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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原状恢复指引?国土交通省规则与业主实务应对

本文解读日本国土交通省的原状恢复指引,包括正常损耗与特殊损坏的区分、退租纠纷预防措施,以及业主在入住和退房时应执行的检查流程。

最后更新: 约4分钟阅读

在租赁房屋退租时,最常见的纠纷之一就是围绕“恢复原状”的费用承担问题。日本国土交通省发布了《围绕恢复原状的纠纷与指南》,明确了房东与承租人双方的费用承担标准。正确理解这份指南,直接关系到纠纷预防与租赁经营的稳定。

什么是恢复原状指南?

《围绕恢复原状的纠纷与指南》是日本国土交通省住宅局作为租赁合同参考资料发布的指南。其适用对象为租金相当于市场租金的民间出租住宅,并以判例与交易实务为基础,整理了恢复原状费用负担的合理标准。在合同条款存在歧义,或在退租时发生纠纷需要处理时,通常会参照这份指南。

恢复原状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指南对恢复原状的定义如下。

“对于因承租人居住、使用而导致的建筑物价值减少,其中因承租人的故意、过失、违反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或其他超出通常使用范围的使用所产生的损耗、毁损,予以修复。”

最重要的一点是,恢复原状并不等于把房屋恢复到承租时的最初状态。因时间推移产生的自然老化,以及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原则上应由房东承担。

通常损耗与特别损伤的区别

因日晒导致的地板和榻榻米褪色,被归类为“通常损耗”,费用应由房东承担。另一方面,因承租人过失造成的划伤、污损、破损,则属于“特别损伤”,应由承租人承担。

房东容易陷入哪些纠纷?

退租纠纷中最常见的是向承租人过度索赔。将本应由房东承担的通常损耗和自然老化部分转嫁给承租人,已经成为问题。此外,不说明为何要全额扣留押金,也容易引发承租人的不满。明确列示墙纸更换、清洁、设备维修等恢复原状费用的明细,是预防纠纷的基本做法。

为防止纠纷,实务上应如何应对?

指南建议采取以下实务措施。

入住时确认并记录房屋状况

重要的是将恢复原状视为“入住时就开始管理的问题”。在入住前,通过照片和书面材料确认是否存在损耗,并在承租人到场的情况下保留记录。这一流程有助于在退租时明确责任划分。

退租时在承租人到场的情况下进行确认

退租检查也应在承租人到场的情况下进行,如发现特别损伤,应就恢复原状义务进行细致说明。只有在双方都充分理解并认可后再确定费用承担,才是避免纠纷的稳妥做法。

在处理恢复原状事宜的同时,也建议参考入住前检查完整指南,从入住到退租建立一贯的风险管理机制。同时,也建议一并理解租金减额指南

常见问题(FAQ)

Q. 恢复原状指南具有法律约束力吗?

指南本身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约束力,但作为基于判例形成的行业标准,也会在司法判断中被参照。将其与合同一并运用,有助于提高纠纷预防效果。

Q. 请举例说明自然老化与通常损耗的具体情形。

因日晒造成的墙纸和地板变色、榻榻米褪色,以及设备因时间推移产生的老化,原则上都属于通常损耗,应由房东承担。另一方面,香烟焦油污渍、宠物造成的划伤和异味、故意在墙上打洞等,则应由承租人承担。

Q. 如果从押金中扣除恢复原状费用,是否需要说明?

是的,需要说明。押金原则上应当返还;如需扣除,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其依据(损耗部位、修缮内容、费用明细)。这是预防纠纷的基本要求。

Q. 入住时的检查清单可以从哪里获取?

日本国土交通省官方网站公开了“入住时・退租时检查清单”。即使使用管理公司的格式,也建议确认其与国土交通省样式的一致性。

Q. 旧《民法》与2020年修订后的《民法》在恢复原状规则上有变化吗?

自2020年4月施行的修订《民法》第621条起,通常损耗与自然老化原则上由房东承担这一原则被明文化。即使存在特别约定,其适用范围也仅限于合理范围内。

Daisuke Inazawa, President & CEO of INA&Associates Inc.

作者

代表董事社长 / 首席执行官INA&Associates株式会社

INA&Associates株式会社代表董事社长。统筹以首都圈、近畿圈为中心的不动产买卖、租赁中介及物业管理业务。专注于收益型不动产投资战略及超高净值人士的不动产咨询服务。

稻泽大辅是INA&Associates株式会社的代表董事社长(CEO)。公司总部位于大阪,在东京设有营业所,以首都圈与近畿圈为核心区域,统筹不动产买卖中介、租赁中介及物业管理三大业务。

其专业领域涵盖收益型不动产的投资战略制定、租赁经营的收支优化、面向超高净值人士(UHNWI)及机构投资者的不动产咨询,以及跨境不动产投资。他为日本及海外投资者提供基于数据与长期视角的专业顾问服务。

在「企业最重要的资产是人财」这一经营理念下,他将INA&Associates定位为「人财投资公司」,致力于通过人才培养实现可持续的企业价值创造。作为经营者,他也持续就变革时代的领导力与组织文化对外发声。

取得11项日本国家资格:宅地建物交易士、认证不动产咨询大师、公寓管理士、管理业务主任者、租赁不动产经营管理士、行政书士、个人信息保护士、甲种防火管理者、拍卖不动产处理主任者、公寓维护修缮技术人员、贷金业务主任者。

  • 宅地建物交易士
  • 认证不动产咨询大师
  • 公寓管理士
  • 管理业务主任者
  • 租赁不动产经营管理士
  • 行政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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