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車輛或搬家後變更住址時,需要辦理車庫證明手續。即使居住在公寓,也不例外。請事先了解辦理流程與所需文件。
什麼是車庫證明?
車庫證明(自動車保管場所證明書)是證明自動車具有保管場所的文件。根據《關於確保自動車保管場所等之法律》(車庫法),無論住房型態是自有住宅或公寓,只要擁有自動車,原則上都有取得義務。
有些地區也可能不需要車庫證明
由於這項法律源自都市人口增加所帶來的路邊停車問題,因此,在人口較少的地區,可能不需要辦理車庫證明。請向居住地轄區警察署確認。
公寓也需要車庫證明嗎?
包括公寓在內的租賃物件,只要所在地區要求車庫證明,就有取得義務。無論是租用公寓附設停車位,或使用周邊的月租停車場,都是一樣的。
在公寓辦理車庫證明時,需要請房東或管理公司開立「保管場所使用承諾書」(在某些情況下,也可用停車位租賃契約影本替代)。
核發車庫證明的4項條件
1. 需有可容納整台車的空間
條件之一是,申請書所載的車輛尺寸必須能夠容納於保管場所的範圍內。若尺寸超出,將不會獲得認可。
2. 距離使用本據地直線2公里以內
從住址到保管場所的直線距離必須在2公里以內。如果要租用較遠的停車場,請特別留意距離。
3. 對保管場所具有使用權原
如果不是實際簽約使用的停車場,就不能提出申請。若查獲虛偽申請,可能會受到處罰。
4. 進出無障礙,且地點不得為道路
車庫法禁止將道路作為保管場所。即使是基地內或空地,只要取得所有人許可作為使用地點,也可以申請。
公寓辦理車庫證明所需文件
- 自動車保管場所證明申請書(填寫車檢證資訊)
- 保管場所標章交付申請書(因為是複寫式表格,在警察窗口領取較方便)
- 保管場所配置圖及所在地圖(填寫住家與停車場的位置關係)
- 保管場所使用承諾證明書或租賃契約影本(由管理公司開立)
搬家後應於何時前辦理車庫證明變更?
搬家後,如果保管場所變更超過2公里,就需要重新取得車庫證明。原則上必須在保管場所移動後約15日內提出申請,逾期可能成為違規對象。請配合搬家時的手續儘早辦理。
常見問題(FAQ)
Q. 辦理車庫證明需要多少費用?
A. 雖然因都道府縣而異,但一般來說,證明書核發手續費約為2,000至2,500日圓,保管場所標章費約為500至600日圓。
Q. 如果管理公司拒絕開立保管場所使用承諾書,該怎麼辦?
A. 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用租賃契約影本替代。若不接受替代文件,請諮詢警察署。
Q. 如果是機械式停車場,是否需要在申請書中填寫高度?
A. 是的。對於有限高的機械式停車場,需要在配置圖中填寫高度限制。
Q. 車庫證明從申請到取得通常需要幾天?
A. 一般會在受理申請後3至7天核發。繁忙時期可能需要更多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