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入租赁住房时,如果您拥有汽车,就需要办理车库证明手续。为了解答“还需要重新申请吗?”“需要请房东配合什么?”这类疑问,本文将说明租房搬家时车库证明的必要性、申请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什么是车库证明?
车库证明(机动车保管场所证明书)是指,向警察署提交的用于证明机动车保管场所的文件。在日本,车辆有义务停放在道路以外的场所,因此无论是购买新车还是二手车,这都是必不可少的手续。
搬到租赁住房时,需要重新申请车库证明吗?
需要。如果因搬家导致住址发生变化,则必须在地址变更后15天以内重新取得车库证明。即使只是搬到附近、车库没有变化,也仍需提交申请,以再次确认住宅到车库的直线距离在2公里以内。
车库证明的申请流程
1. 在警察署领取申请材料
前往车库所在地辖区的警察署,或汽车销售店,领取整套申请材料。
2. 准备申请文件
所需材料会因车库是自有还是租用而不同。
- 车库为自有时:机动车保管场所证明申请书、所在地配置图、保管场所使用权原证明材料、身份证明
- 车库为租用时(含租赁住房):机动车保管场所证明申请书、所在地配置图、保管场所使用承诺证明书、身份证明
保管场所使用承诺证明书需要委托房东或管理公司开具。
3. 向警察署提交材料
受理时间因都道府县而异,警视厅窗口为上午8:30至下午4:30(周六、周日、节假日及12月29日至1月3日除外)。申请地点是保管场所所在地辖区警察署的交通课「车库证明窗口」。手续费由各都道府县条例规定,东京都窗口申请为2,400日元(详见后文表格)。部分都道府县可能需要收入印纸。
4. 领取车库证明
通常会在申请后3至7天发放。保管场所标章(贴纸)已于2025年4月1日废止,因此不会再发放标章,也无需缴纳500日元的标章交付手续费。保管场所证明申请核发的文件只有机动车保管场所证明书一项(出处:警察厅「机动车保管场所确保法修订概要」)。
申请车库证明时的注意事项
房东能够出具的文件只有“保管场所使用承诺证明书”
车库证明本身只能由警察署签发。房东或管理公司可以配合的是,出具申请所需的“保管场所使用承诺证明书”。如果由管理公司代办,通常还会另外收取代办手续费。
请预留充足时间申请
由于办理完成最多可能需要一周时间,建议根据购车或交车日期倒推,尽早提交申请。
公寓也需要车库证明吗?
包括公寓在内的租赁物业,只要所在地区要求车库证明,就有办理义务。无论是租用公寓附带停车位,还是使用周边的月租停车场,都是一样的。
在公寓办理车库证明时,需要请房东或管理公司出具“保管场所使用承诺书”(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用停车位租赁合同复印件代替)。
签发车库证明所需的4项条件
1. 有能够容纳整辆车的空间
条件之一是,申请书中记载的车辆尺寸必须能够容纳在保管场所的面积范围内。如果尺寸超出,则不会被认可。
2. 距离使用本据地直线2公里以内
从住址到保管场所的直线距离必须在2公里以内。如果要租用较远的停车场,请特别注意距离。
3. 对保管场所具有使用权源
如果不是实际签约使用的停车场,就不能提出申请。如果发现虚假申请,可能会受到处罚。
4. 进出无障碍,且地点不得为道路
车库法禁止将道路作为保管场所。即使是用地内或空地,只要获得所有者许可作为使用地点,也可以申请。
公寓办理车库证明所需材料
- 机动车保管场所证明申请书(填写车辆检验证信息)
- 保管场所标章交付申请书已不再需要(因2025年4月1日的法规修订,保管场所标章已被废止)
- 保管场所配置图和所在位置图(填写住宅与停车场的位置关系)
- 保管场所使用承诺证明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由管理公司出具)
车库证明所需材料一览|承租车位时该交什么
用承租的车位申请车库证明时,很多人分不清哪些材料要交、哪些不用交。这里按警视厅的说明梳理一遍。2025年4月1日的法规修订废止了保管场所标章,因此以前必须提交的保管场所标章交付申请书,现在已不再需要。
| 材料 | 由谁准备 | 承租时的处理方式 |
|---|---|---|
| 机动车保管场所证明申请书 | 申请人(车辆使用者) | 必须提交,需抄录车检证上的型式、车架号及车辆尺寸 |
| 保管场所所在图、配置图 | 申请人 | 所在图有时可省略,但配置图不可省略 |
| 保管场所使用权原疏明书面(自认书) | 申请人 | 仅限保管场所是本人所有的土地或建筑物时使用,承租时不适用 |
| 保管场所使用承诺证明书 | 车位所有者或管理者 | 承租时用这份。若能出示车位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在没有合同时提供车位费收据等,有时也可以代替 |
| 能确认使用根据地位置的材料 | 申请人 | 申请书上的住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时才需要 |
出处:警视厅「保管场所证明申请手续(窗口申请)」、警视厅「机动车使用根据地位置及可确认该位置的材料」
承租时最容易被忽略的正是最后一项。刚搬家还没迁户口,申请书上的住址和实际居住地对不上时,就要另外提交能证明实际居住地的材料。警视厅列举的例子包括:水电燃气等费用缴费单据、带邮戳的邮件、驾照、汽车检验证(仅限轻型车)。本人到窗口申请时由工作人员核对原件即可,委托他人代办则需附上复印件。
家里有多辆车时还有一条简化规则。只要保管场所的地址表示相同——比如同一停车场里编号1到3号的车位同时申请——即使一次申请多辆车,使用承诺证明书和所在图、配置图也都只需各提交一份,请房东开证明同样只需开一份。
搬家后应在何时前办理车库证明变更?
