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期間開始不動產投資時,根據職業上的限制以及個人信用力與收入條件,有時會難以推進投資。以下將整理因就業規則或副業禁止規定而容易受到限制的職種,以及在信用力與收入方面導致融資審查門檻提高的情況(最終仍需確認各自的任職單位規定)。
容易因就業規則或副業禁止規定受到限制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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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國家公務員・地方公務員): 公務員依法律(國家公務員法・地方公務員法)原則上禁止副業。因此不動產投資也受到嚴格限制。但根據人事院規則,一定規模以下的不動產租賃不被視為副業,具體而言「獨棟住宅未滿5棟」「大廈區分所有未滿10室」等規模(人事院規則14-8運用通知(2023-04) )可能被允許。此外亦推薦年租金收入未滿500萬日圓,且不親自從事物件管理(委託業者處理管理業務)。超過上述標準即可能被認定為副業而受到禁止。公務員進行不動產投資時,須在不超過法律基準的範圍內謹慎評估。
國家公務員法第103條(1947-10)/地方公務員法第38條(1950-12) -
金融機構從業人員(銀行員・證券公司員工等): 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業界的員工,在職業上受到非常嚴格的公司內部投資交易規定約束。例如,基於防止內線交易的考量,大多數企業禁止股票投資及外匯交易或要求事先申報。關於不動產投資,各金融機構的內規處理方式不同,也有公司以內規全面禁止投資(僅於繼承取得時例外認可等)的情形。因此,任職於金融機構者必須充分確認內部合規部門的指示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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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業等專業職(律師・公認會計師・醫師等): 律師、會計師、醫師等士業專業職,與公務員不同,法律上並未禁止副業。因此,不動產投資基本上可作為個人資產運用來進行。這些持有國家資格的職業信用力與穩定性較高,且無退休年齡限制,也被認為是較易獲得融資的職業。但任職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醫院等所屬組織的內規也可能限制副業。此外本業繁忙,需注意不動產租賃業不影響本業。這些專業職人士,依雇用型態不同,建議事先向雇主或所屬團體確認副業是否可行。
(※除上述之外,一般民間企業也有設置副業禁止規定的公司。雖然不動產投資在許多情況下被視為「資產運用」而不屬於副業,但各公司解讀不同,因此事先確認非常重要。)
在信用力與收入方面難以進行不動產投資的情況
不動產投資貸款的融資審查,會嚴格審視借款人的收入、職業穩定性、負債狀況等個人信用力相關項目。若無法滿足這些條件,可能因無法取得貸款而難以進行不動產投資。以下列舉主要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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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年資較短的情況: 在現職單位年資較淺時,在「是否能持續獲得穩定收入」這一點上容易受到金融機構的負面評價。許多金融機構將至少2~3年的在職年資視為融資條件,年資較短者會被認為缺乏承擔長期還款的穩定性。特別是剛轉職、年資極短的情況,融資審查的門檻會相當高。在職未滿1年者,在貸款審查中可能面臨較大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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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型態不穩定的情況(非正規就業・自營業等): 以非正職以外的雇用型態工作者,在融資審查中也容易處於不利地位。派遣員工、契約員工等有期限雇用,或自由接案者、自營業者等收入易於變動的情況,金融機構對還款持續性會更加謹慎。實際上,大企業正職員工在審查上較為有利,但中小企業員工或自營業者則較為不利。收入不穩定的職業屬性,「是否具備持續穩定還款的前景」會受到嚴格審視,成為融資審查的重大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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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較低的情況: 不動產投資貸款多要求一定水準以上的年收入,年收入低者往往被判定還款能力不足。一般而言,年收入700萬日圓以上是較易順利通過融資審查的參考標準,而年收入500萬日圓左右則可能無法通過融資審查。各金融機構的標準不同,例如都市銀行中也有將年收入最低門檻設定在500萬~600萬日圓的情況。若年收入未達標準,除非準備較多自有資金,或利用公共金融機構(日本政策金融公庫等)加以補足,否則開始不動產投資將有一定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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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借款較多的情況: 已背負住房貸款、汽車貸款、信用卡借款等多筆借款的情況,在新申請不動產投資貸款的審查上也會處於不利地位。這是因為年收入對應的債務比率(還款負擔率)會被判定為偏高,當借款總額超過年收入8倍左右時,審查往往趨於嚴格。實際上,部分金融機構將借款總額上限設定為「年收入的10~20倍左右」,超過此上限即使還款記錄良好,新的融資審查也無法通過。即使本人年收入較高,若既有借款負擔沉重,也會被視為「未來有較高滯納風險」,新申請不動產投資貸款被拒的可能性隨之提高。因此,建議在開始投資前先整理其他借款狀況,降低還款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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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較大的情況: 借款人的年齡也會影響融資可否。特別是貸款清償時年齡超過80歲的長期計畫,將難以獲得銀行融資核准。金融機構重視還款期間內的穩定收入,高齡申請者容易被擔憂退休後收入減少的風險。多數金融機構將清償時年齡上限設定在80歲左右,超過此年齡的計畫通常較難通過審查(部分機構允許至未滿85歲)。因此,50至60歲以上申請不動產投資貸款時,必須注意清償時的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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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資訊有問題的情況: 個人信用資訊(信用歷史)若有瑕疵,將成為貸款審查上的致命障礙。過去有金融事故(長期延滯或債務整理等)記錄的情況,申請新融資將極為困難。即使並非如此嚴重,只要有信用卡延滯記錄,或借款件數過多,信用力也會下降。金融機構也會查詢申請者的信用資訊確認是否有問題。例如,僅是持有多張未使用的信用卡也可能被視為風險,因此注銷不需要的信用卡、保持良好信用資訊等做法非常重要。不動產投資貸款審查中,信用狀況受到比住房貸款更嚴格的審查,若對自身信用資訊有所疑慮,應事先加以改善。
最後:務必確認任職單位的規定
如上所述,除公務員等部分職種外,不動產投資基本上可自由進行,但各公司的就業規則與副業規定各有不同。即使法律上無問題,有些企業也可能獨自限制副業,或在達到一定規模時要求申報。因此,在實際開始不動產投資前,務必確認自己的任職單位有何相關規定。必要時應向上司或人事部門諮詢,明確是否需要許可或申報,這是穩妥的做法。在融資方面,也應結合自身的收入、年資、信用狀況,事先與金融機構商談,制定無負擔的計畫。由於個別情況的條件各有不同,請在充分進行任職單位規定確認與自身屬性的重新評估後,再著手進行不動產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