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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UMN

不動產管理中宅建士的角色與必要性

解說不動產管理中宅建士(不動產交易士)的角色及必要性。

最後更新: 約20分鐘閱讀

提升不動產管理品質與安全性的關鍵,在於熟知法令與契約實務的 宅建士 所具備的專業能力。本文將具體說明宅建士在租賃管理、公寓大廈營運、買賣仲介各環節所扮演的角色,並指出同時實現風險最小化與資產價值最大化的路徑。致力於同時追求法規遵循與顧客滿意的業主及業者,本文不可不讀。文末亦介紹INA&Associates高端不動產管理服務案例,歡迎洽詢。

宅地建物取引士(宅建士)的資格概要與法定業務內容

宅地建物取引士(一般簡稱「宅建士」)是不動產交易的專業資格,為依據宅地建物取引業法所設立的國家資格。宅建士在不動產買賣及租賃契約締結時,獨占性地承擔重要的法定業務,具體而言有以下「3項獨占業務」:

  • 重要事項說明(交付第35條書面):在契約締結前,向不動產購買者或承租人說明物件及交易條件相關重要事項。

  • 於重要事項說明書上簽名蓋章:由宅建士在載有上述重要事項的書面(重要事項說明書)上簽名及蓋章。

  • 於契約書(第37條書面)上簽名蓋章:在買賣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等契約締結時交付的書面上簽名及蓋章。

這些均為僅限宅建士得以執行的法定業務,不動產仲介公司必須透過宅建士進行重要事項說明及契約書面的交付。未經宅建士參與的契約手續在法律上不被允許,違反者將面臨契約無效或行政處分的風險。因此宅建士是不動產交易中不可或缺的存在,對消費者保護與交易適正化貢獻良多。

此外,宅建士不僅需通過考試,還須向各都道府縣知事完成登錄並取得宅建士證後,方可執行業務,這一點亦相當重要。2015年法令修正後,名稱由「宅地建物取引主任者」更改為「宅地建物取引士」,專業職的倫理與責任也隨之受到更多強調。宅建士被定位為不動產交易的專業人士,運用廣泛的法律知識(宅建業法、民法、建築基準法、都市計畫法等),承擔保護契約當事人利益的職責。

宅建士在不動產管理業中的角色與具體活用場景

在不動產管理業(物件租賃管理及營運代行等)中,宅建士也在各種場合扮演重要角色。例如在租賃物件的招募入住者至契約締結的環節。當受業主委託管理租賃住宅的不動產管理公司,媒介入住申請者締結租賃契約時,租賃契約的重要事項說明必須由宅建士執行。無論是新建公寓還是租賃公寓,招募入住者並締結租賃契約的行為屬於宅建業,因此落入宅建士獨占業務的範疇。

具體的活用場景舉例如下。

  • 向入住者進行重要事項說明:由宅建士仔細說明物件的結構設備及契約條件(租金、押金、禮金、契約期間、續約費、解約預告期間等),並將書面交付入住者。確實執行法律規定的說明,可防範日後糾紛。宅建士若充分熟悉物件與契約內容,說明的疏漏或不備也不易發生,入住者亦可安心簽約。

  • 代理業主辦理契約手續:將受託管理的物件出租給第三方時,管理公司作為業主(出租方)的代理人締結租賃契約。此時宅建士以出租方代理人身分於契約書上簽名蓋章,並執行重要事項說明,代替業主履行法定手續。宅建士能精確掌握物件狀況及租賃條件,具有充分代替業主承擔說明責任的優勢。

  • 處理客訴與糾紛:租賃期間發生糾紛(設備問題或契約違反指摘等)時,宅建士的知識得以發揮。依據契約書採取適當的因應措施,並從法律角度向承租方、出租方雙方提供建議,有助於紛爭的圓滿解決。設有宅建士的管理公司,入住者的信賴感也會提升,帶來「這家公司會依規矩處理」的安心感。