“保管场所变化超过2公里”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判断标准,需要办理的手续取决于变更的具体内容。只要保管场所的位置发生变更,就必须自变更之日起15日以内,向变更后保管场所所在地的警察署长提交申报(《机动车保管场所确保法》第7条)。未申报或虚假申报,将被处以10万日元以下罚款(同法第17条第3项)。若搬家导致住址(使用根据地位置)变更,还需依据《道路运送车辆法》办理变更登记,届时须附上新取得的车库证明书。请结合搬家时的手续尽早办理。
车库证明怎么填|申请书和所在图、配置图最容易出错的地方
承租情况下最容易被要求重写的,是申请书的住址栏和配置图的尺寸。以下摘出警视厅记载例中最容易出错的几处。
机动车保管场所证明申请书的填写要点
- 申请人栏填的不是“跑腿交材料的人”,而是车辆使用者本人的住址和姓名。个人按住民票或印鉴证明填写,法人按登记簿或印鉴证明上的所在地和名称填写。
- 使用根据地位置是实际居住的地方,通常与住民票地址一致。个人的工作单位、法人员工的自宅或宿舍,通常都不能算作使用根据地。
- 保管场所位置按住居表示填写,没有住居表示的地块填门牌号或最近的门牌号,必须在使用根据地2公里以内。
- 使用权原栏承租时勾选“他人”,附上车位租赁合同复印件、车位费收据(无合同时)或使用承诺证明书三者之一。多人共有车位则勾选“共有”,附全体共有人的使用承诺书。
- “新规”还是“代替”:从未就该车库领过证明书选“新规”,此前已就该车库领过证明书选“代替”。搬到新住处租新车位属于“新规”。
- 型式、车架号要小心0(零)与O(欧)、1(阿拉伯数字)与L、2与Z的混淆——证明书发出后不能更改,填错可能要重新申请。
所在图、配置图的填写要点
- 所在图要标出使用根据地(自宅、单位等)和保管场所的位置,用直线连接两者并注明距离,并画出附近的地标建筑和道路。
- 配置图要标明车位的进深和宽度、相邻道路的宽度,以及周边的建筑、空地、道路。有高度限制的机械式停车场还要注明高度。有卷帘门等遮挡物的画“有”,没有则画“无”。自家车库要画出整个用地并标明车库位置。
- 所在图有时可以省略(例如使用根据地与保管场所位置相同,或使用根据地与旧车相同且保管场所也是旧车的保管场所),但配置图不可省略。
出处:警视厅「【保管场所证明申请书】记载例」、警视厅「【保管场所所在图、配置图】记载例」
从管理现场看,配置图被打回重画,原因几乎都出在尺寸上。招租图纸标注的车位尺寸,和避开柱子、墙壁、轮挡后的实际有效尺寸经常对不上。划了线的车位不代表整个范围都能停车,签约前请务必自己拿卷尺实测。
什么是保管场所使用承诺证明书?
