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Real Estate Intelligence
COLUMN

租賃物業車庫證明手續完整指南:必要文件與注意事項

詳細說明租賃物業的車庫證明取得方法與必要文件。也介紹手續要點。

最後更新: 約5分鐘閱讀

即使是公寓或大廈等租賃物業的停車場,也需要車庫證明。
然而,與自己擁有的停車場申請方式有所不同。
本次將介紹車庫證明文件之一的「保管場所使用承諾證明書」。
也會說明手續方法,請務必參考。

什麼是汽車保管場所使用承諾書?

在大廈或公寓等地方停車時,辦理車庫證明手續時所需的文件就是「汽車保管場所使用承諾書」。
讓我們詳細說明這是什麼樣的文件。

取得車庫證明所需的文件

法律規定車輛所有人必須確保停車空間,不可在道路上停車。
此法律的目的是透過安全正確地使用道路來防止妨礙其他車輛,並使交通順暢。
證明在道路以外的地方確保了停車空間的就是「車庫證明」。
可在附近的警察局辦理手續。

辦理車庫證明手續時所需的文件有4項。
・汽車保管場所證明申請書
 (輕型汽車的情況為汽車保管場所申報書)
・保管場所標章交付申請書
・保管場所所在圖・配置圖
・保管場所使用權原疏明書面(自認書)

上述文件在警察局有制式表格可供使用。
此外,也可從警察局或警視廳的網站取得。

主要填寫內容

接下來,詳細說明保管場所使用承諾證明書的填寫項目。
填寫處大致分為4個部分。

・停車空間的位置
填寫停車場所的地址。
與一同提出的汽車保管場所證明申請書的申報欄所填寫的內容相同。

・保管場所的使用者
填寫申請人的地址、姓名及電話號碼。

・使用期間
最短期間為1個月。
一般而言,會填寫與租賃物業契約期間相符的期間。

・所有者或管理委託者
此欄由停車空間的出租方填寫。
由房東或物業管理公司簽名蓋章。
由於手續可能需要時間,建議預留充裕的時間委託辦理。
此外,由於車庫證明相關手續繁多,部分管理公司可能備有整套文件。
只要告知需要辦理手續,多數情況下會全部準備好。
但是,可能需要支付文件填寫・蓋章的手續費。
另外,若停車空間為共有名義,則需要記載使用者以及所有共有者的姓名及地址。
請務必確認是否需要支付核發手續費、是否為共有名義。

租賃公寓也需要車庫證明

只要持有車輛,即使是租賃公寓也需要車庫證明。
此外,若所有者不同,申請文件也會有所不同。
不同之處在於保管場所使用權原疏明書面(自認書)。

權原疏明書面有「保管場所使用權原疏明書面(自認書)」與「保管場所使用承諾證明書」兩種。
租賃公寓的情況下所需的是後者的保管場所使用承諾證明書。
由於需要證明雖非土地所有者但擁有停車空間的使用權限,因此要求提交另外的文件。
此時,文件需要出租方的印章。
此外,除了公寓或大廈之外,月租停車場也是對象。
另外,使用親戚或熟人的土地時也需要同樣申請。

重新取得車庫證明的方法

搬遷至附停車場的租賃公寓或大廈時,需要重新辦理車庫證明的核發手續。
讓我們說明申請方法及提交地點。

確認是否符合核發條件

獲得核發所需的條件有3項。

・車輛的停車空間在距離住所2公里以內的範圍
・停車空間有出入口,且能順暢地讓整輛車進出・停放
・車輛所有人擁有在指定地點停車的權利

並非任何停車空間都可以。
若有任何一項不符合,將無法核發,因此請在簽約前向房東或管理公司確認。

準備必要文件並在警察局申請・領取

必要文件之一的保管場所所在圖・配置圖,管理公司有時會協助處理。
一般會準備停車空間或公寓附近的地圖副本或填寫並標記的版本。
其他文件也可能備有表格,建議確認。
準備好必要文件後,在警察局進行申請。
受理時間為平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左右。
時間會因都道府縣而異,也可能有午休時間,建議事先透過網路等方式確認。
另外,週六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從申請到核發需要3天至一週左右,因此無法在申請當天領取。