  • 不動產買賣的場景:部分不動產管理公司除租賃業務外,也承辦業主委託物件的售屋仲介或投資用物件的買賣。在這類不動產買賣中,宅建士同樣不可或缺,從契約前的重要事項說明到契約書的簽名蓋章,一貫擔任相關業務。管理物件的買賣涉及租賃中的契約關係及建物狀況等特有說明事項,但擁有管理業務知識積累的宅建士能夠精確說明,從而實現順暢的交易。

綜上所述,在不動產管理的現場,宅建士亦以契約與法律的專家身分活躍,承擔契約行為的核心環節。宅建士的參與,使對業主及入住者的說明得以有系統地進行,提升交易的透明度與認同感。實際上,不動產管理公司以有資格者應對作為宣傳點,容易獲得客戶信賴,「有宅建士所以放心」的評價也直接與事業價值相連結。

宅建士設置的法律義務與管理業務主任者的比較

經營不動產業的企業,依法負有配置一定數量宅建士的法律義務。宅地建物取引業法規定,每家事務所每5名員工中須配置1名以上宅建士(專任宅地建物取引士)。各事業所至少須有1名宅建士常駐專任,若未達此要求則無法取得營業許可。若宅建士出現不足,須在2週內補足,若怠於補足,將面臨業務停止處分、執照撤銷或100萬日圓以下罰鍰等嚴厲處罰。由此可見,設置宅建士是不動產業的法定要件,也是企業經營中法規遵循方面最重要的事項之一。

另一方面,不動產管理業除宅建士外,還有相關的必置資格,包括管理業務主任者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與宅建士的差異及設置基準比較如下。

資格・職稱 對象業務領域 設置義務(基準) 主要獨占業務內容
宅地建物取引士(宅建士) 不動產買賣・租賃仲介(宅建業全般) 每家事務所每5人配置1人以上(各事務所至少1名) 重要事項說明(第35條)及書面交付、於契約書(第37條)上簽名蓋章等(買賣契約・租賃契約相關業務)
管理業務主任者 公寓大廈管理業務(區分所有公寓之管理受託) 每家事務所每30個管理組合配置1名以上 管理受託契約的重要事項說明、於契約書上簽名蓋章等(管理委託契約相關業務)
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業務管理者) 租賃住宅管理業務(受業主委託之租賃物件管理) 每家事務所1名以上(※管理戶數200戶以上者有登錄義務) 租賃管理受託契約的重要事項說明、租賃住宅管理業務的監督(履行對業主的報告義務等)

如上所示,宅建士與管理業務主任者・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是對象業務及主管法令各不相同的資格。宅建士涵蓋不動產交易全般(買賣・租賃仲介),管理業務主任者則專門針對公寓大廈管理。管理業務主任者依據公寓大廈管理適正化法,受法律規定須在管理公司配置一定數量,與管理組合締結契約時須由管理業務主任者進行重要事項說明。這相當於租賃交易中宅建士的角色,可說是在公寓大廈管理領域同樣透過讓契約專家參與,保護管理組合(客戶)利益的制度。

此外,近年新設為國家資格的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俗稱「租賃管理士」),依據租賃住宅管理業法,成為針對租賃住宅管理業者的必置資格。管理戶數達一定規模(200戶以上)的租賃管理業者,有義務在各事務所配置至少1名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擔任業務管理者。業務管理者在與租賃住宅業主締結管理受託契約時,須進行重要事項說明,並監督管理業務全般。針對業務管理者,宅建士在具備一定實務經驗並完成講習後,也可依過渡措施就任,但未來有意見指出可能統一由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擔任。

綜上所述,與不動產管理相關的各項資格具有以下特徵:

  • 法定義務:宅建士為宅建業者必備,管理業務主任者為公寓大廈管理業者必備,租賃管理士(業務管理者)為一定規模以上的租賃管理業者必備。

  • 負責領域:宅建士負責買賣・租賃的媒介契約,管理業務主任者負責公寓大廈管理委託契約,租賃管理士負責租賃物件的管理委託契約。

  • 獨占業務:三者均獨占性地負責契約相關的重要事項說明及契約書面簽名等契約行為的核心環節。

  • 人數基準:宅建士以員工人數為基準,管理業務主任者以管理組合數為基準,租賃管理士(業務管理者)以管理戶數為基準決定配置數量。

宅建士與管理業務主任者在考試範圍上有法律知識等共通之處,取得雙重執照可作為能廣泛應對不動產交易到建物管理的人才而受到高度評價。在實務上,不動產公司同時從事租賃仲介與租賃管理的情況亦不少見,宅建士兼任租賃管理業法上業務管理者的例子也相當常見。對企業而言,將各項資格持有者適才適所地配置,以實現法規遵循並提升服務品質,是不可或缺的課題。