使用租赁房屋附属停车场时,由土地所有者或管理公司证明使用人具有停车场使用权限的文件。使用公寓、住宅楼停车场或合同停车位时,都需要该文件。通常由业主或管理公司填写,很多情况下住户无需签字。
获取地点
- 管理公司:很多情况下会在入住或签订停车位合同时一并出具
- 警察署:可在窗口领取格式文件
- 地方政府或都道府县警察官网:有时也可以下载格式文件
是否可以用租赁合同代替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使用租赁合同代替保管场所使用承诺证明书,但前提是其中记载了必要事项(停车场位置、使用期间、保管场所面积)。建议事先向管理公司和警察署确认。
关于租赁经营中的合同管理,也可一并参阅租赁合同的重要性与纠纷应对方法。
保管场所使用承诺证明书可以自己写吗|哪些栏目该由房东填写
结论是:这份文件应由保管场所的所有者,或受托的管理者负责填写,警视厅的记载例中有明确说明。申请人不能自己写好交上去。
不过也不是每一栏都要房东填。把每一栏该由谁提供信息理清楚,委托时该说什么就一目了然。
| 栏目 | 填写内容 | 信息来源 |
|---|---|---|
| 保管场所位置 | 车位所在地 | 车位的合同内容 |
| 车位名称、车位编号 | 若有名称则填名称,若承诺使用特定车位则填该车位编号;没有名称等信息时留空提交即可 | 车位的合同内容 |
| 使用者(邮编、住址、电话、姓名) | 通常与申请书上申请人栏的内容一致 | 申请人本人 |
| 使用期间 | 依租赁合同使用时,通常与合同期限一致 | 车位租赁合同 |
| 承诺人(邮编、住址、电话、姓名) | 车位所有者或管理者。共有车位则需全体共有人 | 房东、管理公司 |
| 证明日期 | 提交当天,或提交前几天内 | 填写人 |
出处:警视厅「【保管场所使用承诺证明书】记载例」、警视厅「保管场所使用承诺证明书(附表样式)」
这份文件不需要盖章。警视厅现行发布的保管场所使用承诺证明书和自认书样式,都没有设置盖章栏,不会因为“房东在外地盖不了章”而卡住手续。
委托房东开具前,先把以下三点说清楚,能少跑一趟:使用者的姓名住址(要与申请书一致)、要使用的车位编号、什么时候之前要用。使用期间通常与车位合同期限一致,房东对照合同就能填;但使用者信息只有租户自己知道,不主动告知的话就要多一次往返。
反过来看,对房东和管理公司来说,开具承诺证明书是入住后会反复发生的事务——租户每换一辆车都要重新开一份。提前从都道府县警察官网下载好免盖章的样式,并定好由谁出具(大楼管理公司还是车位业主),以后就不用每次都重新确认了。
办理储藏室许可证和车库证明的注意事项
最后,关于车库证明,您需要了解以下两点。
在某些地区,轻型车辆不需要车库证明
如果您拥有汽车,您总是需要车库证书,但也有例外。
如果您的车是轻型车,在某些地区您不需要车库证明,只需要报告您的停车位。
这是因为管理普通汽车和轻型汽车的行政机构不同。
如果是普通汽车,则向国家政府提出申请,而如果是轻型汽车,则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请。
不过,在某些地区,所有车辆都可能需要车库证书。
请事先确认您所在的地区是否符合不需要证明的条件。
车位使用同意书可以代替租赁合同。
如果您使用的是租用公寓的车位,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用租房合同代替车位使用同意书。
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协议中必须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承包人的姓名和印章。
出租人的姓名和印章
- 停车位的地址
- 合同期限
请注意,即使缺少其中一项,也不会获得许可!
即使车库证明的申请人和租赁合同的承包人不同,也可以进行替换。
在这种情况下,车库证明的申请人必须与合同中车位使用者的姓名一致。
此外,如果您希望使用租赁协议作为替代品,请务必向警察局咨询。
车库证明手续费是多少|东京都现行金额
手续费由各都道府县条例规定,并非全国统一。以下列出东京都的金额。已于2025年4月1日修订,因此与仍沿用旧金额的文章会对不上。
| 手续 | 手续费 |
|---|---|
| 保管场所证明(車庫証明 / 车库证明,shako shōmei) 窗口申请 | 2,400日元(约114元人民币) |
| 保管场所证明(车库证明) 电子申请 | 2,300日元(约110元人民币) |
| 保管场所申报(保管場所届出) | 无需手续费 |