核發準備完成後再次前往警察局,在窗口領取「車庫證明書」「保管場所標章號碼通知書」「保管場所標章(貼紙)」,手續即完成。
手續所需的費用因都道府縣而異,但多數情況下約需2,500日圓至3,000日圓。

此外,這一整套手續也可委託經銷商等代辦。
此時,一般會收取約15,000日圓至20,000日圓的手續費。

取得保管場所使用承諾書・車庫證明應該知道的事

最後,介紹2個關於車庫證明應該知道的要點。

輕型汽車的情況下也有不需要車庫證明的地區

只要擁有車輛就必須要有車庫證明,但也有例外。
若自己的車輛是輕型汽車,依地區不同可能不需要車庫證明,只需進行停車空間的申報即可。

這是因為管理普通汽車與輕型汽車的行政機關不同。
普通汽車向國家申請,輕型汽車則向地方自治體申請。
但是,依地區不同也有可能所有車輛都需要車庫證明。
請事先確認自己的地區是否為不需要的對象。

保管場所使用承諾書也可用租賃契約書代替

使用租賃公寓或大廈的停車場時,也有可以用租賃契約書代替保管場所使用承諾書的情況。
此時,租賃契約書需要記載以下4個項目。

・承租人的姓名及蓋章
・出租方的姓名及蓋章
・停車空間的地址
・契約期間

若有任何一項缺少都無法獲得許可,請注意。
即使車庫證明的申請人與租賃契約書的承租人不同,也可以代替使用。
此時,契約書的停車場使用者名稱需要記載車庫證明的申請人。
此外,以租賃契約書代替時,請務必向警察局確認。

總結

本次介紹了保管場所使用承諾證明書。
雖然是不太熟悉的詞彙,但只要擁有車輛就應該知道。
今後有搬遷至租賃物業機會的人,建議在入住前不僅確認物業,也要確認停車空間。
請注意避免發生「簽約了卻無法核發車庫證明」的情況。

Daisuke Inazawa, President & CEO of INA&Associates Inc.

作者

代表董事社長 / 執行長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

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代表董事社長。統籌以首都圈、近畿圈為中心的不動產買賣、租賃仲介及物業管理業務。專注於收益型不動產投資策略及超高淨值人士的不動產諮詢服務。

稻澤大輔是INA&Associates株式會社的代表董事社長(CEO)。公司總部設於大阪,並於東京設有營業所,以首都圈與近畿圈為核心區域,統籌不動產買賣仲介、租賃仲介及物業管理三大業務。

其專業領域涵蓋收益型不動產的投資策略制定、租賃經營的收支最佳化、面向超高淨值人士(UHNWI)及機構投資者的不動產諮詢,以及跨境不動產投資。他為日本及海外投資者提供基於資料與長期視角的專業顧問服務。

在「企業最重要的資產是人財」這一經營理念下,他將INA&Associates定位為「人財投資公司」,致力於透過人才培育實現永續的企業價值創造。作為經營者,他亦持續就變革時代的領導力與組織文化對外發聲。

取得11項日本國家資格:宅地建物交易士、認證不動產諮詢大師、公寓管理士、管理業務主任者、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行政書士、個人資料保護士、甲種防火管理者、拍賣不動產處理主任者、公寓維護修繕技術人員、貸金業務主任者。

  • 宅地建物交易士
  • 認證不動產諮詢大師
  • 公寓管理士
  • 管理業務主任者
  • 租賃不動產經營管理士
  • 行政書士
  • 個人資料保護士
  • 甲種防火管理者
  • 拍賣不動產處理主任者
  • 公寓維護修繕技術人員
  • 貸金業務主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