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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金錢消費借貸契約?―從實務視角的基礎與要點解說

解說金錢消費借貸契約的基礎及實務注意事項。詳述住宅貸款、不動產投資的重要事項及最新電子契約的優點。

最後更新: 約7分鐘閱讀

本文將從實務視角,為您解說商業及個人之間常見的「金錢消費借貸契約」。INA&Associates透過不動產交易,接受許多關於金錢消費借貸契約的諮詢。這是在不動產購買時的資金籌措,以及租賃管理中押金、保證金往來等場合至關重要的主題,讓我們從基礎開始深入了解。

1. 金錢消費借貸契約的基本理解

1-1. 什麼是金錢消費借貸契約

金錢消費借貸契約是民法第587條所規定的契約形態,是指當事人一方(借款人)從對方(貸款人)處收取金錢,並約定返還同種、同等、同量物品的契約。簡單來說,就是關於金錢借貸的約定契約。

(消費借貸)
第587條 消費借貸,以當事人一方約定以種類、品質及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並從對方收受金錢或其他物品時,發生效力。

此契約在不動產交易中也非常重要。例如,購買不動產時的住宅貸款契約,就是金融機構(貸款人)與購買者(借款人)之間締結的金錢消費借貸契約。此外,公寓經營等從房客處收取的押金、保證金的處理,也涉及金錢消費借貸契約的概念。

1-2. 2020年4月民法修正及其影響

2020年4月1日施行的民法修正,對金錢消費借貸契約帶來了重要變更。修正前作為「要物契約」,須有金錢的交付才發生效力;修正後以書面或電磁記錄為之者,作為「諾成契約」,僅憑當事人的合意即可發生效力。

(消費借貸的預約)
第587條之2 消費借貸的預約,不以書面為之,不生效力。
2 消費借貸的預約以記錄其內容的電磁記錄為之時,視為以書面為之,適用前項規定。

這在實務上是重大變化。過去的前提是「在實際交付金錢前,契約尚未成立」,但現在已變為「僅憑書面合意即成立契約」。在不動產融資中,從實際融資執行前的階段就會產生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契約當事人需特別注意。

2. 金錢消費借貸契約的構成要素

2-1. 契約所需的主要條款

金錢消費借貸契約書通常包含以下條款:

  1. 金錢借受・貸付:明記貸款金額、貸款日期、交付方式
  2. 還款相關條款:還款期日、還款方式(一次還清或分期、匯款帳號等)
  3. 利息相關條款:利率、計算方式、支付時期
  4. 遲延損害金:支付遲延時的附加利率、計算方式
  5. 期限利益喪失條款:規定借款人未履行義務時喪失分期付款權利等事項
  6. 擔保・保證相關條款:必要時,關於設定擔保或保證人的事項
  7. 契約解除條款:可解除契約的條件
  8. 合意管轄條款:發生糾紛時指定的法院

在不動產融資中,對物件設定抵押權的條款及物件管理義務相關條款也很重要。根據INA&Associates的經驗,期限利益喪失條款是防止日後糾紛的重要項目,建議具體且明確地規定。

2-2. 期限利益喪失條款的重要性

期限利益喪失條款,是指借款人符合特定事由時,喪失分期付款等期限利益,必須一次性清償剩餘債務的條款。若無此條款,例如每月還款怠慢時,貸款人僅能就各次應付款項請求,無法要求一次性清償餘款。

一般的期限利益喪失事由包括:

  • 還款遲延(例:連續2次未支付)
  • 擔保價值明顯減少
  • 申請破產・民事再生程序
  • 遭受強制執行・扣押
  • 虛假申報
  • 違反契約義務

在不動產交易中,建築物用途變更、未經同意轉讓、違反管理義務等也可規定為期限利益喪失事由。根據INA&Associates的經驗,確實規定這些條款,一旦發生糾紛也能順利解決。

3. 實務注意事項與應對策略

3-1. 利息與利息限制法

金錢消費借貸契約中利息的設定,必須遵守利息限制法的上限利率。利息限制法依本金金額設定不同上限利率:

  • 本金未滿10萬日圓:年20%
  • 本金10萬日圓以上未滿100萬日圓:年18%
  • 本金100萬日圓以上:年15%

超過此上限的利息部分無效,製作契約書時須充分注意。此外,業者從事放款業務時,也必須遵守放款業法等相關法規。作為不動產投資融資的借款方,了解這些上限利率,可保護自己免受不當契約侵害。

3-2. 電子契約的金錢消費借貸契約有效性

隨著技術進步,以電子契約締結金錢消費借貸契約的情況日益增多。2020年民法修正使「電磁記錄」的消費借貸契約亦具有效力。INA&Associates積極推動不動產交易的數位化,導入電子契約帶來以下優點:

  1. 節省印花稅(電子契約無需貼印花)
  2. 縮短締結契約所需時間
  3. 提升管理效率與搜尋性
  4. 減輕環境負擔

但電子契約也需符合依電子簽章法的本人確認及防止篡改等要件。此外,依電子帳簿保存法的保存要求也需留意。

3-3. 個人間金錢消費借貸契約的注意事項

不動產投資等個人間資金融通的情況,個人間的金錢消費借貸契約特別需要注意:

  1. 製作書面契約書:不僅口頭合意,必須以書面明確契約內容
  2. 明確還款期限與方式:避免「能還的時候還」等模糊約定
  3. 利息合意:無息或有息,有息時明確利率
  4. 貼付印花:依契約金額貼付印花(但電子契約無需)
  5. 第三者見證:可能時,在第三者見證下締結契約
  6. 考慮製作公證書:金額較大時,考慮製作公證書