| 保管场所证明书再交付(仅窗口) | 600日元(约29元人民币) |
出处:警視庁(警视厅,东京都警察)「保管場所手続に係る手数料」(保管场所手续相关手续费)(2025年4月1日修订)
这张表可以读出三点。
- 电子申请可少付100日元(约5元人民币)。再算上往返窗口两趟的交通费和时间,差额远不止这100日元。
- 「申报」(届出)不收手续费。轻型汽车(軽自動車)以及保管场所适用除外地区,有时办的是申报而非证明。手续属于哪一种,负担就会不同。
- 其他道府县金额不同。申请窗口是保管场所(保管場所,车辆停放地点)所在地的管辖警察署,请到迁入地都道府县警察网站确认。
有时不必请房东出具承诺证明书
租赁房屋办理车库证明最费事的,是取得保管場所使用承諾証明書(保管场所使用承诺证明书)。需要房东或管理公司填写,出具可能要数日,有时还会收取手续费。
但阅读警视厅的说明可知,把他人土地、建筑物作为保管场所时,证明使用权原的书面材料并不只有承诺证明书。
| 保管场所的所有关系 | 证明使用权原的书面材料 |
|---|---|
| 自己的土地、建筑物 | 自认书(自認書) |
| 他人的土地、建筑物 (租赁物件的停车位属于此类) |
保管场所使用承诺证明书 |
| 停车场租赁合同复印件(满足保管场所使用承诺证明书要件者) | |
| 没有合同的,停车场使用费收据等 | |
| 都市基盤整备公团等公法人出具的确认证明书等 |
出处:警視庁「保管場所(車庫)の要件と使用権原書面」(保管场所/车库的要件与使用权原书面材料)
也就是说,停车场租赁合同复印件有可能代替承诺证明书。条件是「满足保管场所使用承诺证明书的要件」。合同上已写明保管场所所在地、使用者、使用期间、出租人署名等,就不必再请人另行填写承诺证明书。
请先核对手头的合同。顺序颠倒,就会空等本不必等的天数。
管理现场看来的委托要点
仍有必须出具承诺证明书的情形。有的物件停车位是另签合同,或合同记载不满足要件。委托时抓住以下三点会更快。
- 不要找错对象。出具人是停车场的出租人。大楼管理公司与停车场管理者不是同一家并不少见。请先看合同出租人栏再联系。
- 先问清有无出具手续费。有的管理公司对承诺证明书收取手续费。金额多为数千日元(约100~240元人民币),并非法令规定,因此因公司而异。
- 备齐车辆信息再委托。承诺证明书除保管场所所在地外,还要填写使用者和使用期间。拟购车辆尚未确定就委托,会发生改写。
反过来,对业主和管理公司而言,出具承诺证明书是入住后仍会反复发生的业务。租客每换一辆车就会来委托。事先备好格式、定好出具流程,就不必每次再查一遍。
作为保管场所被认可的四项要件
即便材料齐全,场所本身不满足要件,证明也不会获批。警视厅列出以下四点。
| 要件 | 内容 |
|---|---|
| 场所 | 停车场、车库、空地等道路以外的场所 |
| 距离 | 距使用根据地位置(使用の本拠の位置,住所或工作单位)不超过2公里 |
| 出入与尺寸 | 能从汽车可通行的道路无障碍出入,并能容纳汽车整体 |
| 权原(権原) | 拥有将该场所作为保管场所使用的权原 |
出处:警視庁「保管場所(車庫)の要件と使用権原書面」(保管场所/车库的要件与使用权原书面材料)
租赁中最容易卡住的是第三项「能容纳汽车整体」。车身超出车位的车辆,即便签了合同也不满足要件。签约前请实地测量车位尺寸。招租图纸上的停车位尺寸只是参考,柱子和墙壁往往会让有效尺寸变窄。
第二项距离要件也容易被忽略。在附近另租停车场时,若距住所超过2公里则不被认可。选择离物件较远的便宜车位时,应先确认距离。
2025年4月起的变化|保管场所标章(贴纸)已被废止
自2025年(令和7年)4月1日起,保管场所标章已被废止。无论是领取保管场所证明书,还是办理轻型车等的申报,都不再发放标章,500日元的标章交付手续费也无需缴纳,张贴标章的义务同样取消。保管场所证明申请现在只核发保管场所证明书一项,申报则不核发任何文件。保管场所制度本身并未废止。
废止的原因是:随着保管场所信息数据库等的完善,标章原本的作用(便于快速查证保管场所位置等)已不再需要靠标章来实现。取消标章后,电子申请可以把保管场所相关手续全部在线完成。
出处:警察厅「机动车保管场所确保法修订概要」、大阪府警「2025年4月1日起保管场所标章将被废止」
2025年3月以前发布的文章,多半仍以“要领标章、要付500日元”为前提。如果看到“核发证明书、标章号码通知书、标章三项文件”这样的说法,请先确认文章的更新时间。
车库证明有使用期限吗|证明日起约1个月内有效
拿到的保管场所证明书并非永久有效。警视厅的记载例注明,须在证明日起约1个月内提交给运输支局,超过这个期限就要重新申请。
