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Real Estate Intelligence
COLUMN

什麼是不動產管理業?基於宅建業法・租賃住宅管理業法的定義與實務內容

詳細解說不動產管理業的法律定義與實務內容,同時說明推進數位轉型和人才投資的重要性。

最後更新: 約13分鐘閱讀

不動產管理業是指接受業主(不動產出租方)的委託,對租賃不動產進行適當維護、運營服務的總稱。其範圍需從法律定義和實務上的角色兩個面向來理解。本文解說基於宅地建物取引業法租賃住宅管理業法的不動產管理業的法律定義,說明實務內容和遵守法令的重要性。同時也觸及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以首都圈、關西圈等地區為據點的因應地域性服務,以及為持續成長推進數位轉型(DX)人才投資的取方式,解析不動產管理業的全貌。

不動產管理業的法律定義(宅建業法・租賃住宅管理業法)

首先,理解不動產管理業不可缺少的是相關法規。宅地建物取引業法(宅建業法)和租賃住宅管理業法是從事不動產管理業的企業應遵守的兩大法律。

  • 宅建業法上的位置: 媒介、代理不動產租賃合約的行為屬於宅建業法規定的「宅地建物取引業」。換言之,以業為目的進行租賃物件的招募入住者或合約締結的仲介業務,需要依宅建業法取得宅建業免許。連結租賃物件業主和希望入住者的業務是不動產交易的一種,法律規定了取得免許和說明重要事項義務等嚴格的規則。

  • 租賃住宅管理業法上的定義: 租賃住宅管理業法是2021年正式施行的新法律,規定適當執行不動產管理業務的基準。此法律中的「租賃住宅管理業」是指,接受租賃住宅出租方的委託,實施物件的點檢、清掃等維護保全業務,以及與之並行進行的租金、押金、共益費等金錢管理業務的事業。換言之,維護管理建物並代替業主管理租金等的一連串服務,被定義為「租賃住宅管理業」。

依據租賃住宅管理業法,一定規模以上的管理業者有向國土交通大臣登錄的義務。特別是管理戶數超過200戶的情況,此登錄為必須,並為業務的適正化課以各種規則。法律規定應遵守的主要事項如下:

  • 業務管理者的配置: 所有營業所、事務所需各配置1名以上具備一定知識、經驗、資格的業務管理者。業務管理者從符合宅地建物取引士或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等規定資格、經驗條件的人才中選任,負責管理業務的監督責任。

  • 重要事項說明的徹底: 與業主締結管理受託合約前,有義務交付書面說明管理內容、實施方法、報酬等重要事項。在管理委託合約的階段清楚說明服務內容和費用,防止日後的糾紛(近年來也可透過IT進行線上重要事項說明或電子書面交付)。

  • 金錢的分別管理: 代管的租金和押金等資金,必須與公司自有資金明確分開管理。作為代管業主重要資產的立場,在會計上徹底進行分別管理,確保透明度。

  • 定期報告義務: 對管理業務的實施狀況,必須定期向作為合約方的業主報告。定期報告物件的運營狀況、收支、處理的課題等,讓業主安心地將資產委託出去。

  • 其他遵守事項: 禁止向無資格業者出借名義、守護業務上知悉的隱私資訊的義務、在營業所設置標識等,管理業者應遵守的倫理、責務被細緻規定。透過遵守這些,維持管理業者的信賴性和業界的健全化。

如上所述,從法律面來看,不動產管理業有嚴格的框架,要求透過取得宅建業免許租賃住宅管理業登錄,在公的監管下進行業務。遵守法令是不動產管理公司不可迴避的責務,透過此保護業主和入住者雙方的利益,提升服務品質。

不動產管理業者的主要業務內容(合約管理・入住者應對・建物保養・會計管理)

掌握法律定義後,讓我們看看實際的不動產管理業者進行哪些業務。不動產管理業務多元,大致可分為合約管理入住者應對建物保養點檢會計管理四個領域。

  • 合約管理: 代行與租賃合約相關的所有手續。具體而言,進行新入住時的合約書製作、交換,合約更新手續,解約(退房)時的結算和押金返還手續等。合約期間管理合約內容的遵守狀況,更新時期近時通知業主和入住者雙方,應對使其順暢更新。透過適當的合約管理,防止合約的遺漏,支援業主穩定的租賃經營。