取得宅建資格對企業與個人帶來的優勢

取得並持有宅建士資格,對企業與個人而言都能帶來極大的優勢。

企業端的優勢:

  • 法令遵循與業務穩定:如前所述,宅建士是事業運營的必要條件,若能確保充足人數,便可降低遭受行政處分等風險。反之,若人數不足,合規管理將趨於不完善,風險也隨之增大。透過配置合格持照者,可穩定持續經營,並以萬全的體制開設新營業據點、擴展事業版圖。

  • 提升客戶信賴:公司內部擁有宅建士本身即是信賴的象徵。在契約場合由持照者出面應對,客戶便能獲得「交由專業人士處理」的安心感。宅建士能運用法律知識提供適切的建議與提案,進而提升客戶滿意度。在企業形象上,若能以「由持照者提供服務」作為宣傳重點,便可與其他公司形成差異化競爭。

  • 業務範圍擴大:若員工持有宅建士資格,可承辦的不動產買賣仲介、租賃仲介等宅建業務範圍將隨之擴大。例如,原本專注於租賃管理的公司,若能自行承辦租賃仲介,便可提供一站式服務。此外,若公司內有足夠的宅建士,便能同時處理大量契約業務,不錯失任何商機。

  • 強化合規體制:持照者熟悉宅建業法及相關法令,有助於提升公司內部的合規水準。若能借助宅建士的專業知識審查契約文件、整備業務流程,便可排除違法契約條款、改善業務程序,進而降低訴訟風險與客訴件數。宅建士在內部稽核及員工教育培訓中擔任講師的案例也屢見不鮮。

個人端的優勢:

  • 求職、轉職更具優勢:宅建士在不動產業界被視為事實上不可或缺的資格,備受重視。許多不動產公司「幾乎要求全體員工在入職後取得資格」,若已事先持有資格,在錄用及升遷上往往更容易獲得優待。此外,在金融業、建設業、保險業等不動產以外的行業,不動產知識同樣受到肯定,宅建士持照者在求職上往往更具優勢。持照者作為知識與信賴的象徵,在多元業種中均受到高度評價。

  • 職涯晉升與收入提升:許多企業會向持有宅建士資格的員工發放「資格津貼」,每月加給數萬日圓的案例並不罕見。此外,宅建士有時也被視為管理職候補,成為晉升為事務所營業負責人或店長職位的條件之一。若未來有意獨立創業,宅建士資格也是取得不動產業執照的必要條件,自行創辦不動產公司的道路亦因此得以開啟。

  • 習得廣泛知識:透過資格考試所習得的不動產相關法規、稅制、建物與土地知識,在日常生活中同樣大有用武之地。在自己購買、出售或租賃不動產時,可運用這些知識進行有利的協商或避免糾紛。此外,宅建士的知識在處理金融商品(不動產投資信託、逆向抵押貸款等)時也能加以活用,並可在與不動產高度相關的領域中拓展發揮的舞台。

  • 職涯路徑的拓展:以宅建士為基礎,搭配其他資格取得雙照也頗受歡迎。例如「宅建士+管理業務主任者」、「宅建士+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等組合,可成為涵蓋不動產交易、租賃管理乃至公寓管理的全方位人才,備受重用。進一步與理財規劃師(FP)或不動產估價師結合,以顧問身分建立獨特職涯的案例也不在少數。以資格為核心持續深化專業性,將為長遠發展奠定穩固的基礎。

