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不动产时,究竟应该关注哪些要点?有人希望尽快成交,也有人希望卖出理想价位,具体需求因人而异,但无论哪种情况,都有几个共通的关键点必须把握。对于计划出售日本不动产的中国大陆投资者而言,日本特有的“媒介契约”“确定申告”等制度体系,与中国大陆的房产交易惯例存在明显差异——如果不提前了解,很容易在流程安排、费用测算和时间预期上产生误判。本文将详细解析日本不动产出售的要点与具体流程。
出售不动产前需要提前了解的要点
要成功出售不动产,事前准备至关重要。请把握以下四个要点。
明确房源的优势与劣势
请提前梳理待售房产的优势与劣势。来自实际业主的第一手信息,会让负责销售的中介人员的介绍更具说服力。与中国大陆房产交易中卖方通常只需配合核验产权信息不同,日本的不动产交易更强调卖方主动、具体地提供房源实际居住体验方面的信息。
让房源保持整洁状态
在“内览”(日语:内覧,naikan,即买家实地看房)环节,从室内到卫浴角落都会被仔细查看。尤其是水槽、卫生间等用水区域,最容易留下生活痕迹,因此需要仔细清洁。若有难以去除的污渍,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房屋清洁服务。
尽量配合看房(内览)需求
希望进行内览的人,通常已经具备一定的购买意愿。很多情况下,内览的体验会直接成为买家决定是否购买的关键因素,因此请尽量调整日程、积极配合看房请求。
视情况考虑翻新(リフォーム)
如果房产因年久而出现污渍或破损,翻新确实能够改善房源状态,但翻新费用未必能够完全转嫁到出售价格中。建议先与不动产公司充分沟通后再决定是否实施。
日本不动产出售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日本的不动产出售通常按照评估(査定)、签订媒介契约、挂牌出售、内览、签订买卖合同、交房过户、确定申告(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流程推进。对于习惯了中国大陆“签约—网签备案—过户—缴税”流程的投资者而言,日本流程中的媒介契约制度和确定申告环节,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差异部分。
第一步:接受评估(査定)
向不动产公司委托评估,了解房产的合理价格区间。需要注意的是,日本的不动产公司通常只负责居间中介、并不会直接买断房产,因此建议同时委托多家公司进行评估、加以比较。对于以不合理的高价评估来“圈定”卖方(即“囲い込み”,kakoikomi,指中介为独占佣金而故意抬高评估价、限制房源信息对外流通的做法)的公司,务必保持警惕。
对于身处海外、无法亲赴日本现场的中国大陆业主而言,日本的不动产交易允许通过“委任状”(inninjou,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签署评估委托、媒介契约乃至买卖合同的各项文件——这一点与中国大陆房产交易中通常要求本人到场公证的做法有所不同,为跨境卖家提供了较大便利。不过,委托书通常需要经过日本驻华使领馆或当地公证机构的认证程序,建议提前预留办理时间。
办公用房产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与住宅类物业相比,成交所需时间往往更长。因此,应根据待售不动产的类型,选择在该细分领域拥有丰富实绩的不动产公司。
第二步:签订媒介契约
媒介契约(baikai keiyaku)是日本不动产交易特有的制度,用于事先约定出售条件与中介费等事项。这一点与中国大陆常见的委托销售协议类似,但在排他性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规定更为细致,共有三种类型,各自特点如下。
- 一般媒介契约(ippan baikai keiyaku):可同时与多家公司签约。若自行找到买家,无需支付中介费。三种类型中最为灵活
- 专任媒介契约(sennin baikai keiyaku):仅可与一家公司签约。若自行找到买家,可直接成交、无需中介费。中介公司负有将房源登记至REINS(不动产流通标准情报系统)的义务
- 专属专任媒介契约(senzoku sennin baikai keiyaku):仅可与一家公司签约。即便自行找到买家,也必须通过该中介成交。三种类型中报告制度最为严格、频繁
REINS是由日本国土交通省监管的全国性不动产流通信息网络,在专任媒介契约与专属专任媒介契约项下,中介公司必须在规定时限内(通常分别为7个工作日与5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登记至REINS,以避免信息被单一中介垄断。这与中国大陆部分城市推行的房源联网备案(“网签”)系统在功能上有相近之处,但监管主体、信息公开范围和登记时限均不相同,不宜简单类比套用。
中介费的上限由日本法律明确规定,成交价超过400万日元(约合20万元人民币)时,上限为“成交价的3%+6万日元(约合3000元人民币)+消费税”。这一点与中国大陆各地中介费比例多由地方或行业协会自行指导、并无全国统一法定上限的做法不同,日本的规则更为统一透明。