  • 入住者應對: 應對現在居住的入住者的日常詢問或諮詢、糾紛。例如「設備有問題」「發生了鄰居噪音糾紛」等投訴的迅速處理,必要時實施修理或調停。許多管理公司設置24小時應對的聯絡體制,努力提升入住者的滿意度。此外,退房時的交屋和原狀回復工程的安排、押金結算也一手包辦,在從入住到退房的整個生命週期中提供支援。

  • 建物保養點檢: 為維持租賃物件(建物)的資產價值,確保入住者安心居住的環境,進行定期的建物點檢、清掃、設備的維護保養。具體而言,共用部的定期清掃、巡視,電梯或給排水設備的法定點檢實施,照明或消防設備的管理,冷氣或熱水器的故障應對,害蟲驅除、植栽管理等,涵蓋多元的建物管理業務。必要時也代行委託專業業者並監工,有時也就大規模修繕的計畫擬定向業主提供建議。透過徹底的建物維護管理,致力於長期的資產價值維持和入住者滿意度提升。

  • 會計管理(資金管理): 適當管理與租賃經營相關的金錢流動的業務。進行每月租金、共益費等的代收和滯納發生時的催款、向業主的匯款處理。同時製作管理物件的收支報告書,清楚列示從租金收入扣除管理手續費、修繕費、稅金等必要費用後的收益。年度末也有管理公司提供確定申告用書類製作支援,減輕業主繁瑣的財務負擔。此外,代管入住者繳納的押金管理、退房時的結算處理、火災保險費的代繳支付等也包含在會計管理中。透過適當的資金管理獲得業主的信任,是不動產管理業者的重要使命。

如上所述,不動產管理業者代替業主承接租賃經營的整體實務,既為業主提供經營效率化和安心,也為入住者提供舒適的居住環境和迅速的服務。合約、入住者、建物、會計各領域有機連結,不動產管理業得以成立。

遵守法令與免許・登錄制度的意義

前述的法律和制度因應,不只是義務,更是支撐不動產管理業信賴性的重要要素。就宅建業免許租賃住宅管理業登錄制度的意義再次整理。

首先,宅建業免許(宅地建物取引業的免許)是作為從事不動產取引的事業者的基本許可證。即使是租賃管理業者,只要進行招募入住者或租賃合約的代理、媒介,就必須作為不動產取引業者取得免許。取得和維持免許需經各都道府縣知事或國土交通大臣的審查,且必須滿足不符合欠格要件、供託營業保證金(或供託金),以及每家事務所設置宅地建物取引士(每5名員工設1名以上宅建士的義務)等條件。持有免許是「符合法律規定基準的正規不動產業者」的證明,給予業主或入住者安心感。此外,透過遵守合約時的重要事項說明或書面交付等宅建業法上的業務規則,可確保取引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其次,租賃住宅管理業登錄制度是為實現租賃管理業務的適正化而設置的制度。如前所述,管理戶數達一定以上(原則200戶以上)的業者有向國土交通大臣登錄的義務,登錄業者需履行設置業務管理者、重要事項說明、財產的分別管理、定期報告等義務。登錄制度的意義在於提升不動產管理公司的社會信用力,以及萬一有不正或糾紛時,能由行政進行指導、糾正。登錄業者接受主管機關的定期、臨時檢查,努力維持並提升服務水準。實際上,租賃住宅管理業法施行後,也有報告國土交通省實施實地調查或對違反業者發出業務停止命令,業界整體的遵守法令意識提升。

認真應對上述免許制度、登錄制度,是作為不動產管理業者展現負責任姿態的體現。INA&Associates也遵守法令,在正規免許、登錄下運營業務。因為我們認為遵守法律框架,是與客戶(業主、入住者)建立信任關係的基礎。在確實的遵守法令體制下,提供安心、安全的不動產管理服務,正是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體現。

