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还清后,若「抵押权」仍留在登记簿上,既无法出售不动产,也无法申请新贷款。抵押权注销手续是还清贷款后应立即办理的重要法律手续。请务必掌握所需文件・流程・费用。
什么是抵押权?为什么需要注销?
抵押权是金融机构以住房贷款为担保,在不动产上设定的权利。即使贷款还清,也不会自动注销,需要在登记簿上办理手续。
抵押权残留时无法出售不动产
带有抵押权的不动产,在登记簿上被判定为「未完成还款的住宅」。即使实际上已还清贷款,在抵押权残留的状态下也无法出售。尽早办理注销手续非常重要。
无法申请新贷款
登记簿乙区栏记载的权利有优先顺序,若抵押权以第一顺位残留,则无法申请新贷款。以不动产为担保申请融资时,也需要先注销抵押权。
抵押权注销所需文件一览
贷款还清后,金融机构会邮寄以下文件。
- 登记完毕证或登记识别信息:设定抵押权时的文件。2006年以前为登记完毕证(纸质),之后为在线发行的登记识别信息。
- 登记原因证明信息(抵押权解除证书):证明贷款还清完成的文件。各金融机构名称不同(弁济证书等)。日期栏空白时需填写最后扣款日期。
- 委任状(代理权限证明信息):金融机构委托所有者办理登记手续的文件。
- 金融机构的资质证明书(登记事项证明书):金融机构的登记簿。发行后3个月无效,收到后请尽快办理。过期时可在法务局以1,000日元重新申请。
- 登记申请书:从法务局网站下载・打印后填写。
- 登记事项证明书:可确认不动产登记内容的文件。在法务局取得。
注销抵押权的步骤・流程
抵押权注销按以下步骤进行。
步骤1:从金融机构接收邮寄文件
贷款还清后,金融机构会邮寄所需文件。所有文件都是注销手续必需的,请妥善保管以免丢失。
步骤2:下载・填写登记申请书
从法务局网站下载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必要事项。也可直接前往法务局取得。
步骤3:准备所需文件并加盖骑缝章
准备好所有文件,在登记申请书和印花贴付台纸上,用登记申请书所使用的印章加盖骑缝章。
步骤4:向管辖法务局申请
向管辖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务局申请。也可邮寄,但直接提交时,提前预约登记手续咨询,可以确认・修改文件,节省修改的麻烦。申请完成后,领取登记完成证明书需要印章。
步骤5(可选):委托司法书士
没有时间或对手续感到不安的人可以全权委托司法书士。费用行情约为1〜2万日元。
抵押权注销应在何时办理?
抵押权注销没有法律规定的期限,但基于以下理由,推荐还清后尽快办理。
- 金融机构的资质证明书有效期(3个月)
- 出售・继承・转贷时可以顺利应对
- 保持登记信息的一致性,防止未来纠纷
持有投资用不动产的业主・投资者,也请参考房地产投资二次意见活用法。
常见问题(FAQ)
Q. 放置抵押权注销不办会怎样?
虽然没有法律处罚,但在不动产出售・继承・申请新贷款时会产生障碍。金融机构的资质证明书有效期过后还需重新取得。
Q. 抵押权注销需要多少费用?
自行办理的费用仅为登记许可税(每件不动产1,000日元)。委托司法书士时还需加上报酬1〜2万日元。
Q. 共有名义不动产的注销手续相同吗?
共有名义时需要所有共有人的信息。手续流程相同,但文件准备需要注意。
Q. 可以在线申请吗?
可利用法务局的「登记・供托在线申请系统」进行在线申请。但需要准备电子签名等。
Q. 继承的不动产上残留有抵押权时怎么办?
即使被继承人在还清贷款后未办理手续,继承人也可以通过同样的手续注销。但金融机构已停业・合并时,需要另行确认。