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退租日本租賃物件時,地板(フローリング,日式木質地板)的刮傷與髒污修繕費用該由誰負擔,經常成為承租人與房東之間的糾紛來源。日本的特殊之處在於:依日本國土交通省(Ministry of Land, Infrastructure, Transport and Tourism,MLIT,日本國土基礎建設交通觀光部)的《原狀回復指引》(原状回復ガイドライン,genjō-kaifuku guidelines,日本針對租屋回復原狀的行政指引),地板的自然耗損(經年劣化)被明文規定為「不予考量折舊」。這與台灣、香港以《民法》與定型化契約處理押金爭議的做法截然不同,房東與承租人雙方都必須正確理解。
地板屬於折舊資產嗎?
日本租賃物件的修繕費用,原則上是「經年劣化與一般使用磨損由房東負擔,故意或疏忽造成的損耗由承租人負擔」。多數設備都設有耐用年數,承租人只需負擔扣除經年劣化後的金額,這就是折舊(減価償却)的概念。對台灣讀者而言,這點與《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中「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保管房屋、正常使用磨損由出租人負責」的精神相近;但日本把折舊比例逐項設備制度化的細緻程度,遠超過台灣目前依個案協商的實務,這正是海外投資人理解日本租賃退租成本時最需要補足的認知落差。
地板的「局部修補」不考量使用年數
地板本身並未設定法定耐用年數,依日本國土交通省指引,在「局部修補」的情況下不考量使用年數。也就是說,只要刮傷了地板的一部分,無論已經居住幾年,修補費用的全額都由承租人負擔。這與一般設備會隨居住年數遞減承租人負擔的邏輯正好相反,對外國投資人而言,是評估日本租賃物件退租成本時最容易被忽略的風險點。
地板「全面更換」則為例外
不過,當需要全面更換地板時,會以建物的耐用年數(木造:22年、鋼骨造:34年、鋼筋混凝土RC造:47年等)為基準來考量使用年數,承租人的負擔比例因此下降。
除了地板,還有哪些項目不考量折舊?
以下項目同樣不考量使用年數(需與地板一樣特別留意):
- 榻榻米面(畳表)、和室拉門紙(襖紙)、障子紙與門窗建具部分
- 柱子
- 鑰匙遺失
- 退租時的房屋清潔
地板應該在什麼時機更換?
站在房東(物件所有人)進行物業管理的角度,掌握地板更換的時機相當重要。對從海外持有日本不動產的投資人而言,這直接關係到長期持有成本與資產保值。
複合地板:以10〜15年為基準
一般複合地板(合板+表層貼片)的耐久年數約為10〜15年。實木地板(無垢,100%天然木)則可維持30年以上,相當耐用。
刮傷、髒污、褪色明顯時應及早處理
較大的刮傷可能造成受傷。若放任褪色、翹起、剝離不管,狀況會持續惡化、修繕費用也隨之增加,因此及早處理才是上策。
地板異音、嘎吱聲也可能是結構問題
若地板異音源自結構部分的劣化,將有波及整棟建物的風險。應委託專業業者檢查,確認原因後再對症處理。
常見問題(FAQ)
Q. 刮傷地板時,必須全額負擔嗎?
局部修補時因不考量使用年數,原則上修補費全額由承租人負擔。若需全面更換,則會依建物的耐用年數計算負擔比例。
Q. 地板的法定耐用年數是幾年?
地板單體並未訂定法定耐用年數。全面更換時,適用建物類別的耐用年數(木造22年、RC造47年等)。
Q. 房東該在什麼時候更換地板?
複合地板約10〜15年、實木則超過30年為基準。出現刮傷、褪色、異音時,確認狀況並及早處理,有助於維持物件價值。
Q. 壁紙(壁布)的耐用年數與地板不同嗎?
不同。壁紙以耐用年數6年計算,會考量使用年數。居住滿10年以上後,更換費用由承租人負擔的部分會非常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