紮根大阪・東京・神奈川的地域性與服務展開

不動產管理業的角色在全國都有很多共通的部分,但因應地域特性和市場環境的應對力也很重要。INA&Associates以首都圈、關西圈為據點,從事不動產買賣、租賃仲介、管理事業,展開紮根各地域的服務。

例如,大阪有關西特有的租賃商業習慣(押敷的慣例※和保證公司利用的普及度等)。業主和入住者的需求也與首都圈有所不同,精通地域的管理運營不可或缺。INA&Associates也有在大阪創業的經緯,提供考量當地市場動向和商業習慣的靈活管理服務。

另一方面,首都圈的東京・神奈川,物件規模和入住者層也多元,不動產管理需要高度的專業性和機動力。東京不用說,是租賃需求旺盛、趨勢更替也快的市場。INA&Associates在東京收集分析最新的租賃市場資訊,反映在空屋對策或租金設定等,實踐數據驅動的管理。神奈川(橫濱、川崎地區等)也活用在地化的網絡,從招募入住者到日常管理努力做到迅速應對。正因為在各地域各自培養的豐富現場經驗,才能向業主提出適當的建議和應對。

(※押敷:關西圈常見的慣例,預先在合約中約定押金中合約終了時不返還的一定金額。近年來全國保證公司利用一般化,傳統的押金、押敷慣例正在逐漸改變。)

推進數位轉型(DX)實現永續的管理業務革新

現代的不動產管理業已離不開IT技術的活用。為了提升業務效率、改善服務品質,以及永續成長,積極推進DX(數位轉型)是關鍵。INA&Associates也從創業初期就致力於「不動產×IT的融合」,以為業界吹進新風為目標。

具體而言,挑戰活用雲端系統IoT技術的下一代型租賃管理。導入在雲端上運作的物件管理軟體,一元化管理合約資訊、入住者資訊、修繕歷程、收支數據等。藉此,公司內任何人都可即時存取最新資訊,對業主的詢問也能迅速且精確地回答。過去以紙本帳冊或試算表進行的繁雜管理業務,轉移到雲端管理後也實現了大幅的效率化。

此外,也活用智慧鎖和人臉辨識系統等IoT設備,致力於省力化鑰匙交接業務和提升防盜性。透過技術的力量實現高效率且透明度高的服務提供,成功將客戶(業主、入住者)的負擔降到最低。

此外,電子合約或線上接客等非面對面IT服務也積極導入。租賃合約或管理委託合約活用CloudSign等電子合約服務,與遠方的業主、入住者也能順暢地締結合約。對入住希望者的物件介紹也整備了線上看屋系統,可在不前往現場的情況下提供詳細資訊。透過這些DX推進的成果,在本公司從招募入住者到合約、管理的整個流程都實現了高入住率和收益性提升,承蒙許多業主的支持。

然而,無論技術如何進步,不動產管理業的本質在於「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關係,這一點不可忘記。在推進DX提升業務效率的同時,本公司也保持著不忽視人性化的細緻入微和誠實溝通的企業文化。相信最新技術與現場力(人的力量)的融合,正是今後不動產管理業中產生永續價值的關鍵。

對人才的投資與基於企業理念的服務品質提升

不動產管理業中最後,也是最重要的要素是「人」。INA&Associates將員工視為「人才」而非一般員工,定位為不可替代的財富。這不只是文字上的差異,而是「人才正是創造公司價值的源泉」這一經營理念的體現。此理念也浸透到公司內部,基於每位員工的成長和活躍是企業成長原動力的信念,持續進行對人才的積極投資。

具體的人才投資取方式,首先是教育研修制度的充實。不只是租賃管理的專業知識和相關法令的熟悉,也廣泛實施最新IT技能研修、接客、溝通研修等,支援員工的技能提升。也積極支援取得資格,鼓勵取得宅地建物取引士或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等與業務直接相關的資格。透過提供這些學習機會,培育能在現場提供高品質服務的專業人才。