綜上所述,宅建士資格對企業與個人而言,既是「信賴的象徵」,也是「擴展機會的鑰匙」。企業因持照者的存在而獲得客戶與合作夥伴的信任,進而推動事業成長;個人則透過取得資格增加工作選項,得以構築穩定的職涯。事實上,越是大型不動產公司,越積極爭取確保宅建士人才,並以優待持照者的方式進行招募。宅建士被譽為不動產業界的入門資格,眾多人趨之若鶩的原因,正是源於上述種種優勢。

活用宅建士提升不動產管理業務水準

透過將宅建士運用於不動產管理業務,可實現整體業務的高度化(提供高水準服務)。尤其在法令遵循、客戶應對能力以及降低契約風險三個面向上,能發揮顯著效果。

  • 徹底落實合規:宅建士作為法律專家,具備與不動產管理相關的各類法令知識(借地借家法、住宅品質確保法、消費者契約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藉此可精查租賃契約書及管理委託契約書的內容,確認是否存在違法特約或疏漏之處。公司內部有宅建士,便能採取預防法令違規的措施,萬一發生糾紛時也能迅速擬定妥善的應對方案。此外,面對日趨複雜且頻繁的法令修正(例如發票制度或民法修正導致的契約實務變更等),若有宅建士在場,可迅速掌握最新動態,並透過內部研習提升整體組織的合規水準。配置宅建士是降低合規風險的有效手段,反之若缺乏宅建士,法令遵循管理將趨於不完善,風險也隨之增大。

  • 提升客戶應對能力:在租賃管理業務中,對作為出租方的業主與作為承租方的入住者雙方的應對品質至關重要。由宅建士運用其知識進行應對,可大幅提升客戶服務能力。例如,當有意入住者詢問物件或契約條件時,宅建士能以契約條款的依據及法律背景為基礎,以淺顯易懂的方式進行說明。面對業主,宅建士也能在租金調整協商及退租結算(押金結算)等事宜上,提示法律上的合理標準並給予建議,在維持信賴關係的同時促成合意。即便是客訴應對,由「持有資格的負責人」誠懇說明,也能大幅提升客戶的安心感與認同感,進而維護企業信譽。總而言之,宅建士的知識與資格是客戶應對的利器,可全面提升服務品質的整體水準。

  • 降低契約風險:不動產管理中可能發生的風險,許多源自於契約問題。因契約文件不完善或重要事項說明遺漏而引發糾紛的案例並不少見。若有宅建士介入,便可在契約前梳理風險因素並採取適當對策。例如,若物件存在隱藏瑕疵(缺陷),可事先於重要事項說明中告知,或在租賃契約書中以特約方式明記,從而防範日後紛爭。針對契約條款,宅建士也能在法律範圍內提出雙方均可接受的折衷方案,調整出合情合理的契約內容。此外,若宅建士同時熟悉管理業務,便可預見租金滯納風險、設備故障時的責任歸屬等實務上的風險,並據此制定契約內容,從而依照契約從容應對各種意外狀況。宅建士作為風險管理的主導者,從契約階段即介入,為預防糾紛及將問題損害降至最低做出貢獻。

  • 提升服務可信度與附加價值:公司內部有宅建士,便可向客戶強調「本公司由專業持照者為您服務」,進而提升服務本身的可信度。這正是不動產管理業務高度化的具體體現。此外,在導入近年日益普及的IT重說(線上重要事項說明)等新興方式時,以宅建士為核心進行應對,可確保安心可靠的運作機制。若能在善用科技的同時,於關鍵環節由宅建士進行確認與後續跟進,便可提供兼具效率與可信度的次世代型管理服務。最終得以向客戶提供其他公司所沒有的附加價值,形成市場上的競爭優勢。

綜上所述,妥善活用宅建士,足以將不動產管理業務的品質提升一個層次,此言並不為過。宅建士具備推動力,可使管理模式從過去仰賴經驗法則的傳統方式,進化為以法律知識為後盾、更具科學性與策略性的管理方式。不動產管理公司應積極將宅建士的專業知識引入組織內部,致力實現重視合規的健全經營與高客戶滿意度的服務提供。

從經營視角活用宅建士人才(INA&Associates的案例)

