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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期间中途解约时的违约金与手续规则|从法律・实务角度解说

解说租赁物件在合同期间中途解约时的违约金行情・解约手续规则・注意事项。从法律・实务视角归纳定期租赁合同与普通租赁的区别及紧急退租的应对方法。

约2分钟阅读

因调职・转职・家庭原因等不得不在合同期间中途解约租赁物件的情况并不少见。违约金需要多少、中途解约的手续怎么办——本文从法律・实务角度整理租赁合同中途解约的相关规则。

租赁中途解约会产生违约金吗?

即使是在合同期间中途解约,大多数情况不会产生违约金。但合同书中规定了解约预告期间(提前1〜2个月通知),遵守这一条件是前提。

是否产生违约金记载于租赁合同书中,如有「1年以内解约需支付家租1〜2个月违约金」等短期解约违约金条款,则需要支付。

产生违约金时的金额行情

产生违约金时,家租的1〜2个月分为行情。大阪市的行政指南中规定「租金1个月分为适当」,许多自治体也有同样的判断。

中途解约时的3个注意点

①解约应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留有记录的方式申报

电话解约申报会成为「说了・没听到」等纠纷的原因。请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留有记录的方式申报,并保存确认的回复。

②确认解约月的家租请求形式

解约月的家租有「日结・半月结・月结」3种形式。

形式内容
日结1个月家租÷30(31)天×实际使用天数
半月结按1〜15日退租还是16〜31日退租来请求半月分
月结不管解约日期请求1个月分(月初退租需注意)

月结时,月初退租会损失近1个月的家租,因此请也考虑调整退租日期。

③严格遵守预告期间

多数合同书规定「退租前1〜2个月前通知」。无法遵守预告期间的紧急退租,可能产生违约金或剩余期间的家租负担。

无法中途解约的情况

以下情况可能不允许中途解约或受到限制。

①定期租赁合同的情况

定期租赁合同与普通租赁合同不同,有必须遵守一旦确定的合同期间的义务。1年定期租赁合同原则上不允许1年内解约,即使解约也有被要求支付剩余期间家租的情况。

②过于紧急的退租希望

「想在本周内退租」这样的紧急退租是困难的。迫不得已时,请做好支付剩余天数家租的准备,尽早交涉。

常见问题(FAQ)

Q. 在合同期间内解约必然会产生违约金吗?
A. 不一定。只要遵守解约预告期间,大多数情况可以不产生违约金退租。但合同书中有短期解约违约金条款时则另当别论。
Q. 口头解约申报可以吗?
A. 为防止日后纠纷,强烈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留有记录的方式申报。
Q. 定期租赁合同也有可以中途解约的情况吗?
A. 家租1年未满的情况,或合同书中有中途解约特约条款的情况,有时可以解约。
Q. 突然调职时怎么办?
A. 请立即向管理公司说明情况,进行关于支付剩余天数家租或解约的交涉。
Daisuke Inazawa, President & CEO of INA&Associates Inc.

作者

代表董事社长 / 首席执行官INA&Associates株式会社

稻泽大辅是INA&Associates株式会社的代表董事社长(CEO)。公司总部位于大阪,在东京设有营业所,以首都圈与近畿圈为核心区域,统筹不动产买卖中介、租赁中介及物业管理三大业务。

其专业领域涵盖收益型不动产的投资战略制定、租赁经营的收支优化、面向超高净值人士(UHNWI)及机构投资者的不动产咨询,以及跨境不动产投资。他为日本及海外投资者提供基于数据与长期视角的专业顾问服务。

在「企业最重要的资产是人财」这一经营理念下,他将INA&Associates定位为「人财投资公司」,致力于通过人才培养实现可持续的企业价值创造。作为经营者,他也持续就变革时代的领导力与组织文化对外发声。

持有11项日本国家资格:宅地建物交易士、认证不动产咨询大师、公寓管理士、管理业务主任者、租赁不动产经营管理士、行政书士、个人信息保护士、甲种防火管理者、拍卖不动产处理主任者、公寓维护修缮技术人员、贷金业务主任者。

  • 宅地建物交易士
  • 认证不动产咨询大师
  • 公寓管理士
  • 管理业务主任者
  • 租赁不动产经营管理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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