得越大。準確地說,持有期間減少的稅金,有一部分會在出售時「還」回來。

若把節稅當成目的,很容易選到殖利率不高、但能折舊的物件。但還款與修繕,是每年都會發生的事。以投資本身的收益性為主要選擇依據,稅務效果只是附帶收穫。我認為守住這個順序,才是能夠長期經營下去的條件。相關論點整理在大樓投資的節稅策略與折舊・損益通算機制一文中。

常見問題

Q1. 整棟大樓需要準備多少自備款?

不是用比例決定,而是要用DSCR反推。以示範物件(1億400萬日圓/NOI 498.7萬日圓)為例,利率1.944%・還款20年時,要確保DSCR 1.3需要約4,048萬日圓(39%,約新台幣870萬元);但若拉長到還款30年,約1,685萬日圓(16%,約新台幣362萬元)即可。

Q2. 整棟大樓經營的初期費用佔物件價格的多少%?

以示範物件計算,登錄免許稅・不動產取得稅・印花稅・仲介手續費等合計約649萬日圓(約新台幣139.5萬元),為物件價格1億日圓的6.5%。再加上建物部分消費稅400萬日圓,合計約1,049萬日圓(約新台幣225.5萬元),達10.5%。

Q3. 整棟大樓的殖利率行情大約是多少%?

截至2026年4月,整棟出租住宅的預期殖利率(NOI基礎)中,單身套房型的東京城南為3.6%、大阪4.2%、名古屋・福岡4.5%、仙台・廣島5.0%。這與銷售資料上的表面殖利率,指標定義並不相同。

Q4. 新建與中古哪一種比較有利?

若預算相同,兩者其實不在同一個比較基準上。令和5年(2023年)RC造建築成本為每㎡314.3千日圓,若延樓地板面積400㎡,光建物成本就約1億2,572萬日圓(約新台幣2,703萬元)。新建物件折舊年限47年,稅務效果較淡,但優點是眼前的修繕負擔較小,融資年限也較容易拉長。

Q5. 物業管理公司的委託費率大概是多少?

比起費率本身,更應該用業務範圍與招租能力來判斷。示範物件中設定為有效總收入的5%(年33.3萬日圓),但房屋復原安排、法定檢查、欠租催收等是否包含在內,會讓實質成本大不相同。簽約前以書面確認業務範圍,才是穩妥的做法。

結論:2026年的整棟大樓投資,判斷依據不是「殖利率」,而是「利差與修繕原資」

把本文看過的數字,重新依判斷順序排列一次。第一,表面殖利率只能用來做初步篩選。表面7.0%的物件換算成NOI是4.8%,再提列修繕基金後變成3.2%——這種層層被削減的過程,購買前應該自己先算過一遍。第二,自備款不該用比例決定,而要用DSCR反推;而且比起自備款,融資年限的影響力更大。第三,應先做出「利率上升1個百分點」的模擬表,選擇在那個情境下依然能撐得住的貸款方式。

2026年,是預期殖利率3.6~5.0%對上1.9%借款利率的一年,利差非常薄。正因為薄,經營品質才會直接反映在收益上。提早一個月補上空租、按計劃執行修繕、用數字與物業管理公司對話——這些看似瑣碎的累積,會在十年後的資產價值上顯現出來。對台灣、香港的投資人而言,這種「靠精細數字管理、而非單純資產增值賺錢」的日式整棟經營邏輯,本身就是一種與本地市場經驗不同的思維方式,值得作為進入日本不動產市場前的第一課。

我們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不把不動產視為「賣掉就結束」的生意,而是視為「受託後用心經營」的事業。站在這個核心的,是能讀懂數字、也能在現場動起來的人才。若您正在考慮取得並經營一整棟大樓,歡迎把本文表格中的數字,換成您自己物件的實際數字試算看看。試算到卡住的那個項目,正是我們建議您與我們洽談的重點。

引用・參考資料

Daisuke Inazawa, President & CEO of INA&Associates Inc.

作者

代表董事社長 / 執行長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

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代表董事社長。統籌以首都圈、近畿圈為中心的不動產買賣、租賃仲介及物業管理業務。專注於收益型不動產投資策略及超高淨值人士的不動產諮詢服務。

稻澤大輔是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的代表董事社長(CEO)。公司總部設於大阪,並於東京設有營業所,以首都圈與近畿圈為核心區域,統籌不動產買賣仲介、租賃仲介及物業管理三大業務。

其專業領域涵蓋收益型不動產的投資策略制定、租賃經營的收支最佳化、面向超高淨值人士(UHNWI)及機構投資者的不動產諮詢,以及跨境不動產投資。他為日本及海外投資者提供基於資料與長期視角的專業顧問服務。

在「企業最重要的資產是人財」這一經營理念下,他將INA&Associates定位為「人財投資公司」,致力於透過人才培育實現永續的企業價值創造。作為經營者,他亦持續就變革時代的領導力與組織文化對外發聲。

取得11項日本國家資格:宅地建物交易士、認證不動產諮詢大師、公寓管理士、管理業務主任者、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行政書士、個人資料保護士、甲種防火管理者、拍賣不動產處理主任者、公寓維護修繕技術人員、貸金業務主任者。

  • 宅地建物交易士
  • 認證不動產諮詢大師
  • 公寓管理士
  • 管理業務主任者
  • 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
  • 行政書士
  • 個人資料保護士
  • 甲種防火管理者
  • 拍賣不動產處理主任者
  • 公寓維護修繕技術人員
  • 貸金業務主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