INA&Associates特別針對不動產投資相關個人間融資,提供考量這些要點的適當建議。正因為有信賴關係,將契約內容書面化更為重要。

4. 不動產交易中的金錢消費借貸契約實際運用

4-1. 住宅貸款契約的重點

住宅貸款契約是最常見的金錢消費借貸契約之一。了解契約內容、為未來的風險做好準備非常重要。請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 選擇浮動利率或固定利率:利率類型可能影響未來的還款金額
  2. 提前還款條件:確認提前還款時的手續費及條件
  3. 加入團體信用人壽保險:借款人死亡等情況下住宅貸款獲清償的保險有無
  4. 擔保設定:對購買不動產設定的抵押權內容
  5. 還款條件變更的可能性:收入減少時等還款條件變更的規定

INA&Associates的客戶也經常就住宅貸款契約的細節條件提出諮詢。尤其近年在利率上升的環境下,從浮動利率切換至固定利率、提前還款時機等諮詢增加。

4-2. 不動產投資融資契約的特徵

不動產投資用融資與住宅貸款有不同特徵:

  1. 審查標準的差異:物件的收益性及投資者的經驗等,有其獨特的審查標準
  2. 利率水準:一般比住宅貸款利率高
  3. 融資期間:多為較短期的設定
  4. 追索・非追索貸款:債務不履行時投資者個人責任的範圍
  5. LTV(Loan to Value)比率:物件價值對融資金額比率有限制

INA&Associates針對考慮不動產投資的客戶,除了告知這些融資特徵及注意事項外,也提供著眼長期收益的資金規劃建議。

5. 數位化時代的金錢消費借貸契約

5-1. 活用電子契約系統

INA&Associates積極推進不動產交易的數位化(DX),在金錢消費借貸契約中也推動活用電子契約系統。電子契約的優點包括:

  1. 加速締結契約:無需實體文件郵寄,大幅縮短締結契約的時間
  2. 降低成本:節省印花稅、紙張費、郵寄費等成本
  3. 提升管理效率:電子資料統一管理,提升搜尋性並降低遺失風險
  4. 提高安全性:適當的電子簽章,降低冒名及篡改風險

尤其在不動產交易中,往往需要多份契約書,導入電子契約帶來的效率化優點非常顯著。

6. 為構建信賴關係製作契約書

6-1. 易懂契約書的重要性

在金錢消費借貸契約中,製作易懂的契約書具有超越形式要件的意義。特別重要的是:

  1. 使用平易語言:避免過多法律術語,使用當事人能理解的表達
  2. 條款結構化:彙整相關條款,按邏輯順序排列
  3. 強調重要事項:使特別重要的條件(利率、還款期日、期限利益喪失事由等)顯眼
  4. 記載具體例:避免抽象表達,使用具體例子

6-2. 契約書確認的重點

確認金錢消費借貸契約書時的確認重點:

  1. 當事人記載:姓名、住址等是否有誤
  2. 金額記載:貸款金額是否有誤(特別是漢字數字與阿拉伯數字是否一致)
  3. 還款條件:還款期日、還款方式是否明確
  4. 利息計算:利率、計算方式、支付時期是否明確
  5. 期限利益喪失事由:何種情況下被要求一次性清償
  6. 擔保・保證條件:擔保範圍、保證人責任範圍是否明確
  7. 解除條件:何種情況下契約被解除
  8. 特約條款:若有特別合意事項,是否明確記載

7. 總結:實務上有用的金錢消費借貸契約知識

金錢消費借貸契約是交易社會中非常重要的契約形態。特別在不動產交易中,從住宅貸款契約到投資用融資,在眾多場合都有運用。正確理解此契約並適當運用,對業務的順利推進和信賴關係的建立貢獻重大。

Daisuke Inazawa, President & CEO of INA&Associates Inc.

作者

代表董事社長 / 執行長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

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代表董事社長。統籌以首都圈、近畿圈為中心的不動產買賣、租賃仲介及物業管理業務。專注於收益型不動產投資策略及超高淨值人士的不動產諮詢服務。

稻澤大輔是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的代表董事社長(CEO)。公司總部設於大阪,並於東京設有營業所,以首都圈與近畿圈為核心區域,統籌不動產買賣仲介、租賃仲介及物業管理三大業務。

其專業領域涵蓋收益型不動產的投資策略制定、租賃經營的收支最佳化、面向超高淨值人士(UHNWI)及機構投資者的不動產諮詢,以及跨境不動產投資。他為日本及海外投資者提供基於資料與長期視角的專業顧問服務。

在「企業最重要的資產是人財」這一經營理念下,他將INA&Associates定位為「人財投資公司」,致力於透過人才培育實現永續的企業價值創造。作為經營者,他亦持續就變革時代的領導力與組織文化對外發聲。

取得11項日本國家資格:宅地建物交易士、認證不動產諮詢大師、公寓管理士、管理業務主任者、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行政書士、個人資料保護士、甲種防火管理者、拍賣不動產處理主任者、公寓維護修繕技術人員、貸金業務主任者。

  • 宅地建物交易士
  • 認證不動產諮詢大師
  • 公寓管理士
  • 管理業務主任者
  • 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
  • 行政書士
  • 個人資料保護士
  • 甲種防火管理者
  • 拍賣不動產處理主任者
  • 公寓維護修繕技術人員
  • 貸金業務主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