这一点在租房搬家中很容易踩坑。如果从确定入住日到实际提车之间超过1个月,提前办好的车库证明就会作废,需要重新申请。正确顺序是:签订车位合同 → 取得保管场所使用承诺证明书 → 申请车库证明 → 在运输支局办理登记。申请到核发通常要3至7天,请以提车日为基准倒推安排。
虚假申请、申报的处罚
“明明不在那停车却拿去申请”“换了保管场所却不申报”,这类行为在车库法(机动车保管场所确保法)中都有相应罚则。
| 违法行为 | 罚则 |
|---|---|
| 将道路作为机动车保管场所使用 | 3个月以下拘禁刑或20万日元以下罚款 |
| 提交虚假材料等骗取保管场所证明 | 20万日元以下罚款 |
| 在道路同一位置连续停车12小时以上(夜间8小时以上) | 20万日元以下罚款 |
| 未申报保管场所变更,或进行虚假申报 | 10万日元以下罚款 |
出处:e-Gov法令检索「机动车保管场所确保法」第11条、第17条
请留意第一行的用词。2025年(令和7年)6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订,已将“懲役”与“禁錮”统一为“拘禁刑”,若看到“3个月以下懲役”的说法,那是修订前的旧表述。此外,法人员工因执行业务违反上述规定的,除处罚行为人本人外,法人也将被判处罚金(同法第18条)。
常见问题(FAQ)
Q. 即使只是搬到附近,也需要车库证明吗?
是的。必须在地址变更后15天以内提出申请。即使车库不变,也有义务提交申请,以确认其距离住宅是否在2公里以内。
Q. 如果房东拒绝出具保管场所使用承诺证明书,该怎么办?
有些情况下,可以用租赁合同复印件代替。建议向管辖警察署确认具体要求。
Q. 可以委托别人代办车库证明申请吗?
可以委托行政书士、部分房地产公司或汽车销售店代办。不过需要支付代办手续费。
Q. 申请手续费是多少?
只需缴纳保管场所证明的申请手续费。东京都窗口申请为2,400日元,电子申请为2,300日元。保管场所标章已于2025年4月1日废止,以前需要缴纳的500日元标章交付手续费现已不再收取。具体金额由各都道府县条例规定,请在申请前于迁入地都道府县警察官网确认。
Q. 办理车库证明需要多少费用?
A. 只有保管场所证明的手续费,因都道府县而异,一般为2,000至2,600日元左右(东京都窗口申请2,400日元、电子申请2,300日元)。保管场所标章已于2025年4月1日废止,以前的标章费500至600日元左右现已不再产生。
Q. 如果管理公司拒绝出具保管场所使用承诺书,该怎么办?
A.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用租赁合同复印件代替。如果不认可替代材料,请咨询警察署。
Q. 如果是机械式停车场,是否需要在申请书中填写高度?
A. 是的。对于有高度限制的机械式停车场,需要在配置图中填写高度限制。
Q. 车库证明从申请到取得通常需要几天?
A. 一般会在受理申请后3至7天发放。繁忙时期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Q1. 轻型汽车也需要车库证明吗?
在都道府县政府所在地、人口超过10万的市町村,以及距都市中心30公里范围内的地区,轻型汽车也需要办理车库证明(保管场所申报)。
Q2. 搬家后最晚需要在什么时候办理车库证明?
应在住址变更后15日内办理。超过期限将构成违反《车库法》,因此请尽快办理手续。
Q3. 管理公司会拒绝出具承诺证明书吗?
如果没有停车位使用合同,或无法确认停车空间,可能会被拒绝。建议在入住时确认停车位合同情况。
Q4. 可以使用距离住宅超过2公里的停车场吗?
由于不符合办理车库证明的条件(直线距离须在2公里以内),因此无法以该停车场办理车库证明。您需要另行寻找其他停车场。
Q. 租赁房屋办理车库证明时,是否必须要房东的承诺证明书?
不一定必须。警视厅的说明中,把他人土地、建筑物作为保管场所时证明使用权原的书面材料,除保管场所使用承诺证明书外,还列有「停车场租赁合同复印件(满足保管场所使用承诺证明书要件者)」。合同上已写明保管场所所在地、使用者、使用期间、出租人等,就有可能直接使用。请先核对手头的合同。
Q. 车库证明手续费现在是多少?
东京都的情况是:窗口申请2,400日元(约114元人民币),电子申请2,300日元(约110元人民币)(2025年4月1日修订)。保管场所申报无需手续费,证明书再交付为600日元(约29元人民币)。手续费由都道府县条例规定,金额并非统一。请到迁入地都道府县警察网站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