其次,也重視企業理念的共享和浸透。INA&Associates定期設置討論經營理念和願景的場合,努力讓全體員工了解並共感公司目標的方向。我自身透過通訊方式發送訊息共享,反覆傳達「我們為何從事這項事業」「應提供何種價值」。相信員工共感理念、理解自身角色並主動行動,正是建立真正企業品牌的原動力。

此外,作為招募方針中重視的點,舉出「誠實」和「積極向前」。對於新加入的人才,比起經歷和技能,特別重視是否具備對理念的共感誠實且積極向前的態度。認為不動產管理業以人與人的信任關係為命脈,若不是能以誠實態度面對業主和入住者的人才,便無法勝任。面試時也聚焦在應徵者的價值觀和人品上,謹慎評估「能否以顧客為本、誠實行動」「能否共感團隊理念、協力合作」等方面。這種人才選考的講究,最終培育了整個組織誠實的企業風氣,也反映在服務的品質上。

本公司基於「人才的成長引領企業的成長」的信念,今後也不吝對人才投資。整備讓每位員工最大限度發揮自身可能性的環境,推進讓所有人才都能閃耀的職場建設。相信在其延長線上,才有對業主、入住者提供更好服務和企業持續成長。

結語:以成為專業不動產管理業者為目標

本文對不動產管理業是什麼這一問題,從法律定義到日常實務,以及業界面臨的環境變化(地域性、DX、人才)都進行了廣泛解說。不動產管理業是以遵守法令為後盾的信賴性現場細緻應對力兩輪並進才得以成立的工作。在履行宅建業法和租賃住宅管理業法規定的責任的同時,納入最新技術推進服務革新,珍視人才培育——具備如此綜合力的管理公司,才能成為業主真正可依靠的夥伴。

INA&Associates活用在大阪・東京・神奈川各地域培養的經驗,致力於遵守法令和提升服務品質,追求能讓業主和入住者雙方滿意的專業不動產管理。我們基於「企業最重要的資產是人才」的理念,兼顧人才培育和技術活用,立志建立新時代的不動產管理業模式,成為社會所需的存在。在所有關係者的信任支撐下,誠實履行責務,以開拓不動產管理業可能性的決心持續前進。

衷心希望本文成為各位深入理解不動產管理業的一助。關於不動產管理,若有諮詢或疑問,請隨時與我們聯絡。INA&Associates由充滿豐富知識和熱情的人才組成團隊,將全力支援珍貴資產的管理運營。

Daisuke Inazawa, President & CEO of INA&Associates Inc.

作者

代表董事社長 / 執行長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

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代表董事社長。統籌以首都圈、近畿圈為中心的不動產買賣、租賃仲介及物業管理業務。專注於收益型不動產投資策略及超高淨值人士的不動產諮詢服務。

稻澤大輔是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的代表董事社長(CEO)。公司總部設於大阪,並於東京設有營業所,以首都圈與近畿圈為核心區域,統籌不動產買賣仲介、租賃仲介及物業管理三大業務。

其專業領域涵蓋收益型不動產的投資策略制定、租賃經營的收支最佳化、面向超高淨值人士(UHNWI)及機構投資者的不動產諮詢,以及跨境不動產投資。他為日本及海外投資者提供基於資料與長期視角的專業顧問服務。

在「企業最重要的資產是人財」這一經營理念下,他將INA&Associates定位為「人財投資公司」,致力於透過人才培育實現永續的企業價值創造。作為經營者,他亦持續就變革時代的領導力與組織文化對外發聲。

取得11項日本國家資格:宅地建物交易士、認證不動產諮詢大師、公寓管理士、管理業務主任者、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行政書士、個人資料保護士、甲種防火管理者、拍賣不動產處理主任者、公寓維護修繕技術人員、貸金業務主任者。

  • 宅地建物交易士
  • 認證不動產諮詢大師
  • 公寓管理士
  • 管理業務主任者
  • 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
  • 行政書士
  • 個人資料保護士
  • 甲種防火管理者
  • 拍賣不動產處理主任者
  • 公寓維護修繕技術人員
  • 貸金業務主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