第三步:确定挂牌价格
在合理价格的基础上确定挂牌出售价格。由于出售过程会产生税费和各项开支,因此在定价时必须将这些成本一并考虑在内。
主要税费项目:
- 转让所得税(譲渡所得税,jouto shotoku zei):当出售价格高于购入价格、产生增值收益时征收。持有期限越长,税率越低
- 消费税:适用于用于经营用途的不动产建筑物部分
- 印花税・中介费:签约时需要支付
- 抵押权注销费用(抵当権抹消費用):如仍有贷款余额时需要支付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日本的消费税仅对建筑物部分课税,土地转让本身不征收消费税,这与中国大陆不动产交易中普遍对房屋整体(含土地使用权部分)一并计征增值税的处理方式存在结构性差异,跨境投资者在测算净收益时应加以区分。
第四步:实施内览
向意向买家展示房产的内览,往往是促成成交的关键因素,因此请尽量配合每一次看房申请。若引入线上内览,能够进一步拓宽日程安排的灵活度,这对身处海外、难以亲自到场的投资者尤其实用。
第五步:签订买卖合同
与购买意愿已经确定的买家签订买卖合同。买方需支付相当于房产价格10%至20%的定金,买卖双方各自支付中介费的一半。
日本的不动产交易惯例中还存在“手付解除”(tetsuke kaijo)制度:在约定期限内,买方若反悔,将没收已支付的定金;卖方若反悔,则需双倍返还定金作为违约赔偿。这种“定金双倍返还”的处理逻辑,与中国大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常见的定金罚则原理有相近之处,但具体比例、期限设定及法律依据均属日本《民法》与《宅地建物取引業法》的规定,实际操作前务必向中介或律师确认细节,不能直接套用中国大陆的定金规则理解。
若仍有贷款余额,请务必在交房前至少一个月,向贷款金融机构申请一次性提前还清贷款,并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
第六步:交付房产(过户)
在还清贷款、解除抵押权之后,房产所有权正式转移给买方。交房当天,需委托司法书士(shihoushi,日本特有的法律实务专业资格,负责不动产登记等法律文书事务,其职能与中国大陆的不动产登记代理或公证员有部分相似,但制度定位不同)办理产权登记事项证明书的相关记载。
第七步:办理确定申告(个人所得税申报)
出售不动产之后,需要办理确定申告(kakutei shinkoku,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制度)。售出有收益时需申报转让所得税;若出现亏损,则可通过盈亏抵扣申请退税。值得注意的是,住宅用不动产的出售收益,享有最高3,000万日元(约合150万元人民币)的特别扣除额度——这与中国大陆“满五唯一”等针对个人唯一住房的个税减免政策思路有相似之处,但适用条件、扣除方式和申报流程完全不同,不能直接套用中国的经验来判断。
此外,若卖方属于“非居住者”(hikyojuusha,指在日本境外定居、不符合日本税法居民身份认定的自然人,多数中国大陆投资者属于此类),买方在支付房款时,原则上需要按房产价格的10.21%代扣“源泉徴収税”(gensen choshu zei,即预扣所得税)并代为缴纳给税务机关,卖方随后在确定申告阶段依据实际应纳税额多退少补。这一非居住者预扣税制度,是中国大陆房产交易中不存在的环节,境外投资者若不了解,容易在收款环节产生误解,务必提前与日本税理士(zeirishi,日本的注册税务师)确认扣缴细节。
确定申告忘记办理会被加收延滞税及无申告加算税,因此务必在次年2月至3月的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
常见问题(FAQ)
Q. 出售一套不动产大约需要多长时间?
具体时间因房产类型和地段而异,一般以3至6个月左右为参考标准。办公用房产的成交周期往往比住宅类房产更长。
Q. 应该选择哪种媒介契约?
若希望尽可能扩大买家搜索范围,建议选择一般媒介契约;若希望获得更细致周到的支持,则推荐专任或专属专任媒介契约。请结合房产本身的特点,以及与不动产公司的匹配度综合判断后再做选择。
Q. 出售时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主要包括转让所得税(若有出售收益)、印花税,以及消费税(适用于经营用不动产)。住宅用不动产在符合条件时,可适用3,000万日元(约合150万元人民币)的特别扣除。若卖方为非居住者,买方通常还需按房产价格的10.21%代扣源泉徴収税,卖方再通过确定申告结算多退少补,这是境外卖家尤其需要留意的环节。
Q. 如果忘记办理确定申告会怎样?
除滞纳税外,还会被加收无申告加算税。一旦意识到遗漏,应尽早补办申报手续,这样可以将罚则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Q. 房贷尚未还清也能出售吗?
只要出售所得款项足以结清剩余贷款,就可以出售。需要提前向贷款金融机构申请一次性还清及抵押权注销手续,并在交房当天完成最终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