對於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這類不動產科技企業而言,若要將宅建士作為人才加以活用,從經營視角出發有幾項重要的切入點。

具體而言,可考慮以下施策與視角。

  • 計劃性配置與培育宅建士:經營者應根據自身公司的業務量與服務擴展計畫,有計劃地配置所需的宅建士人數。例如,若因事業擴張而計劃設立新據點,應事先招募並培育具備宅建士資格的人才,以便在據點開設時順利安排專任宅建士到位。

  • 設計能最大化宅建士技能的業務架構:應賦予持有宅建士資格的員工能充分發揮其專業性的業務。例如,指派宅建士擔任契約相關業務流程改善專案的負責人,讓其運用專業知識推動契約書格式標準化及數位化;或讓其擔任公司內部合規研習的講師,為提升全體員工的水準做出貢獻。從經營視角來看,對身為人才的宅建士賦予權責、委以重要任務,不僅能提升當事人的工作動力,也有助於防止人才流失。

  • 與科技融合:INA&Associates自詡為「科技驅動型的人才投資企業」,致力於運用科技提供次世代型不動產服務。活用這項優勢,可考慮將宅建士的知識與科技相融合的策略。例如,讓宅建士參與開發AI契約書審查系統,將實務知識反映至演算法中;建立宅建士能在線上接客系統中以即時通訊回應諮詢的體制;在VR看房及電子契約等最新服務中也引入持照者的參與,消除用戶的疑慮。從經營層面而言,將人才宅建士的專業知識與科技相結合,可創造出其他公司難以複製的獨特服務品質。人與科技的融合所帶來的創新,正是藉由善用公司內部持照者方能實現的成果。

  • 組織內知識共享與多能工化:不應讓宅建士專注於特定業務,而應設法將其知識擴散至整個組織。例如,像INA&Associates這樣業務範疇涵蓋租賃仲介、租賃管理、買賣仲介的公司,跨部門共享專業知識、發揮相乘效果尤為重要。若以持有宅建士資格者為核心舉辦讀書會,讓租賃管理部門的員工學習宅建業法的要點,同時讓仲介部門的負責人學習管理實務知識,透過這種相互教育,可提升全體員工的技能水準。從經營視角來看,在避免知識過度集中於特定個人的同時,打造多能工化的團隊,可建構出靈活而強韌的組織架構。

如上所述,要最大限度地活用身為人才的宅建士,經營高層明確的方針與施策不可或缺。若能培育出適切評價並重用持照者的企業文化,員工便會積極自我精進,進而吸引更多優秀的宅建士人才加入,形成正向循環。

不動產管理市場中宅建士的未來展望與社會意義

在少子高齡化與AI技術進展等社會環境變化的背景下,宅建士在不動產管理市場中的角色預計也將隨之變化與發展。然而結論而言,宅建士是未來持續被需要的職種。以下從幾個角度整理其展望與社會意義。

  • AI時代中宅建士的價值:近年來,隨著不動產科技的發展,契約書自動生成工具及AI聊天機器人的問題應對等已逐步實用化。部分例行業務或許會被AI取代,但宅建士所負責的重要事項說明及與客戶建立信任等業務,是AI難以替代的領域。以法律知識為基礎、依據客戶狀況作出判斷,並在面對面中給予安心感的角色,正是人類宅建士才能勝任的。反而透過靈活運用IT,宅建士得以有更多時間專注於本職業務,實現更細緻的客戶服務。未來,科技與宅建士的協作將使不動產管理業務在效率化與高度化之間取得平衡,持續進化。

  • 法制度的變化與宅建士責任的擴大:國土交通省積極推動不動產業的健全化與高度化,隨著租賃住宅管理業法的制定(2021年)及IT重要事項說明的正式解禁,宅建士所處的制度環境也在持續變化。未來,宅建士與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之間的業務範圍明確區分及協作體制的建立,有望進一步推進。例如,租賃契約締結時的重要事項說明由宅建士負責,管理委託契約時的重要事項說明由租賃管理士負責,此類角色分工或將更加明確。即便如此,宅建士作為不動產交易全體的綜合協調者所承擔的責任地位並不會改變。從交易到管理全程以專業身份介入,將被要求支撐更安全、更安心的不動產流通市場。

