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空置对策被广泛运用的免租期(フリーレント,源自英文"free rent",即租金免收期间)在吸引租户方面效果显著,但对于业主与管理公司而言,必须准确理解其会计处理方法。错误的处理还会直接带来税务上的风险。对于打算投资日本住宅租赁的海外投资者来说,这是一项在本国市场几乎不会遇到、却极具日本特色的实务课题。
什么是免租期(フリーレント)?
免租期指的是在一定期间内免收租金的房源。在日本,多数为入住后1~2个月免租,部分房源甚至可达3个月以上。对业主而言虽会产生一时的损失,但相比让房屋长期空置,多数情况下在收益上反而更为有利。需要中国读者特别留意的是——在中国,免租期主要出现在商业地产、写字楼招商等场景,而在日本,即便是住宅租赁市场,免租期也已成为业主与管理公司应对空置的常规手段。这种"住宅租赁普遍采用免租期"的商业惯例本身,正是日本市场区别于中国的独特之处,也正因如此,其会计与税务处理才需要被系统地理解。
免租期期间的会计处理有几种方法?
会计处理共有两种方法。
方法一:免租期期间不予计提
由于免租期内没有产生收入,因此将其视为空置期间、不做记账分录的方法。因为没有现金流动,处理简单明了,是日本实务中最普遍采用的方式。不过,公共服务费(共益費,指公共区域的水电、清洁等分摊费用)等实际发生的费用,仍需按照权责发生制(発生主義,即中国所称的权责发生制)计提。
方法二:将租金总额按合同期间分摊计提
这是在合同期间事先确定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的方法。将包含免租期在内的整个合同期间的租金总额,按月平均计提。该方法适用于"自始即约定合同期间、且不得中途解约"这一前提条件成立的情形。对中国读者而言,这一点尤为关键:中国自2019年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新租赁准则,与国际准则IFRS 16趋同)要求出租人原则上以直线法在整个租赁期内确认租金收入——也就是说,方法二在中国的企业会计中通常是强制适用的处理方式。而日本允许中小规模业主采用方法一(不予计提),这种"两种方法可择其一"的弹性,正是日中会计制度之间一处显著的差异。
税务上如何处理?
未做分录的情形
免租期期间不作为损金(損金,即可在税前扣除的费用)与消费税的计提对象。处理虽然简单,但整个合同期间的损金总额并不会改变。
已做分录的情形
根据合同期间内的支付总额计算并计提损金。由于包含免租期在内损金增加,法人税(法人税,相当于中国的企业所得税)在前期会暂时减少,而在后期则相应回升。消费税方面同样会产生暂付消费税(仮払消費税)的增减。需要提醒中国读者的是,此处的"消费税(消費税)"在功能上相当于中国的增值税,但日本消费税的纳税义务时点与抵扣机制,与中国增值税并不相同,跨境投资者不宜直接套用本国经验。
会计处理中应注意哪些要点?
在订有"不得中途解约"特约的合同中,方法一(不予计提)的适用会受到限制。此外,违约金(解约手续费)以"相当于本应支付的租金部分"为适当水平,设定过高会成为纠纷的根源。
关于运用免租期开展空置对策的整体思路,也请一并参阅租赁招商业务的战略解读。
FAQ
- Q. 免租期期间也能收取公共服务费吗?
-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免租期仅免收房租,公共服务费与水电燃气费仍照常收取。务必在合同中明确记载这一点。
- Q. 免租期设定多长期间较为有效?
- 1~2个月较为常见。3个月以上虽能进一步提升租户获取的效果,但对收益的冲击也随之增大。
- Q. 选择租金总额分摊计提的方法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合同期间事先确定、且中途解约受到限制时方可选择。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解约的特约。
- Q. 免租期的违约金多少较为适当?
- 以相当于免租期租金的金额为适当水平。超出此限的高额设定存在引发纠纷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