  • 市場需求與宅建士的需求:雖然日本人口減少使不動產需求預計縮小,但空屋問題的應對、現有住宅流通的活化、雙據點居住及租賃需求的多樣化等,新的市場需求也在不斷湧現。不動產管理的重要性反而有所提升,與此相應,宅建士的需求預計也將保持穩健。例如,作為高齡者財產活用手段的逆向抵押貸款等新型金融商品,不可或缺地需要不動產知識,宅建士擔任橋樑的場合日益增多。在不動產管理市場中,針對轉租健全化及租賃契約適正化等社會課題的應對,宅建士的角色將愈加重要。在行政指導監督持續強化的背景下,各企業爭相尋求優秀宅建士的趨勢預計將持續。

  • 社會意義:安心、安全居住環境的守護者:宅建士承擔著社會住居生活安全網的一部分。不動產交易對許多人而言是人生中難得幾次的高額交易,是專業知識差距所造成的資訊不對稱性極大的領域。宅建士從中居間,保護容易處於弱勢地位的消費者、實現公正交易,具有重要的社會角色。在不動產管理現場,宅建士作為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協調者及公正規則的執行者發揮作用,為居住者的居住穩定及業主資產的保全作出貢獻。適當的租賃契約得以締結、順暢的管理得以實現,是安心居住環境的基礎。宅建士是支撐住居生活「安心與信賴基礎建設」的存在,可以說其所具備的社會意義將在未來愈加重大。這也符合公共利益,宅建士所發揮的社會意義今後將越來越大。

綜上所述,在未來的不動產管理市場中,宅建士將被定位為「能夠應對變化、持續進化的專業人士」。即使業界的數位轉型(DX)持續推進,作為保障人們對住所所求的安心與安全的最後防線,宅建士的需求將穩健持續。反而,透過將知識應用於新領域及與其他資格的聯動,活躍舞台將不斷擴大,從長遠來看,宅建士仍將持續是一個具有發展前景的資格。

對於從事不動產管理的企業與人士而言,宅建士是不可或缺的夥伴。秉持其社會使命感,宅建士自身也將不斷精進、深化專業性,為整體不動產業界的信賴提升與發展作出貢獻。社會各界對宅建士在不動產管理市場中的未來,寄予了高度期待。

Daisuke Inazawa, President & CEO of INA&Associates Inc.

作者

代表董事社長 / 執行長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

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代表董事社長。統籌以首都圈、近畿圈為中心的不動產買賣、租賃仲介及物業管理業務。專注於收益型不動產投資策略及超高淨值人士的不動產諮詢服務。

稻澤大輔是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的代表董事社長(CEO)。公司總部設於大阪,並於東京設有營業所,以首都圈與近畿圈為核心區域,統籌不動產買賣仲介、租賃仲介及物業管理三大業務。

其專業領域涵蓋收益型不動產的投資策略制定、租賃經營的收支最佳化、面向超高淨值人士(UHNWI)及機構投資者的不動產諮詢,以及跨境不動產投資。他為日本及海外投資者提供基於資料與長期視角的專業顧問服務。

在「企業最重要的資產是人財」這一經營理念下,他將INA&Associates定位為「人財投資公司」,致力於透過人才培育實現永續的企業價值創造。作為經營者,他亦持續就變革時代的領導力與組織文化對外發聲。

取得11項日本國家資格:宅地建物交易士、認證不動產諮詢大師、公寓管理士、管理業務主任者、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行政書士、個人資料保護士、甲種防火管理者、拍賣不動產處理主任者、公寓維護修繕技術人員、貸金業務主任者。

  • 宅地建物交易士
  • 認證不動產諮詢大師
  • 公寓管理士
  • 管理業務主任者
  • 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
  • 行政書士
  • 個人資料保護士
  • 甲種防火管理者
  • 拍賣不動產處理主任者
  • 公寓維護修繕技術人員
  • 貸金業務主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